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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已经在两会上走过了七年时间。从最开始“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到规范发展、警惕风险,再到2018年的健全监管,互金行业一直出现在国家政策显眼之处。IMI联席所长、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国际联合商学院(筹)院长贲圣林接受凤凰网采访,提出了关于接下来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发展方向的观点。
IMI联席所长贲圣林
以下为采访全文:
技术、价值和规则等多轮驱动
如果说过去,我们的互联网金融或者说金融科技的跨越式发展,主要是由市场需求、用户价值创造与技术创新驱动为主的话,那么在互联网金融的规模、形态快速发展的现在以及未来,我们则要更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制度与规则,形成技术、价值和规则的多轮驱动、协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一定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前提,但并非服务实体经济的所有需求都一定是好的、健康的,良性的发展应当要服务实体经济的健康需求,同时要建立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在这样一个互联互通、互联网金融行业逐渐实现“自动驾驶”的时代,制度与规则就好比红绿灯、电子警察,保障我们市场中包括政府、平台、投资人、借款人、用户等各个行为主体之间形成良好的氛围,真正做到可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金融科技在全球范围内的监管仍存在着严重滞后的现象。传统银行领域有《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提出要求,但在金融科技领域,却没有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在欠发达地区,由于金融压抑的情况较为普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求更强、发展速度更快,但是令人感到担忧的是,这些地区的金融科技监管往往存在着更严重的能力赤字,监管制度、手段和技术都远远不足。就像我们所说的剪刀差问题,强烈的市场发展需求与监管制度与技术供给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在这方面,英国相对走在比较前沿的位置,其推行的监管沙盒方案得到了全球1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响应和学习。然而,在全球范围内,金融科技监管仍需要监管规则和理念以及监管方法和手段的快速变革和创新,需要数据与技术的推动,实现更加智慧的监管,这也是我们所要不断努力的方向。 警惕投资投机性与短期性倾向 金融与科技的组合,可以被看做四个象限的不同组合:积极的金融加上积极的科技,像我们今天使用的支付宝等移动支付软件,不仅给大众带来了便利,给消费者带来了优质的体验,更给社会带来了效率的提升;负面的金融加上负面的科技,比如一些黑色产业,那将会透支我们的未来;积极的金融加上消极的科技,比如一些金融机构虽然有良好的初衷,但是由于对科技的运用能力不足,依然实现不了很好的发展;不良导向的金融结合极强的科技应用能力,例如投机过度的一些比特币和高频交易活动,它们难以对经济实体和人类社会产生积极作用。 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当下,应警惕金融科技投资的投机性与短期性倾向,警惕投资者与从业企业与人员的浮躁情绪。区块链等科技概念被疯炒,一些企业的估值过高,“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屡屡出现,这样的金融科技无法得到真正脚踏实地的良性发展。 正如习总书记前不久提到的:“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在未来发展中,金融科技行业首先应当正确把握导向,服务实体经济的健康需求,服务人类社会的普遍幸福;其次应当切实找准定位,牢记自身服务社会、服务实体经济的本份,以五星级“店小二”的姿态、态度与能力水平来发展中国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科技3.0:智能金融 我们正进入金融科技3.0:智能金融阶段。随着新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与新业态(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众筹、互联网保险、网络银行等)的不断成熟和创新,以及其与金融结合的日臻紧密完善,金融科技的发展正逐渐进入到智慧化、智能化、无感化的新阶段。 在“金融“与“科技”这两者的关系中,金融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是一种生产关系,而科技更多的是一种生产力。两者是相互赋能、相互成就的关系,同时两者可以看作是现代社会经济腾飞的两个翅膀,金融与科技都具有加速器的性质且拥有较大的杠杆性,二者相互作用可以产生更加强大的化学反应。 未来的机遇巨大,一是中国在许多金融科技细分业态的产品种类、应用场景、交易规模和企业数量等方面都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超越,在金融科技发展的第三阶段,中国呈现出了领先全球的迅猛态势,在各个细分领域都在不断创新、不断颠覆着市场和消费者的认知。二是,一带一路战略也将是我们一个极大的机遇,一带一路涉及沿线60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全球约63%的人口,而其中很多国家的金融服务相当落后,相信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经验可以较好地适用于这些市场,为他们带去更好的服务与体验,同时也为我们自身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同时,我们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行业形象有待重整。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污名化,许多平台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招牌,行事却背道而驰,恶意欺骗消费者,损害投资者利益和信心,导致社会上对金融科技企业产生了不信任的状况。同时,金融科技的监管尚不成熟。目前金融科技的监管规则尚未清晰,行业准入与退出规则仍有欠缺,行业自律不足,规则的执行力不强,地方政府的监管能力也亟待提升。此外在部分核心技术方面,我国相比于世界顶尖水平来说,仍稍显弱势。 在未来,我们希望美好金融能够推动科技的良性进步,同时良性的科技进步能反过来促进美好金融的实现。我们希望用更强大的技术、更丰富的场景、更完善的规则去推动这样一个良性循环,助力一个美好的人类社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