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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自由化为国家间的自由贸易提供了可能性,而贸易便利化则使这种可能性成为实际。中国新疆毗邻中亚国家,是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最重要的平台,促进新疆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发展,能够降低直接和间接贸易成本,对于扩大中国与中亚国家间贸易规模,具有重要而迫切的意义。
一、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的发展
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成员国之间贸易便利化的发展。2004年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在边境口岸合作、海关便利化措施、过境运输和标准一致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推进了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贸易便利化。
(一)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口岸管理效率有所提高
中国新疆从2004年起启动了以“电子口岸”为核心的口岸信息化建设,并在主要口岸试点“大通关”制度,提高了口岸的通关效率。通过加强口岸公路铁路建设,提高了新疆通往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的重要出口通道的服务能力。通过加强新疆“电子口岸”建设,降低了外贸企业通关成本。通过在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试点实施“大通关”制度,全面改革作业流程,简化手续,并对通关作业流程前推后移,提高了通关速度。以阿拉山口口岸进口原油、球团矿为例,一列火车平均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7.2小时提高到现在的1.3小时。
(二)区域内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成员国间的运输合作是制约中国与中亚国家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中国和中亚国家都加快了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区域内的交通便利程度。中国中央和新疆地方两级政府加快了国际道路运输通道的建设,目前初步形成以乌鲁木齐市为中心,以南北疆中心城市和边境口岸为依托,向周边及中亚国家辐射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过境运输网络。“十一五”期间,中国中央政府和中国新疆地方财政共同投资23亿元,改进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相连的802公里口岸公路。
中亚国家也加速投资修建、修复国际运输基础设施。哈萨克斯坦在建的“霍尔果斯—萨雷奥杰克”铁路,全长235公里,运输能力为560万吨,预期在2011年与中国新疆境内的精伊霍铁路贯通运营。吉尔吉斯斯坦2007年开始修复“比什凯克—土尔尕特”公路,而在建的中吉乌公路和E-40公路将从新疆开始,连接中亚,穿越俄、哈、乌、吉四国。
(三)海关便捷通关建设初现成效
2001年以来,乌鲁木齐海关采用了一系列措施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这些措施包括新通关模式、便捷通关政策和中外海关联合监管。乌鲁木齐海关陆续开展了与天津、西安海关之间“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为主要模式的区域通关业务。同时,海关对外贸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对大宗进出口货物实施“F通道”、对新疆特色农副产品出口采用“绿色通道”的通关便利措施。在海关监管方面,乌鲁木齐海关将各种通关手续前推后移,在口岸通道实行快速验放,单证流转向“电子化”、“一站式”方向转变。
中亚各国则通过海关信息化建设,来提高通关效率和减少腐败。哈萨克斯坦2004年起开始建立电子海关系统,加强本国海关信息化建设。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从2004年起改革各自的海关代码制度,使区域内海关程序简化有了实质性进展。
中国与中亚国家在海关联合监管方面也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中国海关与哈萨克斯坦海关在新疆的都拉塔口岸启动了联合监管作业试点,双方海关启用统一的《载货清单》,提高了通关效率。
(四)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标准一致化
中国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对国内技术法规、技术标准、检验模式和管理模式等内容做出了一系列的修改与改革,并在检验检疫立法与执法上取得较大成绩。中亚各国在检验检疫方面进行的改革包括:首先,进一步修改国内技术法规,促进贸易自由化。2005年吉尔吉斯政府通过决议,修改其技术规则,将需强制合格认证的进口商品数量由7000多种减至2000种,并减少管理机构。其次,逐步使国内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相一致。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俄罗斯等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标准化法》或《标准化与认证法》。
为促进与中亚国家检验检疫合作,2001年以来,中国与中亚国家签订了双边条约和协定。如,2004年5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订了《中哈两国政府关于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的合作协定》、《中哈两国政府关于植物保护和检疫合作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