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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务创新

时间: 2017-02-10 17:51:10 来源: 中国外汇  网友评论 0
  • 自贸区的设立是一项国家战略。作为我国自贸区战略首先落地的一枚棋子,上海自贸区肩负着重大使命。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一系列金融创新试点,在金融业务创新方面取得了不少经验及成果。
来源: 《中国外汇》2016年第13期

作者:张继翊 石倩 谢莉莉

单位:华夏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


自贸区的设立是一项国家战略。作为我国自贸区战略首先落地的一枚棋子,上海自贸区肩负着重大使命。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一系列金融创新试点,在金融业务创新方面取得了不少经验及成果。


本文将结合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优势,在对创新案例简要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整理自贸区成立以来较为活跃的各类金融业务,以便同业对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务创新有更深入的认识。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中出现的自贸区仅指上海自贸区。自贸区银行指通过分账核算单元验收,能开展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的银行分支机构。

 

随着自贸区建设的稳步推进,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及企业参与到自贸区业务中来,以充分享受自贸区的创新环境和政策红利。相较于区外,上海自贸区有如下几点独特的优势利于金融创新。

 

分账核算为创新试验提供了安全保障。根据规定,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应通过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区内主体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并按照“标识分设、分账核算、独立出表、专项报告、自求平衡”的要求开展相关金融服务。该体系独立于金融机构现有的账户体系,是一套单独核算、分开管理的体系。


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账户划转需按照一定规则进行,且每笔业务均能被采集、监测。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管理相当于为自贸区业务的开展搭建了一个“电子围网”,防止跨境、跨市场交叉性的风险传递,既可有力支持自贸区推进金融创新试验,又可确保创新试验能够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进行。

 

跨境融资引“全球之水”浇灌“自贸区之花”。2015年2月,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首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银总部发[2015]8号),允许上海地区金融机构、试验区内企业及非银行金额机构根据宏观审慎规则,并依据特定的风险转换因子来实施境外融资。


根据该细则,区内企业最多可融入2倍于实收资本的境外资金,银行上海市级分账核算单元最多可融入其境内法人机构一级资本的5%。另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出台,也推动了上海自贸区内本外币跨境融资的放开,使得自贸区真正实现了连接境外、境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区内主体可根据境内外资金价格的不同,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可以从境外拆入低成本资金,贷款给区内企业用于生产经营;也可以通过为企业提供信用支持的方式,便利其从境外借款。

 

尽享全球外汇市场汇率优惠待遇。除了可以享受利率对接境外市场的优势之外,自贸区客户还可在汇率上获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的规定,“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区内或境外提供本外币自由汇兑产生的敞口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市场上进行平盘对冲”。


这就意味着,自贸区银行对敞口头寸进行平盘时,如果交易对手为区内或境外机构,可使用境外汇率。同时,自贸区内的进出口企业在办理结售汇时,也可根据境内外市场汇率差异,选择在分账核算单元采用CNH汇率或者在传统结算账户采用CNY汇率办理业务。尤其是在目前人民币单边波动预期较强的情况下,境内外汇率价格更容易产生较大差异,从而使自贸区企业享受到境内外汇差带来的额外收益。

 

创新监管方式为自贸区业务保驾护航。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审批。为鼓励自贸区金融机构创新,监管机构推出了一系列创新监管措施。针对银行首次开办的自贸区新产品、新业务,银监局推出了首单报告制,要求银行及时报告该业务的基本情况、创新点、政策依据以及合规和风控评估意见等。


同时,上海银监局在全国还首创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针对法规未覆盖、法规不明晰、政策无操作细则的领域,设立绿色政策通道,允许上海自贸区银行拟先行先试的非行政许可类的新产品、新业务,通过“自主申请、监管指导、个案突破、持续评价”的方式,有条件地率先试点。


根据要求,自贸区金融机构须于每个季度向人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提交《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务创新季度分析报告》,内容包括自由贸易账户的开设、业务经营、产品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等。正是因为有了金融创新的肥沃土壤,以及鼓励、开放、允许不断试新的监管态度,自贸区银行才能不断推出创新产品,更好地服务区内主体。

 

内外部政策倾斜,凸显自贸区竞争优势。自贸区作为试验田,可以享受各项政策的先行先试。如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外债意愿结汇政策等,都是先在自贸区试行一段时间后,再将成熟经验复制推广到区外。这就为自贸区的金融创新赢得了先发优势。此外,为促进自贸区业务发展,发挥FT账户体系优势,部分银行在资源分配、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计价、授信政策方面对自贸区业务给予了一定的倾斜,扶持自贸区业务获得了进一步发展。

 

