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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06-23 17:10:31 来源: 愉财经平台  网友评论 0
  • 5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下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慎管理细则(试行)》(下称《审慎管理细则》)。

  5月22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下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慎管理细则(试行)》(下称《审慎管理细则》)。这两个细则全面规范了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及其风险审慎管理,意味着自由贸易账户将落地。

  “自贸区连续剧‘第二季’进入了高潮。”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在政策发布会上表示,自由贸易账户的推出为下一步金改奠定了基础,标志着自贸区金融改革到了新的时期。

  根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方面介绍,《业务实施细则》侧重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开展及相关要求,有五大核心内容。

  一是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

  二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

  三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的原则实施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按《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四个渠道办理。

  四是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

  五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机构可在获准后,向自贸区内及境外提供各类跨境金融交易及清算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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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愉财经平台 作者: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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