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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最信任的机构,如今却卷入了一场惊天骗局!

时间: 2017-08-03 10:23:36 来源:   网友评论 0
  • 这两天,一起发生在北京的恶性骗局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关注:上百名老年人一辈子的房产,在诈骗犯与高利贷的勾结下,以低到离谱的价格强占过户。

这两天,一起发生在北京的恶性骗局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关注:上百名老年人一辈子的房产,在诈骗犯与高利贷的勾结下,以低到离谱的价格强占过户。


然而在这场骗局中,有一个最被我们信任的机构,成为了受骗老人们重点声讨的对象。


这个机构就是我们的公证处。


700万的房子被1000元贱卖!


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个月,就能获得每月10%到15%的高利息,到期还能全额返还本金,这样的“以房养老”项目让不少老人心动不已。然而数月后,不仅承诺的高息不见踪影,老人的房子也被以低价悄然过户给关联人。


2015年开始,北京有数十位老人陆续遭遇这样的骗局,他们有的失去了自己的房产,有的背上了巨额的债务。


被诈骗团伙派出的黑衣人赶出家门后,李君母女回到住了30多年的小区却进不了家门


2016年10月17日,张玲一家三口和母亲李君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带头清理房产的人告诉张玲,她母亲借了几百万做珠宝生意,房子抵了债。张玲当场报警,警察告诉她,对方有房产证,请她配合搬家。


原来一周前,她的房子已经以260万元卖出,而这套东二环的学区房当时的市价在450万元左右。


2017年7月12日,李君和怀孕8个月的女儿张玲来到她们曾经居住了30多年的房子楼下


据采访,李君母亲是被一个自称“中国店网”高管的男子广艳彬所骗,其行骗流程大致如此:


1、广艳彬宣称自己有个很赚钱的项目,忽悠老人给他投资,期限3个月到半年


2、老人说没钱,广艳彬就通过一个【中间人】介绍【高利贷】给老人抵押房子


3、广艳彬宣称每月会给老人支付高额月息,也会替老人还高利贷,到期归还本金


4、但广艳彬通常给老人支付1-2个月利息后,就不再给老人任何钱


5、之后高利贷找上门说广艳彬没还钱,并把老人的房子强行按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过户


根据老人家属提供的涉案人员关系图制作


遭这样的套路坑害,被赶出家门的不只是李君一家。


最离谱的一个案例是,2016年10月18日,董望的一栋位于北京知春里价值近700万元的三居室被人以1000元的价格网签。“所有人知道后第一反应都是问,这是每平米单价吗?事实上这就是他们卖房的全价款。”



2016年10月,多名老人被清出自己的原住房,他们的子女开始尝试通过报警、找律师等途径帮助老人维权。起初,民警在看到借款合同、强制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材料时,认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当类似的案件集中爆发时,老人们的案子才得以刑事立案。


目前,这个广艳彬已经因为涉嫌诈骗罪被逮捕调查。


然而,那些涉嫌与他勾结在一起的【中间人】和【高利贷】却仍然在“收割”那些被广艳彬诈骗的老人。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所谓的【中间人】,其实就是高利贷公司的职员。目前调查此案的北京西城警方只认为广艳彬涉嫌诈骗,但尚未找到高利贷公司与他勾结的证据。


中国人最信任的机构,就这样卷入了骗局?


涉案的三十多位老人的公证手续分别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和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办理。



这三家公证处,在骗局之初给这些【高利贷】和【中间人】做了两个对老人们极为不利的公证书。


这第一个是老人与【高利贷】的借款合同的“强制执行”公证书(也就是说可以不通过诉讼直接强制要求老人还款);另一个则是老人全权委托【中间人】处置老人房产的委托公证书。



这两个公证书的意义在于,虽然我国法律不允许高利贷在合同中与老人约定在无力还债时,他们可以直接把老人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即所谓的“流质条款”),但这群极为“懂法”的高利贷通过这么两个公证书和增加一个虚假的【中间人】,就可以绕开这一法律禁止的部分,在诈骗案暴露后,仍然可以嚣张地收割老人的房产。


公证处的问题到底是什么?