“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是自贸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上海自贸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会同“一行三局”、市发展改革委和浦东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发布了6批,65个金融创新案例。65个创新案例内容涉及跨境人民币使用(境外借款、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支付结算、人民币跨境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跨境并购融资、投贷联动、国际贸易融资、同业存单、大宗商品、科技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均实现了政策上的突破并具有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此类创新案例的定期发布不仅有效宣传、推广了自贸区各项金融创新政策,也为金融机构不断推进自贸区业务创新发展积累了经验。

   

融资租赁类产品


融资租赁公司与银行的合作由来已久。上海自贸区成立后,此类银租合作模式在区内迅速复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目前主要采用售后回租的租赁形式,主要业务模式分为双保理模式和保函模式。双保理模式一般适用于同一银行系统内的两家分行,出租人将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通过自贸区分行转让给区外分行,区外分行作为买方保理商承担承租人信用风险,自贸区分行作为卖方保理商为出租人办理无追索权保理融资。保函模式多适用于同业之间的合作,自贸区银行在收到区外其他银行开立的以其为受益人、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含备用信用证)后,为出租人提供融资服务,融资形式大多为贷款。

 

融资租赁与保理/保函的结合在自贸区之所以广受欢迎,主要是因为自贸区有两点特有优势:优势一,自贸区银行可根据境外融资政策,引入较低成本资金,加之部分银行对自贸区业务有较好的政策扶持及考核机制,为进一步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创造了有利条件;优势二,自贸区为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区内提供了一系列便利优惠,例如注册在自贸区的租赁公司按照政策可以同时具有保理牌照、注册流程便捷等,因而吸引了众多融资租赁公司集聚自贸区,为银租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跨境并购融资


跨境并购业务是自贸区另一项火爆的业务。出于风险隔离以及税务、法律、信息披露等考虑,跨境并购的交易结构非常复杂,而能否顺利、及时完成融资则决定了并购的成败。自贸区跨境并购融资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利用自贸区企业对外投资由前置核准改为备案制的政策,银行为区内企业对境外发起的并购提供金融服务;另一种是银行利用FTN账户,为“走出去”企业海外机构的经营和并购提供金融支持。

 

具体操作上,首先,境内实际并购主体以其专门设立在自贸区或境外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起并购交易,然后该子公司在自贸区银行开立FTE(区内机构自由贸易账户)或FTN(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银行直接为该子公司提供财务顾问及本外币融资服务。

 

自贸区跨境并购融资的优势有二:


一是主体优势。在FTE并购模式中,并购发起主体为自贸区内注册的子公司。由于自贸区内企业境外投资实行备案制管理,因而大大提高了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在FTN并购模式中,并购发起主体为境外注册的子公司。自贸区银行利用FTN账户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全面高效的融资服务,解决境外子公司在境外银行授信难、流程慢的问题。自贸区跨境并购模式可节省大量审批时间,提高并购的效率和成功率。


二是融资便利优势。作为发起并购一方的银行,对并购主体更加了解,沟通更加方便,能够借助本土银行的优势,提供包括并购融资和并购顾问在内的全方位服务,促进跨境并购交易顺利实施。此外利用自贸区的政策倾斜、差异化考核及资金来源多样性等优势,银行可为并购方提供较低利率的融资,降低企业并购融资成本。

  

内保FT贷/FT保内贷


内保FT贷/FT保内贷实质就是近年来受到热捧的内保外贷/外保内贷业务在自贸区的运用。此类产品一般用于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或“境外企业境内投资”提供信用或资金支持。

 

以境内企业“走出去”、拓展境外市场为例。A公司为上海一家制造型企业,在德国成立了一家子公司B。为了尽快让B公司打开德国当地市场,A公司向C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给D银行,由D银行为B公司提供贷款资金。

 

以往,D银行通常为B公司所在地的某家境外银行或C银行在当地的海外分行,即内保外贷。自贸区设立以后,D银行可以是自贸区银行,B公司在D银行开立FTN账户后,D银行在FT内办理放款,即内保FT贷(操作模式见附图)。



内保FT贷操作模式


内保FT贷,担保和贷款都在境内完成。由于境内银行对该“走出去”企业更加了解,操作起来也就更加简便,且当境外资金价格较高时,通过境内银行放款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样,FT保内贷,是指境外客户利用FTN账户向自贸区银行申请开立保函/备用证或办理全额质押等,由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提供融资。

  

汇率相关产品


2015年8月份汇改以来,境内外汇率经常出现较大差距,越来越多的自贸区企业看到了当中的机会。在分账核算单元下办理结售汇业务,可对接境外汇率。当境内外汇率存在差异时,企业可利用FT账户办理结售汇,以节约企业财务成本,获取额外收益。下面将举实例说明,自贸区企业如何利用FT账户以及境内外汇差的窗口期获益。

