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IPO周报第48周仅1家过会4家被否5家获首发批文融资37亿元

时间: 2017-12-05 09:59:00 来源: 号外财经网   网友评论 0
  • 2017年第48周可谓IPO的 “黑暗之夜”,本周5家企业IPO上会,仅1家过会、4家被否。相比之下,IPO批文的节奏稍显正常化,5家企业拿到首发批文,拟募资资金不超过37亿元。

《号外财经》讯


李万钧


2017年第48周可谓IPO的 “黑暗之夜”,本周5家企业IPO上会,仅1家过会、4家被否。相比之下,IPO批文的节奏稍显正常化,5家企业拿到首发批文,拟募资资金不超过37亿元。


本周IPO过会的仅有1家企业是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家被否的企业分别是: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周第十七届发审委在IPO审核方面仅召开2次会议、发审5家,仅仅“放行”1家IPO,但市场关注的焦点却不是这可怜的数量,而是发审会单次审核的“零通过”事件,“铁面”发审委彰显出更加注重对拟IPO企业审核的规范性的关注。


其中,联德精密被否的核心问题是部分人员费用由控股股东及母公司承担,存在明显的做高利润行为,高管薪酬问题突出,该公司的财务和管理方面的规范性问题突出。重庆广电主业无行业资格,即不直接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同时报告期毛利率异常。由新三板拟转板创业板的博拉网络,其关键障碍是小股东以借款买入公司股份,疑似代持,除此之外,该公司算得上是优质的互联网服务企业,报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强劲,现金流充裕、无银行贷款。天地在线受困于主营业务模式,也属于规范性问题。


本周的IPO批文属于“正常化”。12月1日,证监会核准了5家企业的首发申请,筹资总额不超过37亿元。其中,上交所主板: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后附发审委为审核结果公告。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5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3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较多,多家关联方转为非关联方或注销。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3年以来由关联方转为非关联方或注销的相关公司的经营和业绩,关联方转为非关联方后继续与发行人发生业务往来的原因;华晟金属、华友运输主要为发行人服务,未将其纳入发行人体系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华晟金属、华友运输合规经营的情况,与发行人解除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规避影响发行人发行上市障碍的情形;(2)广州奥隆的业务范围、业务模式,与发行人业务往来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发行人持股100%却一直未能实施控制的原因及合理性,两次承包的承包价格确定依据和合理性,其他子公司是否也存在承包经营的情形;(3)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因,在保荐机构立项、辅导后是否仍然存在;(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是否履行了相关程序,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的情形,相关内控制度是否齐备、是否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2015年3月安徽省郎溪县国家税务局要求发行人补缴2012-2014年已经享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及滞纳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该补缴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已经征求有权部门的意见,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表调整是否进行信息披露;(2)研发费用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比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导致需要补缴税款事项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广州华菱、重庆华菱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安徽省郎溪县环保局对广州环保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事项是否具有核查权限,广州华菱、重庆华菱的环保违法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2)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多次受到当地执法机关处罚,是否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特别是对子公司管控还存在重大缺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80%以上,特别是对上海三菱和三菱机电的销售占比达60.57%、54.75%、59.86%、59.16%。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上海三菱、三菱机电的合作模式、定价机制、付款及款项结算方式、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及签订合同的期限等情况;(2)是否存在对主要客户的过度依赖,是否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2016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人员(含员工和高管)工资和费用报销由控股股东Global Solution及其母公司Lemtech Holdings承担,上述关联方代付款项合计占发行人调整后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8.04%、10.10%、9.84%和9.84%,在2016年12月首次申报及补充2016年年报材料均未说明和披露上述事项。发行人在2017年8月反馈意见及9月补充2017年半年报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对申报报表进行了调整,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在2017年11月16日提交的申报报表调整事项说明中认为上述调整事项属于会计差错更正。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前述情形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十大客户销售占比在80%以上,客户集中度较高,日本古河集团是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与第一大供应商,且是其风扇与散热管的唯一供应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与日本古河集团上述合作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对其存在重大依赖;与古河集团的交易金额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及变化趋势,与其业务是否可持续;古河集团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向发行人输送利益。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Lemtech Holding曾持股100%的New Fortune于2017年3月30日注销、Golbal Solution曾持股50%股权的Lemtech Services于2017年7月28日注销、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持股100%的昆山旺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注销等情况,说明上述公司设立目的、运行状况及注销后主要资产、人员及业务的去向,上述公司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垫付费用、款项等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外销占比分别为66.24%、61.31%、60.71%、59.5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出口退税、海关数据与出口数据的匹配关系,出口退税对发行人业绩影响;与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形;对境外客户销售是否存在返利或补贴,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发行人的关联方与境外客户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1)发行人董事长徐启峰和董事CHAN KIM SENG MAURICE目前分别担任Lemtech Holdings董事长兼总经理和副董事长兼业务总监;截止2016年10月底,Lemtech Holdings与Global Solution停止了除徐启峰、CHAN KIM SENG MAURICE外发行人所有员工薪酬的发放,徐启峰、CHAN KIM SENG MAURICE在发行人处领薪,说明徐启峰、CHAN KIM SENG MAURICE是否在Lemtech Holdings与Global Solution领薪,如是,招股说明书相关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发行人在叶航、谈勇、蔡文龙、李配宇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事项前曾多次向境外股东进行利润分配,说明前述情形是否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第十二条等当时有效的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1月28日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5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56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三)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不直接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经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独家授权,发行人拥有重庆IPTV分平台牌照和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牌照中有关经营性业务的运营权。报告期,发行人IPTV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基础业务,按照行业政策法规要求,基础业务主要由中央IPTV总平台提供的视听节目内容和公司采购或合作的视听节目内容等资源组成,IPTV节目内容经重庆IPTV集成播控平台审查后传输给电信运营商。发行人的直接客户为电信运营商而非IPTV终端用户,重庆电信是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5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资产是否完整、业务是否独立,是否拥有独立的市场运营能力;(2)是否对实际控制人构成重大依赖;(3)发行人如果无法获得重庆广播电视集团的授权或独家授权,是否能够保证业务延续。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根据重庆有线取得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重庆有线的业务类别包括电影、电视剧、娱乐等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从终端用户看,发行人IPTV业务与其实际控制人下属的重庆有线的有线电视业务的终端用户都是重庆区域的电视机终端用户;从提供的服务内容来看,均属于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并基于终端用户的需求开发增值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重庆有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开展情况;(2)重庆有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与IPTV内容集成运营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3)发行人的关联方是否已取得宽带业务资格;如果取得该资格,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根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发行人广告运营业务包括传统广告和新媒体广告。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如何定义和区分传统广告和新媒体广告,报告期两类广告业务的运营模式、收入及毛利率情况;(2)报告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除发行人)其他广告业务的运营方、运营模式及收入等情况;(3)发行人广告业务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广告业务的异同,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2014年至2016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02%、57.39%、61.97%。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收购IPTV集成播控平台生产存储部分资产入账后具体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对照向实际控制人以未收购的IPTV播控平台资产7年折旧、3%残值率计算折旧支付播控费的合理性。


