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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宁:上海合作组织自贸区的可能性分析

时间: 2017-09-14 17:06:57 来源: 国关国政外交学人  网友评论 0
  • 建立自贸区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未来合作方向之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和规模,加强区域规则协调,还可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合作搭建平台。当前,上合组织自贸区建设具备成员几乎都是WTO成员、政治互信良好、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较完整、建设资金充足等良好条件,与此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贸易结构失衡、关税水平差异较大、地区内多种国际合作机制牵制、非关税壁垒较多等因素。鉴于当前成员国实力水平,上合自贸区宜从货物贸易入手,逐渐升级深化。

文章来源:《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2017年04期;国关国政外交学人微信公众号平台首发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俄罗斯东欧中亚所研究员。研究方向:欧亚国际关系等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对接;中亚

内容提要

建立自贸区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未来合作方向之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和规模,加强区域规则协调,还可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合作搭建平台。当前,上合组织自贸区建设具备成员几乎都是WTO成员、政治互信良好、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较完整、建设资金充足等良好条件,与此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贸易结构失衡、关税水平差异较大、地区内多种国际合作机制牵制、非关税壁垒较多等因素。鉴于当前成员国实力水平,上合自贸区宜从货物贸易入手,逐渐升级深化。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增多,自由贸易区成为拓展本国经济利益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平台。当前,受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影响,中国企业“走出去”愿望强烈,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加快,国际产业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对外投资合作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自2007年至2016年,自贸区战略已成为中国支持企业走出去、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当前,作为未来合作的重要选项和发展方向之一,自贸区建设已提上上合组织合作日程。鉴于当前各国国情,上合组织宜在坚持“上海精神”基础上,本着先易后难等基本原则,参考独联体自贸区方案,从货物贸易入手,逐渐提升合作档次和扩大合作内容。同时,将上合自贸区建设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结合,同探索全球治理理念和方式相结合,使其成为中国周边自贸区战略的组成部分。

1、中国的自贸区合作战略

当前国际社会广泛承认的一体化水平分为六个递增的层级,即优惠贸易安排(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和完全经济一体化。作为区域一体化机制的初期阶段,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相互减少或取消商品和服务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市场准入限制,促进生产要素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截至2016年7月1日,全世界向WTO官方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共计635个,其中已生效423个。区域贸易协定的形式包括自由贸易协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关税同盟、服务贸易一体化协议等,其中自贸协定的数量约占2/3。实践中,依照合作内容和发展水平,当前世界各地的自贸区大体可以分为低中高三个层次:1.低端的自贸区主要涉及货物贸易,如独联体自贸区,主要内容有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削减、敏感商品范围等;2.中端的自贸区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主要涉及市场开放,另外还有与此相关的经济合作事务,如中国-东盟自贸区。3.高端的自贸区常被称为“超WTO”范式或“WTO+”范式。除贸易政策外,该自贸区涉及更广泛的经济政策议题,如市场经济地位、劳动力流动、宏观经济、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投资自由、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竞争秩序、标准认定、知识产权保护、环保、跨国公司等。

当前,国际上的自贸区谈判具有如下趋势:1.服务贸易已经成为贸易协定的重要部分,另外,投资、知识产权、技术贸易壁垒、争端解决、劳工保护、环保、国有企业等内容往往被纳入进来,尤其是在以美欧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中更是如此。2.自由贸易协定已突破贸易领域,正逐步向政治、经济、安全和社会等领域发展渗透,成为强国拓展海外市场,甚至向别国施压的砝码之一。自贸区建设过程中,地区内各国以及各国内各利益集团的诉求不同,对自贸区的态度和立场也不一致。3.美国主导的TPP和TTIP更代表最新合作趋势,即突破国家主权司法限制,将自贸区合作变为保护跨国公司的特惠贸易制度。在此之前,跨国公司仍在主权国家间做生意,必须遵守主权国家的法律和仲裁,TPP则通过“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ISDS条款),赋予跨国企业绕过主权国司法体系,直接向国际商业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并要求投资对象国政府赔偿损失的权利。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中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2007年10月,十七大将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2012年11月,十八大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统筹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2013年11月,18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2016年3月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规定十三五期间对外开放领域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逐步构筑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