 

A企业为一家注册在自贸区的进出口企业。2016年1月11日,有一笔500万美元的出口收汇, 6个月之后预计有一笔300万美元的出口收汇。

 

(1)银行根据1月11日离在岸市场汇率差异,为该企业当天的收汇办理结汇业务。

 

如果用CNH价格在FT账户办理结汇,则有:

500万(美元)×6.6903=3345.15万元人民币

如果用CNY价格在传统账户办理结汇,则有:

500万(美元)×6.5926=3296.30万元人民币。

显然,以CNH价格在FT账户办理结汇可增加收益:

3345.15-3296.30=48.85万元人民币

 

(2)银行针对6个月之后的出口收汇,为企业在FT账户办理一笔远期结汇,锁定未来汇率,进而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则远期结汇收入为:


300万(美元)×6.8384=2051.52万元人民币

如果用传统账户做远期结汇,则收入为:

300万(美元)×6.6606=1998.18万元人民币

同样,FT账户远期结汇可为企业增加收益:

2051.52-1998.18=53.34万元人民币

 

以上数据表明,由于A企业可以灵活选择结售汇方式,因而获取了额外收益。

 

除了结售汇业务,掉期、期权等衍生品交易在自贸区中也大有市场。这一方面来自客户本身实际需要,另一方面银行自营需求也较旺盛。

     

跨境同业存单


自贸区跨境同业存单是指以自由贸易账户为依托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包括自贸区同业存单发行与自贸区同业存单自营投资与交易。

 

自贸区跨境同业存单的推出是自贸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动作,不仅有利于自由贸易账户利率定价机制的形成,还拓宽了区内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手段及融资渠道;同时,由于境外机构也可参与自贸区同业存单的发行与投资,因而可有效提高自贸区金融市场的活跃度。

 

从自贸区同业存单发行情况看,首期自贸区同业存单于2015年10月12日正式发行,发行银行为8家试点银行,总额为29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个月,全部获得足额认购。认购金融机构共15家,其中6家为境外机构,且发行利率较同期区外低5BP至10BP。2016年,第二批同业存单试点机构已获批,部分试点机构在二季度已成功完成了发行或认购。

 

跨境同业存单在自贸区尚属新生事物,而区外同业存单的发行与投资已趋成熟,且形成了大规模替代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线下同业业务的格局,逐渐成为各家金融机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的重要工具。2015年,区外同业存单总发行量突破5万亿元,达到53065亿元,是2014年全年发行量的5.9倍,实现了爆发式增长。


从大多数银行已披露的2016年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来看,发行额度较上年均有较大增长。以华夏银行为例,2016年2月4日,该银行公布了2016年度同业存单计划,发行额度为2000亿元,相当于2015年的2.5倍。目前,无论是从发行规模还是发行机构的数量来看,自贸区同业存单较区外同业存单仍有较大差距。但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自贸区内和境外更多金融机构的参与,以及自贸区各项业务的发展,自贸区同业存单的发行与投资会日趋活跃。

  

贸易结算/融资类产品


除各项创新业务的研发推广之外,部分传统业务也能复制、照搬到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内。其中贸易结算/融资类产品在FT账户的运用越来越受到各家银行的重视。这一趋势的形成,一方面是因为复制此类现成产品省时省力(已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及操作流程),且能完善FT账户产品类型;另一方面,是该类产品可以发挥FT账户的优势,扩大客户群体(如境外客户),提高服务能力。

 

结算类产品中的信用证、托收、汇款,以及贸融类产品中的代付、押汇、贴现、福费廷等,均可以直接复制到FT账户操作。

 

例如,某进口客户A的境外交易对手B在自贸区H银行开立了FTN账户。利用FT账户,H银行不仅能为A客户提供信用证开立/承兑等进口端服务,还能为境外企业B提供信用证通知、交单、押汇/福费廷等一系列出口端服务。

 

对于H银行来说, 利用FT账户,可以扩大对境外客户的国际结算服务;对于客户来说,境外的通知、交单等均可在国内操作,无疑更加便捷,耗时更少。

 

FT账户中结算/贸融类产品的运用也相应提高了对跨境贸易真实性的审核要求,还涉及到对FTN客户的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银行在处理此类业务时,应更加严格,不可掉以轻心,切实履行展业三原则、三反(反洗钱、反恐融资和反逃税)等职责。

 

当然,除了以上几类产品之外,还有不少创新业务活跃于自贸区这一舞台,如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大宗商品金融服务、跨境理财等。随着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未来必然会涌现出更多的创新产品,带动自贸区业务更加蓬勃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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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外汇 作者: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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