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签署自由贸易区协定 四个"第一"引人注目

时间: 08-04-08 08:21:12 来源: 新华网 
  • 4月7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西兰总理海伦·克拉克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新西兰贸易部长菲尔·戈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4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新西兰总理克拉克举行会谈。 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2008年4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新西兰总理克拉克在北京共同出席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等双边合作文件签字仪式。 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新华网北京4月7日电:中国与新西兰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来访的新西兰总理克拉克会谈时说:“这一协定的签署不仅实现了中新双方2年前谈判确定的目标,也使新西兰成为第一个与中国达成自贸协定的发达国家,在发展对华经贸方面,实现了第四个‘第一’”。

    新西兰作为第一个完成中国入世双边谈判的国家、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第一个与中国展开自贸区谈判的发达国家、第一个与中国达成自贸协定的发达国家,其经贸史上四个与中国有关的“第一”格外引人注目。

    温家宝说:“此次如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在中国同发达国家关系中开创了良好先例。这不仅对两国和两国人民有利,也体现了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的时代潮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中新自贸区协定是中国在与发达国家对话中按照市场规则和双方要求达成的“规范化程度较高”的自贸区协定。新西兰作为发达国家,与中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交流、投资等领域实现自由贸易安排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说:“从双边长远政治关系和经贸关系来看,新西兰充分认识到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的重要性,双方也都认识到彼此的经贸互补性和共同利益。”

    “虽然两国在政治上有所谓的意识形态差异,但双方共同战略利益和经贸利益远远大于在某些问题上的认识差异,这一点真正体现了中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为中国进一步加强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和谈判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张汉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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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常璐 张毅 李诗佳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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