2015年12月发布《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自贸区建设的任务目标是:近期,加快正在进行的自由贸易区谈判进程,逐步提升已有自由贸易区的自由化水平,使我国与自由贸易伙伴的贸易额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或超过多数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中长期,形成包括邻近国家和地区、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辐射五大洲重要国家的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使我国大部分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实现自由化和便利化。建设布局是:加快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构建合作共赢的周边大市场;推进“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构建金砖国家大市场、新兴经济体大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大市场。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是:提高货物贸易开放水平;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放宽投资准入;推进规则谈判(如外资管理、人民币、跨境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原产地、通关、检验检疫、认证等);推进规制合作(监管体系、非关税壁垒);推动自然人移动便利化;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完善健全保障体系和支持机制。

截至2016年底,中国已与2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并实施15个自贸协定。从《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可知,当前中国对外区域一体化机制合作的内容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1、包含有贸易化和便利化措施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投资协定、谅解书、经贸安排等;2、自由贸易区;3、全面经济贸易伙伴关系(RCEP)。从地理分布地上,大体上可以概括为:贸易投资协定主要与发达国家,自贸区主要与发展中国家,全面经济贸易伙伴关系主要与周边国家。这种形态分布,与中国当前经济实力、经济结构特点以及与合作伙伴的贸易投资结构、合作伙伴自身的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相符合。

总体而言,中国现有自贸区协定的主要特点是:1.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较高,不仅零关税税目占中国海关税目总量的90%以上,而且与自贸区伙伴的贸易总额中,零关税商品进口额也占90%以上。2.服务贸易和市场准入主要采取“准入后国民待遇”和“正面清单”模式,各协议的市场开放水平通常参照中国入世承诺,但有时候个别部门的承诺水平较高。

2、上海合作组织自贸区对“一带一路”的作用

自贸区既是衡量国际关系的晴雨表指标之一,也是合作各方密切经济联系的必经之路。从当前区域合作趋势看,上合组织自贸区对于“一带一路”的推动作用至少有:

第一,进一步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和规模。尽管中国与中亚国家和俄罗斯的各领域合作日益深化,但随着贸易市场逐渐饱以及贸易结构相对稳定,利润率较高的项目竞争越发激烈,拓展新领域的难度也较大。因此,在具体务实项目合作到一定程度后,制度合作需适时展开,以便进一步削减合作障碍和壁垒,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档次。

第二,成为衔接中国的“一带一路”和俄罗斯的“大欧亚伙伴关系”,以及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平台。印巴两国成为上合组织正式成员后,上合组织成为一个几乎涵盖区域内所有成员的合作机制,成为一个从北冰洋到印度洋的“欧亚大陆中部”的合作机制,成为俄罗斯和中亚国家提供南下印度洋、促进中国与南亚一体化、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发展一体化是“一带一路”、欧亚经济联盟、“大欧亚伙伴关系”等合作机制的共同目标,由于成员国几乎一致,上合组织自贸区自然成为整合地区一体化进程的最恰当形式之一。

第三,参与国际贸易新制度和新规则的制定与实践。正如中国领导人所说:“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我们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引领者,善于通过自由贸易区建设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合作总体属于南南合作范畴,可从中学到如何处理与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一体化机制的矛盾与纠纷、如何利用世贸规则维护中国利益等经验,这些均是中国主张的“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合作模式”、“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的有益实践。

