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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私募基金受罚规范化之路任重道远

时间: 2019-07-16 12:03:10 来源: 新京报  网友评论 0
  • 上周五,证监会通报了对五宗私募基金的处罚情况。包括北京丰利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案、富航投资利益输送案、盛世股权违规案、恒兆源投资违规案、四川昊宸违规案等,五家私募合计被罚没296.34万元。一次性出现五家私募受罚的

上周五,证监会通报了对五宗私募基金的处罚情况。包括北京丰利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案、富航投资利益输送案、盛世股权违规案、恒兆源投资违规案、四川昊宸违规案等,五家私募合计被罚没296.34万元。一次性出现五家私募受罚的现象,这在此前并不多见。


近些年来私募基金业获得迅猛发展,也成为资本市场一支重要的投资力量。但在私募快速发展的背后,也产生越来越多的问题。总体而言,私募行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比如操纵市场问题。历经多年的发展,单一私募机构掌控的资金超过百亿的比比皆是。手握巨资的私募,在为资本市场带来流动性的同时,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也频频出现。深圳铮峰巨业投资董事长控制25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操纵五家上市公司股价,进而“割韭菜”的案例即是最好的证明。


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问题。此次通报的北京丰利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案、富航投资利益输送案即是典型代表。因旗下基金产品跌破止损线而被停止交易,北京丰利通过伪造文件签字、印章等手段,挪用其他产品的资金为停止交易基金产品进行补资,损害了其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富航投资利益输送案中,富航投资作为华泰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控制富航1号与华泰资管计划相互成交,为其管理的富航1号进行利益输送,构成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的行为。


向非适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与承诺保底收益问题。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对单位或个人都设置了一定的门槛。但一些私募为了自身的利益,违规向非适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像承诺保本、保底收益等,也存在类似的现象。


对基金产品进行夸大宣传问题。这一现象较为普遍。随着私募机构越来越多,发行的私募产品越来越多,产品的募集状况,不仅与私募基金的业绩、收益等方面挂钩,也与私募产品的宣传推介关系密切。为了吸引合格投资者的注意,更为了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对基金产品进行夸大宣传,成为某些私募常用的招式。


此次证监会一举对五家私募进行处罚,凸显出其从严监管的态度,这显然是非常有必要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已登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891家,已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8190只,规模 2.34 万亿元。私募基金行业已发展到如此规模,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将越来越大,也对私募行业步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私募行业的规范化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最初,私募行业处于灰色地带,虽然《基金法》早已出台实施,但私募行业并没有纳入监管的范围。但随着私募的发展,这一格局最终被打破。目前私募行业实行的是登记备案制度,与公募基金的设立需要审批等相比,这样的门槛明显偏低。而且,私募机构被撤销后,如果需要又可以重新登记备案。如此低的门槛,导致每年有大量的私募机构登记备案,也会有众多的私募机构被注销。在增加了监管成本的同时,客观上也不利于该行业的监管。因此,对于私募行业,可从登记备案制向设立公募基金的审批制过渡,以强化对私募基金的监管。


在审批制的基础上,建立私募行业的准入门槛,包括私募机构的设立、人员的进出等。目前的私募行业,存在机构鱼龙混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公司治理紊乱、违规事件频发等方面的问题,并不利于私募行业本身的发展,也常常会产生损害基金持有人与市场利益等事项。因此,有必要建立准入门槛。


当然,私募行业的规范化发展,除了制度建设保驾护航外,严刑峻法是不可或缺的。对于私募机构及其人员的违规行为,该重罚的必须重罚,该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个都不能少。从近几年证监会的通报看,私募机构及人员触犯刑法的案例逐渐增多,此时,刑法就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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