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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cuity 来源:特别烦洗钱
美国财政部于3月27日宣布,与美国上市公司史丹利百得集团(Stanley Black & Decker)及其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国强工具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后者将支付186.9万美元的罚款以对其在2013和2014年期间23次违反美国制裁向伊朗进行出口的行为达成和解。
史丹利集团于2011与国强公司进行收购谈判。在对国强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期间,史丹利集团发现该公司与伊朗有大量的业务往来。在随后的谈判过程中,史丹利集团采取措施要求国强公司在收购完成前停止与伊朗以及其他受美国制裁国家/地区的业务,并将此列为收购的前提条件。当时国强公司的谈判调表接受了这些条件。在收购完成后,史丹利集团对国强公司的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了关于公司内部制裁合规项目政策和流程的多次培训,但培训后未能采取措施去核实国强公司与伊朗的业务是否真正停止了。而实际上,国强公司未能履行之前的承诺,而是在2013及2014年期间继续进行向伊朗的出口业务。史丹利集团在获悉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内部调查,聘请了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并最终向美国财政部自愿披露了这些行为。
史丹利集团在内部调查中发现,国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都在明知违反公司合规政策和美国制裁项目的情况下,参与了这些行为。这些相关人员和其他员工甚至采取特殊方式以隐瞒和方便继续向伊朗出口的业务。国强公司利用六家位于阿联酋和中国的贸易公司作为销售渠道,其中一些公司的董事就是伊朗人。国强公司还通过制作虚假的提单编造卸货港和交货地点,并要求伊朗客户不要在提单等商业文件上写“Iran(伊朗)”字眼而是使用“Dubai(迪拜)”或“Azerbaijan(阿塞拜疆)”。
美国财政部称,通过调查确认国强公司在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间,23次向伊朗出口产品(包括电钻、拆卸锤、角磨机、轨道砂光机、曲线锯和其他电动工具),总价值超过320万美元。此次除了罚款外,史丹利公司也承诺在培训、内控、审计等方面进行强化,并不再聘用之前违反制裁行为的员工。
从一系列中资企业和银行因违反美国制裁受到处罚的案例来看,伊朗业务已经成为绕不去的一道坎。在国际社会与美国对伊朗制裁态度的复杂情况下,伊朗业务可能会带来的的合规和运营风险值得所有中资企业和机构精确评估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