第四,促进国内经济结构和体制改革。经济要素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土地、商品、资金、技术、管理、劳动力、制度体系等。通常认为,一体化会产生贸易转移和贸易扩大效应。但归根到底,各类一体化机制之所以能够吸引成员,主要原因就是该机制能够满足成员的不同需求,使其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更合理地配置整合经济要素,以便各方获得收益最大化。对上合组织来说,如果各成员能够相互开放市场,可形成足够大的市场容量,能够满足成员国的商品、技术、资金、资源、市场、劳动力等需求,让各成员国获得更广大市场,更合理地优化配置本国资源。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均希望通过引入外部竞争,推动国内行政审批、海关、质检、外资管理、金融、司法、环保、社会保障等多方面改革,还可借助更大范围的统一市场,重组全球产业链,优化经济要素和资源配置,改善国内经济结构。

3、中国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间的关税差异

截至2016年1月1日,上合组织各成员国的平均进口关税水平分别是:

1.中国加权平均进口关税税率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1%,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做的降税承诺已于2010年全部履行完毕。根据《2016年关税实施方案》,2016年版税则税目总数为8294个,其中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共有200项,税率在3%~40%之间;涉及进口暂定税率的商品共计787项,平均税率为3.19%;对10个非全税目信息产品仍实行海关核查管理;对小麦等8类47个税目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的棉花实施滑准税;对感光材料和摄录像机等46个税目商品实行从量税或复合税;对15个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2.欧亚经济联盟成员(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加权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为5.3%。为履行世贸组织成员义务,欧亚经济联盟吸收吉尔吉斯斯坦为正式成员后,又重新修订进口关税税率,自当年9月1日起,联盟对非成员的进口关税税率平均水平由原先的8.74%将至8.18%,加权平均税率由5.8%将至5.3%。税率修订涉及4061类商品,约占联盟商品目录总量的41%,降幅较大的商品主要涉及农产品、机械、轻工、木材加工、黑色和有色冶金。

加入欧亚经济联盟时,吉尔吉斯斯坦的加权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为5.04%,低于联盟平均水平。因此联盟同意吉在过渡期内可部分保留其原有税率,涉及海关HS编码(总计97大类)中的25大类,共计163种商品,同时,吉还需降低部分商品税率以适应联盟统一税率,如鱼类、咖啡、鞋、轮胎、衡器等,这些商品的吉国税率为10%,高于联盟统一关税税率。

3.乌兹别克斯坦。自乌向世贸组织提交加入申请后,乌于2005年11月1日起实行新的关税税率表,当时的加权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为14.6%,依据世贸组织标准属于“相对开放国家”。此后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订的税率表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的是扩大出口,限制进口(尤其是农产品、矿产品和纺织品税率普遍高),因此进口关税税率有较大提高,大部分进口关税税率为5%、10%或30%(10%和30%居多)另有部分商品采用复合税,同时,部分商品(主要是食品和轻工产品)的进口消费税也相应提高。新关税的加权平均进口税率为26.19%,其中农产品25.74%,工业品27.48%。

4.塔吉克斯坦的加权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为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0.4%,工业品为5.98%。依据欧亚经济共同体协议,塔吉克斯坦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共同体其他成员(俄、白俄、哈、吉)实行零关税进口政策(矿产品和铝锭除外,HS编码分别为2006000000和2812200000)。

4、上合组织自贸区建设的机遇和挑战

从国际实践看,自贸区建设通常需要四个条件:一是多领域的贸易和投资规模持续多年增长,相互需求不断扩大。这是合作的经济基础,如果能够进一步削减贸易壁垒,则双方贸易和投资规模有望获得更大提升。如果双方合作范围较窄,在既有条件下仍有巨大提升空间,则自贸区等议题往往难以提上日程。如果合作领域广泛,受惠群体多,则全社会容易形成支持共识。二是政治互信强,对彼此的得失有全面准确认识。这是合作的政治和情感基础,需要各成员均能着眼未来,不计较眼前短期利益,共同谋求更大利益。如果两国政治关系紧张,必然会影响经济合作。三是各国执政当局的控局能力强,能够较好地平衡各利益集团,区域一体化合作必定会引发各成员间以及成员内部的利益再分配。如果反对势力过于强大,执政当局往往难以决策,即使政府签署相关文件,到议会也会遇到阻力,最终难以生效。四是外部环境较好。即没有外部大国牵制或干涉,或者具备迫使成员产生抱团取暖情绪的环境,如国际经济危机等。

