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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镑客:新规与最高院规定相衔接 P2P阳光前行

时间: 2016-08-31 18:12:24 来源:   网友评论 0
  • 8月24日,中国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与网信息办四部委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行业影响最大的是设定了借款金额的上限:个人在同一平台最多借款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

8月24日,中国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与网信息办四部委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行业影响最大的是设定了借款金额的上限:个人在同一平台最多借款2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限额的设定合乎情理,“小额分散是普惠金融的客观要求,设置借款上限客观上利于防范大额标的带来的信贷风险,对于投资人无疑起到保护作用。”不过,这一规定势必会对网贷机构的业务发展带来冲击,尤其对一些涉及房地产融资项目等单个标的数额较大的平台影响较大。


定位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表示,这是明确网贷机构定位的需要,网络借贷主要为传统金融覆盖不到的个体经营者、消费者,小微企业等服务,要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监管层的目的就是让网贷做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而不是跟银行去竞争。网络借贷平台是作为银行传统金融业的一种有效补充而发展壮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才是监管层希望看到的一个局面。


这与现行最高院2010年18号文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规定相衔接。最高院2010年18号文规定个人非法集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集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避免一些恶性主体,披着互联网外衣就可以无法无天地进行非法集资,对老百姓财产进行掠夺。”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李爱君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大量平台都远远超出了这一限额,对整个运营机制方面影响很大。但从长远看,是有利于平台的健康持续发展。对债权人的风险分散,同时也是对平台信誉风险的分散。


李爱君说,《暂行办法》结束了网络借贷没有行政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标志着网络借贷将进入了一个依法创新、公平竞争的有序健康发展时代;开创了从保护投资者权益角度进行的行为监管与多元化监管,即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层次多元化、监管理念多元化、监管方式多元化。


备案制让网贷行业阳光前行


受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限定,网贷业务在此前存在普遍的违法性。金蛋理财CEO邓巍说,如今,网贷行业的合法地位和行业边界得到明确,这对规范行业发展,防范风险过度集中将产生深远影响。《暂行办法》的出台和落地,标志着行业规范期真正到来了。


李爱君也强调,“就是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提供信息服务的,不是借贷合同的借款人。”


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首先要求的是备案制,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李爱君解释说,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体现了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准入只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不对其进行实质性要件的审查,也没有价值理念的审查。这种准入制减轻了地方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和压力,提高其效率,降低成本,监管部门不提供任何监管“背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约束作用。“可以预见,在《暂行办法》的监管指引下,整个网贷行业将直面问题,提振信心,明确目标,阳光前行。”邓巍说。


互金生态必然向好而生


监管办法出台之后,业机构方面,加强自律,积极争取,主动调整;监管部门和银行方面,全面监管的同时加强引导,健全服务。优质合规平台则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这种良性互动的生存环境之下,“如此,则整个互金生态必然会向好而生。《暂行办法》体现出风险防范意识更强,风控安全标准更高、监管范围更广,监管内容更具体,这些变化均明确指向了行业过去和现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对行业整顿具有极强、极有针对性的现实指导意义。”


针对此次管理办法的公布,诺诺镑客CEO何建是这样看的:首先,随着行业各种声音以及负面信息充斥,《办法》出台对于行业发展具有很大的保护和指导意义,《办法》中提到给予12个月的整改期,提出网贷机构监管分工和安排,并对于最近半年的行业乱象以及可能存在的不规范的刑事执法提出了要求,这些都能起到正本清源、帮助网贷平台不断改善行业公信力和整体形象的作用。


其次,出台的《办法》再次明确界定了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并且表述为“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在借款人借款金额上也做了一定的界定,说明从政府和监管层面,在引导网贷平台不是做大额资产,也不是做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而是更加聚焦小额分散,更加关注普惠金融。对于一直聚焦和专注小额分散优质资产的诺诺镑客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未来的一年必然是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一年。对于一直追求小额分散,追求合法合规的诺诺镑客,我们非常乐于看到《办法》的出台,也会根据《办法》的意见逐条梳理,不断优化,在合规方面完全符合监管意见,共同推动网贷行业的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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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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