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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互金整治办发文严厉打击逃废债,小宝金融积极上报“老赖”名单

时间: 2018-08-10 11:08:05 来源: 物联中国  网友评论 0

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这是网贷行业近日迎来的又一重磅利好。小宝金融坚决拥护此利好,按照监管要求,第一时间积极统计报送中。

通知指出,近期P2P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加剧了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的风险。为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

后续,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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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受行业风波影响,部分本来有能力还款的借款人出现恶意逾期,一些不懂法的借款人认为“平台出问题,钱就不用还了”,甚至有借款人潜入投资人群里,恶意煽动情绪,制造恐慌。

 

   小宝金融董事长谢天来表示,因为过去严厉打击恶意催收,有些偏向老赖了,很多平台正常催收不敢做,导致很多钱 被恶意拖欠,一定程度山导致了这一轮P2P的流动性危机,对于合规性的平台而言,真正产生危机的是借款方的恶意违约。同时,在行业不景气的背景下,一些本来有能力还款的借款人也悄悄走上逃废债之路。面对逾期大爆发,很多平台的工作重心已经转到催收,调动一切力量到一线回款,但恶意逃债的问题还是很难解决。

 

实际上,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行为的法律实质就是借款合同,受到我国合同法的保护。但由于我国征信体系的不完善,P2P的借款人未纳入到国家征信体系,一些借款人产生了侥幸心理,P2P雷潮、流动性危机助长了此种心理,但这种侥幸心理即将彻底结束。

 

此前7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议上就特别指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维护规范合同的存续效力;8月4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九项明确要求,其中第五条就是要严厉打击进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对于借本次风险事件进行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要给予打击、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等。“

 

“此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有关报送老赖名单的文件对于我们P2P行业来说是一针强心剂,”小宝金融董事长谢天来谈到,“下一步全国整治办还会将逃废债信心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在当前行业危机下振奋人心,我们非常希望这次的整治行动能够从根本上正本清源,帮助出借人、借款人和平台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切实保护三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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