当前,上合组织自贸区合作具备一定良好条件:

1.从外部环境看,俄与中亚国家为避免被西方市场和规则体系孤立,均认为应加强区域一体化合作,尤其是与中国的合作。可以说,上合组织成员国已具有危机意识和深化区域合作的强烈需求,宜趁热打铁,在继续巩固务实合作的同时,加强制度合作,用规则和标准体系约束和规范市场秩序,改善环境,助推深层次区域合作。

2.从政治互信角度看,上合组织各层级和各领域的机制化合作已基本处于成熟运作阶段,领导人之间私交甚好,各部门各层级往来频繁,政治互信基础较好。另外,各国均将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从上至下的合作愿望强烈,均希望搭乘中国发展快车,利用“一带一路”机遇。

3.从法律基础看,除乌兹别克斯坦外,上合成员国都是WTO成员,各方规则体系的总原则、框架结构、技术方法等基本一致,差别主要在细节规定、单证格式、标准体系等。另外,独联体自贸区已生效运作。除中国外,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均是独联体自贸区成员,这意味着,如果中国能够研究考虑独联体自贸区的条件,也可使上合组织自贸区建设变得相对简单。

4.从区域经贸合作现状看,自2000年至今,伴随上合组织成长,中国与俄罗斯和中亚国家、中亚国家与俄罗斯、中亚国家之间的贸易和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扩展(从资源到非资源),层次不断深入(从中央到地方,从国企到民企,从单项合作到全产业链合作)。受惠于贸易和投资增长的社会群体和机构组织越来越多。另外,俄哈两国的“大欧亚”战略倡议与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存在诸多共性,均致力于区域发展和机制建设。与域外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是欧亚经济联盟的重要工作之一。自2015年1月启动以来,已有40多个国家表达愿与欧亚经济联盟开展自贸区谈判的意愿,欧亚经济联盟已与越南、印度、伊朗、叙利亚、马其顿、挪威和瑞典等多个国家开展自贸区协议谈判,其中与越南于2015年5月29日签署联盟首份自贸区协议,与伊朗于2015年12月21日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研究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相关问题。

5.从经费保障层面看,合作项目具有雄厚的融资能力和资金支持。截至2015年6月30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1000亿美元(初始资金500亿美元),丝路基金400亿美元,俄罗斯主导的欧亚开发银行共有38亿美元资产,欧亚稳定与发展基金(由欧亚开发银行管理)共有资产85.13亿美元。另外,中国还拥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中央汇金投资公司等巨型金融开发机构。

6.从合作机制看,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的经贸与投资合作在政府层面已具备较好的官方合作基础,表现在多边和双边多种机制不断走向纵深,多边有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亚信会议、大图们江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双边的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稳定运行。中俄已建立“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设总理会晤委员会+人文合作委员会+能源合作委员会+投资合作委员会等四大支柱分委会,形成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定期会晤机制。另外,中俄于2015年8月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协调机制工作组(外交部牵头,副部级)。中哈已建立“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形成“总理会晤+中哈合作委员会+经贸、交通、口岸、科技、金融、能源、地矿、人文、安全9个分委会”为主导的合作平台。中乌已建立“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平台,形成“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经贸、科技、能源、交通、农业、人文、安全等分委会”。中吉和中塔已建立“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机制。

当前,上合自贸区建设可能面临的困难主要有:

1.非关税壁垒依然严重。商务部贸研院运用GTAP模型计算后认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海关程序、标准一致化、商务流动和监管环境等四大领域依然障碍重重。各方政策差异较大,协调难度大。比如在技术标准领域,独联体国家主要参照俄罗斯标准(基本继承苏联标准),与当前流行的欧美标准往往存在明显差异。为适应对象国要求并获得对象国相关部门批准,中国企业进入独联体国家市场时,需要进行法律和标准的收集、翻译、比对、调整本产品指标等。再比如,在审批、物流、通关、资金汇回等方面,各上合成员国要求不一,每经过一个国家就需重新工作,费时费力。另外,劳务签证手续复杂且时间长,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企业投资和解决技术问题。

