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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多出口政府有补助

时间: 2009-04-15 13:36:49 来源: 沈阳网-沈阳晚报  网友评论 0

  为降低金融危机对本地外贸出口环境的影响,前期出台的《沈阳市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在支持企业出口、提高退税效率、实施便捷通关、实行多元化海关税收担保制度等方面分别出台了优惠政策及具体措施,扶持力度前所未有。

  关键词:支持企业出口

  解读人:沈阳外经贸局外贸处处长 李阳

  为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对沈阳市企业直接出口沈阳先进装备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近两年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且三类商品出口比重在60%以上,无进口商品复出口贸易。以2008年出口额为基数,增量部分每出口1美元,补助0.15元人民币。

  “由于汇率波动频繁,贸易环境急剧恶化,沈阳市许多企业都面临订单取消、付款滞后、客户倒闭等出口风险,且出口风险逐渐加大。”因此,沈阳市决 定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按实际缴纳保费30%给予补助。同时,对企业每取得一项国际认证或海外注册商标,有效扩大出口,按实际费用支付外汇额度的 50%给予补助。

  关键词:提高退税效率

  解读人:沈阳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邵洪卫;沈阳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副处长 刘晓光

  A:“先退税后补单”

  为配合国家调高出口退税率,沈阳市出台相应的措施,“对出口业务在一段时间内较为集中或单笔出口退税额2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可暂缓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机关实行即报、即审、即退。”

  邵洪卫处长介绍说,“为使企业能尽快办理退税,加快资金流动,沈阳提出重点企业可暂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机关先行办理退税,企业只要在报关起210天内做收汇核销,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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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沈阳网-沈阳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dul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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