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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信通——互联网仲裁法理依据

时间: 2019-10-14 14:10:12 来源:   网友评论 0

在网贷平台爆雷潮后,大量平台清盘退出,为了实现无风险退出,不少平台选择分期兑付以及引入第三方催收公司处理逾期。自去年5月份开始,监管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催收借款人逾期的行为,这导致运用这类手段已经很难行的通。此后,互联网仲裁机构便应运而生。

一、互联网仲裁兴起

互联网仲裁又称网络仲裁,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网络技术资源提供仲裁服务的网上争议解决方法,仲裁的全部或主要程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到裁决、送达等都在网上进行。

  互联网仲裁机构主要通过批量为企业出具仲裁裁决书,并受托立案执行,为借贷平台处理贷后逾期工作。

  国家对互联网仲裁的发展也持积极的态度。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到要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络化的案件管理系统以及与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等平台对接的仲裁平台,研究探索线上仲裁、智能仲裁,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相比传统仲裁,互联网仲裁与互金纠纷似乎天然匹配。由于传统诉讼面临周期长,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另一方面,随着网贷行业的监管政策落地,平台加强了风控措施,他们根据自身情况,将借款人逾期信息上传至第三方征信或互联网仲裁机构,互联网仲裁成为线上业务纠纷的必然选择。

二、互联网仲裁法理依据

《仲裁法》,《电子签名法》,《关于完善仲裁制度和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指导意见》,各地的仲裁委仲裁规则以及互联网仲裁规则的制定,为互联网仲裁提供了法理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说明

第一章 总则节选

第1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三章 仲裁协议节选

第16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1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协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18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19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20条: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第四章 仲裁程序节选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21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22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23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六章 执行节选

第62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三十条 举证要求

(二)当事人提供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必须说明来源。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交的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的真实性没有表示异议,可以视为与原件或原物一致。

第三十七条 认定证据

(二)仲裁庭在认定证据时,除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司法解释外,还可以结合行业惯例、交易习惯等,综合案件整体情况认定。

第八十三条 送达

(一)有关仲裁的文书、通知、材料等可以采用当面送达,也可以采用邮寄、专递、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或者本会或仲裁庭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说明

第一章总则 节选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三章电子签名与认证 节选

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节选

(十二)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

适应互联网等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络化的案件管理系统以及与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等平台对接的仲裁平台,研究探索线上仲裁、智能仲裁,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建立完善涉网仲裁规则,明确互联网仲裁受案范围,完善仲裁程序和工作流程,为当事人提供经济、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研究仲裁大数据建设,加强对仲裁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推动与相关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构建多方参与的网络治理协作机制,有效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仲裁与互联网经济的深度融合。


三、 依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河北速仲科技有限公司与衡水仲裁委共同合作,搭建的一套线上受理、送达、答辩、组庭、线下开庭、裁决的业务系统——仲信通;该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为速仲科技独创,不仅提高仲裁委办案效率,还保证了司法流程的严谨性、真实性。

同时速仲科技在仲裁后提供以下服务:包括律师调解、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跟进。速仲科技为了解决金融机构胜诉后执行难问题,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还款调解,设计还款方案,最大限度为金融机构追缴损失。在债务人拒不履约的情况下,协助金融机构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并申请上报至高法失信人名单,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速仲科技做为一个有担当,有情怀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银行,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机构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方案:缩短纠纷解决时间,优化争议解决流程,提高执行效率。只要涉及履约问题,我们都可以解决!只要涉及信用问题,我们都可以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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