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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资金存管属地化存议:画地为牢还是更利监管?

时间: 2017-06-16 16:46:09 来源: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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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内容十分详细,每一部分均作出具体规定和具体时间节点,与此前广东和厦门出台的网贷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或备案细则相比,亮点不少。

   其中,“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这一条在行业内引发了空前热议。有P2P网贷平台认为,仅局限于本地未免太过狭隘;但也有P2P认为,“属地银行存管”更利于监管层对平台实行监管,信息共享,长期来看应该会是一种趋势。而对于上海本地的P2P来说,它们更多的是担心来不及在8月末大限到来之前完成规定性的存管动作。

   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在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银行资金存管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金融办报备。其中“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这一条要求上海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资金存管行。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21家。在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江西银行与12家上海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新网银行,签约8家;徽商银行和广东华兴银行并列第三,分别有5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4家。

   从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来看,目前仍以城商行为主,因此这19家开展上海网贷存管业务的银行中有11家在上海没有设立网点,签约排名前三的银行在上海均没有设立网点。可以看出,目前大部分签约和已上线的平台均是与在上海没有经营实体的银行签订协议,那么,这一“属地”要求可能将对这些平台特别是已完成上线的平台产生影响。

   “属地化存管”一出,不仅是上海本地P2P,更在全国范围内引发热议。目前,对“P2P资金属地银行存管”是否合理,在P2P行业内已经分出两大阵营,有赞有弹。有业内人士表示,网贷平台在选择存管银行时,会综合成本、用户体验、业务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能否满足业务需求是网贷平台选择存管银行的重要考虑因素。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小额分散的定位和以技术手段驱动发展的要求,让越来越多的网贷平台依托互联网以技术为核心开发资产端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均是纯线上操作。另外,某些产品须与合作机构或核心企业做系统的接口对接才能运行,在这些科技化的金融产品的设计、落地、运作过程中,不同银行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样,银行也没有办法为对接的每家平台都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产品。若要求属地银行存管,资金存管工作的推进速度将大受影响。

   相关的业内人士还提出,属地化存管对已经上线存管的平台来讲,相对是不公平的,最好是“新老划断”,对于已经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需要有一定的豁免。另外对于互联网银行比如最近签约较多的新网银行,如果没有较好的豁免机制,对其业务开展也是非常大的限制。

   上海浩禄金融董事长凌正先生表示,目前这还属于意见稿并未正式发布,具体的实施结果可能还需要监管部门、银行和平台三方面的协调,争取找个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表面上看,存管属地化对于上海现有P2P平台来说打击甚大,但是监管层也不断寻求多方意见与建议,每一条政策都是为了行业更好的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各地网贷监管细则的相继出台,行业一定会朝着合规、稳健、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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