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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重大安全事故未披露 业务费率高于同行一倍

时间: 2017-08-28 13:05:00 来源:   网友评论 0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轮电梯)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7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4.82亿元,用于梅轮电梯生产研发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包括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作者:宋记霞  来源: 号外财经网  


《号外财经》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轮电梯)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7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4.82亿元,用于梅轮电梯生产研发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包括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号外财经》研究其招股书发现,梅轮电梯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未披露、居间业务合理性及高额业务费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重大问题。此外,公司的财务状况也不容乐观,近三年的营收不稳定,利润也出现波动,同时应收账款持续走高,逾期应收账款占比上升,坏账风险大,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


重大安全事故未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梅轮电梯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改造和维保服务。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宗旨,持续不断的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管理水平,目前公司的产品技术、产品质量、生产管理和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正如公司宗旨所言,以质量求生存,电梯安全无疑是电梯企业发展的根本前提。梅轮电梯在招股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而致人伤亡的重大电梯事故,也没有因质量安全事故引发的纠纷或诉讼。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14年度电梯维修保养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指出有28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同时公开了8家电梯维保质量较差单位的名单,被行政立案处理。其中,浙江梅轮电扶梯成套有限公司赫然在列。


此外,据《华商报》报道,2015年3月,西安市城北太和路玄武新城小区一栋楼的电梯发生惊险一幕:电梯从5楼突然“速降”,掉到了一楼和二楼之间,6人被困电梯中近半小时。而当时的涉事电梯铭牌显示电梯品牌为“浙江梅轮电扶梯成套有限公司”,并且未见“安全检验合格证”。


除此之外,《号外财经》查询媒体报道,发现梅轮电梯及其子公司另涉及多起电梯安全事故,但这些重大事项,在前后两次发布的招股书中均未作出任何披露。


还未上市就隐瞒安全事故不披露,何以取信投资者?


业务费率高于同行一倍  是否存在商业贿赂?


根据招股书披露, 梅轮电梯在直销模式下,为扩大销售规模,公司采用居间服务模式推广业务,在居间商协助公司成功签订电梯销售合同后,公司根据居间合同及相应销售合同实际执行情况,向居间商支付一定金额的业务费。


根据招股书,2014-2016年,梅轮电梯的业务费分别为4187万元、4593万元、4904万元,分别占当期销售费用的58.25%、55.55%、55.39%,业务费率分别为5.09%、5.33%、6.28%  ,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一倍左右。


对于高企的业务费,公司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居间模式的销售额总体呈上升态势,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而业务费的发生与直销居间模式直接相关,随着直销居间模式销售额占比提升,且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2016 年业务费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由此导致公司业务费逐年增长。


虽然,居间业务及业务费支出是电梯行业的特点,但是,存在较多自然人居间商是否合理?远高于同行上市公司的业务费是否是存在商业贿赂?这遭到了发审委的关注。


应收账款高企 业绩增长乏力


《号外财经》分析招股书发现,梅轮电梯的近三年的财务状况也不容乐观。根据招股书,2014-2106年,公司分别实现营收8.22亿元、8.62亿元、7.81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8842万元、1.12亿元、9062万元。


同期期末应收账款分别为1.94亿、2.18亿、2.51亿,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65%、25.31%和32.09%。公司应收账款增速较快,高于同期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同时,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达到 37.89%,占比较高,而应收账款周转率却是逐年下降,并且远低于行业平均值。


受下游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等影响,部分房地产开发商等客户回款变慢,也导致了应收账款的进一步增长。随着房地产调控的继续升级,梅轮电梯的收账难度加大,未来几年或可能出现应收账款及坏账持续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况。


另外,梅轮电梯还存在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的情况,并且账款数额逐年上升。该公司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主要由直销大包和直销买断方式形成,客户通常为政府主导型项目和大型房地产项目。梅轮电梯“默许”逾期情况的发生,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房地产配套产业,电梯行业发展与房地产行业发展息息相关。招股书显示,2015年国内电梯行业总产量的增长速度为7.30%,低于前十年的平均增长速度。且国内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进一步趋严,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梅轮电梯募资所扩大的产能是否存在无法消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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