2.地区内多种国际合作机制的牵制。让中亚成员国可从多个渠道获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好处,削弱中国影响。在欧亚大陆上,“丝路外交”和“丝路合作”倡议既非我首创,也非仅我所有。美国、日本、中亚国家等早前便有此类合作规划,有的已形成机制化。这些机制各有特色,但具有两个共同特征:一是它们将阿富汗和中亚作为“中介”或“轴心”,均绕过中国,对中国既防范又遏制;二是均重视经济和人文合作。其中,经济领域偏重道路和能源管网等基础设施,人文领域偏重制度和体制模式。这与中国的“经济带”合作内容存在诸多共性,处理不好可能会产生恶性竞争。

3.贸易结构较单一。当前,中国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的贸易商品结构总体上不属于为满足品种和不同偏好的“水平型”互补,而是属于为满足上下游产业链需求的“垂直型”互补。中国进口商品主要是矿产品、木材、纸浆、金属制品等,贸易额受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影响较大,出口则以服装鞋帽、纺织品、塑料、金属制品、日用品、电器、机电等轻工业品为主。这种结构让中亚国家和俄罗斯容易产生“原料附属国”等不满心理。据中国海关统计,2012—2015年,原油、成品油和煤炭等矿产品占中国从俄进口商品总值的70%以上,原油约占中国从哈萨克斯坦总值的50%~60%,天然气和棉花约占中国从乌兹别克斯坦进口总值的80%~90%,铝锭占中国从塔吉克斯坦进口总值的60%~70%,天然气约占中国从土库曼斯坦进口商品总值的90%以上,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主要是皮革、粗毛、铜铝等金属。

4.成员国对上合自贸区的态度和立场有差异。大部分上合成员均担心中国资金和技术力量强大,本国企业和商品无法同中国竞争等,因此始终不敢向中国大幅度开放。俄实际上不愿上合组织建立自贸区,担心冲淡其主导的欧亚经济联盟的影响,也担心中国商品占领俄罗斯等成员国市场。自2011年起,中国一直是俄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约占俄对外贸易总额的12%。主要是对华油气出口高速增长所致,俄国内有关“成为中国原料附属国的”担心更加强烈。(图片点击放大)




5、推进上合组织自贸区建设的措施路线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2003年9月批准《多边经贸合作纲要》,2010年签署《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明确了该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方向和目标。可以说,建设自贸区是上合组织未来合作的重要选项和奋斗目标。

(一)宜坚持的基本原则

鉴于上合组织的区域现实和各国国情,开展上合组织自贸区建设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为“一带一路”服务。服务于我国新一轮的对外开放,拓展和构建国际经济合作空间和秩序,合力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确保各成员经济总体稳定和发展,不因开放海关和市场而遭受重大损失;确保经贸合作质量有所提升,营商环境有改善;保障各项制度符合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潮流,不封闭,不落后。

2.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逐步推进。对于较难达成一致的协议,可先从某些容易达成共识的行业和部门入手,再逐渐扩大范围,或者采取承诺过渡期、早期收获计划、框架协议等形式,帮助合作伙伴提高承受能力;对于难谈的合作伙伴,可选择特定对象进行重点突破。

3.使用中国统一范本。以全球视角设计符合中国利益的、涵盖一揽子内容的对外经济合作协议“范式”(文本内容和落实方式),以此为基础,结合合作伙伴国情,谈判和签署具有一定弹性的自贸区协定。以便统筹和统一中国所有的自贸区协议,避免出现责任重叠交叉,内容繁杂混乱的现象。