 

在老人们看来,公证处本来是可以阻止老人这么做的,这也是目前此案中几乎所有的受害者都在找公证处讨说法的原因。



受骗老人表示,公证处没有做到告知的义务,甚至在他们被【中间人】和【高利贷】带去做公证的时候,都没怎么见到公证员,而是【中间人】直接拿来一摞厚厚的合同让老人们糊里糊涂地签字,结果大概10分钟就办完了这两个直接决定老人唯一房产命运的公证。

  

不过,公证处并不认为他们有任何的责任。他们称只要有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场,不论这个工作人员是不是公证员,都可以做公证。至于谁能领取公证书,公证处的说法是谁有付款单据谁就可以领取。

 

这些公证处还在老人的反复要求下拿出了公证员当时在现场问询老人的“笔录”,称这些笔录中公证员明确告知了老人这两个公证书的相关风险,老人也明确表示自己清楚风险。


可根本不记得自己做过这种笔录的老人们很快发现,这些笔录中存在大量的“蹊跷”之处:

 

首先,笔录中这些来自不同家庭、不同背景的老人给出的所谓的“回答”,除了名字、金额等变量有所区别外,其他所有答案就都是一模一样,仿佛都来自同一个“模板”。


不过,方正公证处的说法是,这并不存在违规的情况,也没有违法。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这些笔录早已经“制式化”,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另外,方正公证处出具的材料还显示,高阿姨和李阿姨在申请相关公证的时候,两人曾经自己亲笔写下委托高利贷方面“扮演”的【中间人】全权处理自己房产的语句。公证处认为,这也说明这两位老人清楚自己的房子要被委托人拿走,但还是做了公证,所以责任还是在老人自己。

 

但受骗老人和他们的家属就认为,当高利贷假扮的【中间人】利用老年人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劣势忽悠她们办理这些“致命”公证时,公证员应该有所察觉和干预,更何况之前类似的案子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老人们的房子还能保住吗?


虽然受骗老人和家属发现了不少公证处在办证时的疑点,但公证处方面认为这些最多只能算“有点瑕疵”,但并不能因此撤回公证,因为老人都签字了,这就说明公证的真实性没有问题。


目前,记者从受骗老人和家属那里得知,为了至少保住房子,他们已经纷纷找公证处申请撤销了给高利贷的中间人的委托书。但这并不是撤销之前的公证,而是重新做一个撤销委托的公证。


可是,由于公证系统与房屋管理部门的系统并没有联网,老人们虽然申请了撤销给高利贷中间人卖房的委托,但房管局和建委却仍然要求老人必须等拿到公证书并出示给他们后才能中止过户。否则,高利贷的中间人就可以继续过户。


公证处的“新规”


不过,无数老人的不断“牺牲”还是令公证处方面做出了一些改变。北京方正公证处的负责人王世刚就介绍说,因为这样的案例近些年越来越多,他们公证处干脆于今年6月起已经出台了一个新的规定:凡是老年人来公证处办理涉及重大财产的公证手续的,必须由子女陪同,否则就不给办。


但是,在王世刚看来,这种规定反而会给其他不涉争议的公证办理带来各种不必要的麻烦。



王世刚还表示,即便一些“神经大条”的公证员并没有在老人家属在场的情况下给老人办理涉及重大财产的公证,也不算违法违规。因为法规中并没有这些强制性的要求。


同时,王世刚也认为,公证处在此类案件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而且即便公证处没有给这次“以房养老”骗局中受害的老人们办理相关公证,后者仍然要面临高利贷公司的纠缠和索偿——除非警方可以找到证据,认定这些高利贷公司和已经被捕的诈骗犯有勾结串通。


否则,他说这些高利贷公司就有权通过公证处和公证书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小编想提醒老年人,要谨慎踏入新型金融、投资市场,不要怀有天上能掉馅饼的心态,否则会吃“不懂法”的大亏。


21财闻汇综合自:环球时报(ID:hqsbwx)、人民日报( rmrbwx )、谷雨实验室(guyulab)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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