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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就我国提交200海里外大陆架初步信息答问

时间: 2009-05-12 12:16:09 来源: 新华网  网友评论 0

新华网北京5月11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1日就我国提交200海里外大陆架初步信息回答了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5月13日是有关沿海国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信息资料的规定期限,中方就此采取了哪些行动?

马朝旭回答说,5月11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有关决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这次提交的文件涉及中国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方保留今后在其他海域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信息资料的权利。

中国政府将继续根据一贯主张和立场维护海洋权益,同时坚持与海上邻国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进行海洋划界。

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8日就越南又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单独提交了南海“外大陆架划界案”答记者问时表示,越方提交的所谓“外大陆架划界案”,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是非法的,无效的。

2009年2月17日,菲律宾国会通过领海基线法案。 该法案将中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划为菲律宾领土。中国政府在此重申: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历来都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岛屿及其附 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其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是海洋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事实上,很多国家早就主张大陆架权利了。

大陆架首先是那些经济、科技实力雄厚的海洋大国提出来的。1945年美国总统杜鲁门提出把陆地领土在海面下延伸出来的大陆架纳入本国的管辖范围,并对海底的自然资源享有专属的开采权,结果是各国纷纷跟进。这样一来,过去是公海的地方渐渐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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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 (责任编辑:dul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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