4.共商、共建、共享。由于地域和历史文化的不同,在政治体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宗教信仰以及民族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要实现区域内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必须尊重主权,以互信为基础、合作共赢为目标,以协调、协商和政策沟通的方式推进。

5.引领理念和规则。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宜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创造的国际经济规则和贸易新议题等理念基础上,切实落实贯彻“安全、高效、包容、公开、公正、合理、透明”等世贸组织基本原则,逐步探索符合国情和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合作规则与理念,掌握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主导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引领“一带一路”沿线伙伴繁荣发展。

6.适当援助和补偿。自贸区合作不仅涉及制定和修改法律规则,还可能面临实质性费用支出,如改善设施设备、召开会议、技术转让费、财政收支调整等,造成很多国家即使有意愿,实际上也无力参与自贸区。宜结合合作伙伴国情,给予国力较差的成员一定补偿和援助,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发展成果。

(二)文本方案

从自贸区协议文本类型和内容看,上合自贸区建设可有四种方案选择:

一是以独联体自贸区为蓝本。在此基础上,全部或经过局部修改后,接受独联体自贸区协议条件,与独联体自贸区内的上合组织成员建立上合组织自贸区。鉴于独联体自贸区协议内容较简单,此方案的执行难度相对较低。但同时,因此方案主要涉及货物贸易,对我大规模进入中亚和俄罗斯市场的作用也不大。

二是以中国制定的统一文本为蓝本。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谈判,最终建立上合组织自贸区。自贸区协议统一范本可在综合已有及正在进行的自贸区协议文本基础上,结合当前国际自贸区建设的最新理念和成果,并考虑中国国情,制定一套结构完整和内容丰富的范本。在实际工作中则可根据谈判伙伴的具体承受能力,酌情增减。

三是以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合作为蓝本。先与欧亚经济联盟建立自贸区,再在此基础上吸收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谈判的文本可参照欧亚经济联盟与越南签署的自贸区协议。

四是先建立中国与上合其他成员间的双边自贸区(中乌自贸区、中塔自贸区、中哈自贸区、中俄自贸区、中国-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然后再将这些自贸区整合形成上合组织自贸区。尽管上合自贸区不是中国同上合组织各成员间的双边自贸区的总和,但根据上合组织的协商一致原则,上合自贸区协议需要所有成员均认可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同意才能建成,这需要较长时间。如果从一开始便在上合框架内讨论自贸区的方案有困难的话,可考虑先双边再多边的替代方案。但这种方案毕竟较难适应上合扩员需要,如果未来上合组织吸收印巴加入,则此方案的难度会更大。

自贸区文本的内容可采取四种方案:一是货物贸易。主要涉及关税减让、消减非关税壁垒、提高海关便利化等。二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除货物贸易外,还谈若干服务领域的市场开放。三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议。主要谈及更多领域的开放,如工业、农业、金融等,便利各方商品、资金、技术、劳动力流通等。四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协议+其他议题。其他议题可以范围广泛,如劳工、环保等。

(三)注意事项

根据当前上合组织成员国实际国情,自贸区建设宜从货物贸易自由化入手,开启自由贸易谈判,分阶段地深化自由贸易区。谈判的重点内容可以是:原产地;技术、卫生、动植物检验检疫;敏感商品目录;禁止和数量限制目录;争议解决机制;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政府采购;竞争规则等。

鉴于上合成员对华投资规模极小,中国在上合其他成员国的投资规模与其他成员国对华投资规模极其不对等,不宜一开始就启动二代自贸区谈判,让其他成员国对中国大幅开放市场,那样的难度太大,时间也会很长。

合作过程中,可考虑借鉴中国与东盟成员的“早期收获”等单方优惠做法,在一定期限内先单方给予其他成员国关税优惠,让其体验自由贸易的好处,缩小其对华贸易逆差,刺激双方贸易增长,培养其市场规模和对华好感。

另外,宜做好各利益集团工作,在平衡各派力量的同时,尽可能将自贸区相关问题的讨论限定在经济范畴,争取早日达成共识。(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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