(二)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7年9月18日,勤晟鸿鹏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向重庆龙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190万股与联合基金1号新三板基金向尤启明转让50万股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2)尤启明、重庆龙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世玉、王麟丽、钟小宁、孙杰及其他历次增资的股东是否存在代持情形;(3)尤启明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背景,其出资152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借款且还款方式均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期限均为2019年的原因,是否存在代持、对赌等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业务模式和技术。(1)发行人首次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主营业务为数字商业平台服务,后修改为数字营销及运营和技术开发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两项业务的关系,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关于“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规定。(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客户黏性较强,但从实际情况看,发行人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业务,近几年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也存在较大波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客户黏性较强的切实理由。(3)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互联网技术是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发行人提供的互联网服务主要是通过自主研发的互联网技术产品来实现。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拥有的互联网技术是否难以被复制或研发,发行人是否能够持续保持相关的技术优势。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显著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净资产收益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2)本次公开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是否存在净资产收益率进一步大幅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汽车行业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快速消费品行业收入占比持续上升,2016年新增加互联网游戏行业收入。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大幅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快速消费品行业相关业务的具体内容,导致其占比大幅上涨的原因;(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3)游戏行业业务的获取方式,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同业竞争。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人均薪酬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当地互联网IT企业的平均薪酬进行对比分析的情况,是否明显低于当地互联网IT企业的平均薪酬,是否存在通过压低人工成本调节利润的问题。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360合作的缘由、优势及将来合作的稳定性,在业务、技术、业绩等方面对360是否存在重大依赖;(2)与供应商合同一年一签的风险,对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较大依赖,发行人是否存在被复制、被替代的较大风险;(3)供应商合同规定限制性条款的目的,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限制性条款的行为,按照约定应当承担何种违约责任,供应商是否向发行人提出索赔的请求;(4)主要供应商放弃对发行人违反限制性条款主张权利是否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消除了发行人违反相关合同的民事责任;与腾讯的合同是否存在相关限制性条款;(5)主要供应商占比较高、合同一年一签、存在违反限制性条款行为等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7年1-6月发行人渠道代理商销售收入为2.15亿元,占比32.75%,其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渠道代理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3)量化分析渠道冲量造成的亏损与其带来的供应商返点的关系,说明大部分的渠道带来毛利为负的合理性,说明该种销售推广模式的可持续性,补充说明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4)结合终端客户的情况,说明发行人部分客户尤其个人渠道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对自然人客户李云鹏的销售真实性,渠道模式销售的真实性;(5)第三方回款比例较大的原因,分析说明相关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发行人就第三方回款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6)发行人披露因合作模式调整,腾讯和上海微问自2016年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使得腾讯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其实质是腾讯是对发行人采购业务的返点,请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说明其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7)2017年1-6月展示类业务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发行人毛利率持续大幅高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2)同类产品或服务在不同期间价格波动的情况,结合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别的销售单价、销售折扣情况、返点政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采购单价、采购折扣、返点政策等的变动情况,分析毛利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是否具备开展业务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资质、许可;(2)是否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依法依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业务经营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3)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或具有其他违法情形,仍然为之设计、制作、代理广告的情形,下游客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4)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发行人与供应商、客户的约定,说明发行人业务经营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及其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5)发行人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获取北京以外地区的代理资质是否存在障碍;如无法有效拓展其他地区的业务,说明对发行人未来的影响;(6)与上述问题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1月29日


本文为企业推广,本网站不做任何建议,仅提供参考,作为信息展示!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