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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与风控应把握“边界”

时间: 2016-06-29 17:51:11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 专家表示,金融无论怎样创新都应抓住金融的本质问题,并清楚金融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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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金融无论怎样创新都应抓住金融的本质问题,并清楚金融的边界在哪里。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是资金使用权的让渡,并实现保值增值,同时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不是单纯的符号游戏。庞大的金融业不可能都是现场监管,一定要通过信息技术来进一步强化非现场监管,而要练好金融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术”,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在传统的金融框架下,“一行三会”对银证保产品研发、销售及投资者保护已逐渐形成固定模式。而在金融创新背景下,大量新产品、新平台不断推出。有别于传统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产品研发及营销手段方面更为灵活,但同时也给金融风险防控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挑战。日前,在人民政协报社主办的第14期财经智库主题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表示,金融创新与反欺诈应同步推进,当一个行业迅速成长起来时,需要考虑在其成长过程中是否会伴随着欺诈问题的产生。


如何衡量金融创新的边界


伴随着金融创新的提速,各类理财金融消费渠道与平台不断扩充,产品形式也不断多样化,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金融创新步伐正在加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谢卫表示,他最大的感受是金融机构的分类方式。“以往提到金融机构就是熟悉的银证保、信托、租赁等,而现在提到金融机构,关键词是持牌和非持牌两种。”谢卫说。


中国普惠金融联席会会长、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谈到金融创新时表示,近10多年来国际金融界和中国金融界出现一种不好的现象,就是“弃实趋虚、弃真趋伪、弃简趋繁、弃善趋恶”,似乎金融创新越复杂本事就越高,就是尖端金融,甚至出现动机不善的情况。金融创新应真正做到返璞归真,不应在复杂、华丽、花哨上下工夫,应“去虚就实、去伪就真、去繁就简、去恶就善”。


那么,如何衡量金融创新的边界?“金融无论怎样创新都应抓住金融的本质问题,并清楚金融的边界在哪里。”刘克崮说,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是资金使用权的让渡,并实现保值增值,同时金融作为一个产业、一个生产要素,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不是单纯的符号游戏。


谢卫认为,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崛起一批非持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模本身难以维系,一旦做大就可能滑向庞氏骗局或非法集资,称其为“伪金融”,对于这类平台应予以取缔;而另一类是在利用互联网优势进行探索的平台,比如京东白条,可以覆盖到传统银行的技术和服务半径达不到的地方,要观察这些平台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其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给予一定的包容。


金融创新中的风险防控


在金融创新的同时如何防范风险?金融活动联着非同一主体的两端,利益存在异位和交换。因此,金融的结点是信用,必须有识别信用的专业人员、机构和专业技术以及大量有效信息的收集处理。“我认为,信用的差异决定风险的差异,信用和风险是金融活动固有的本质特征,只有掌控好信用和风险才能有金融的成功。”刘克崮说。


国务院参事室副主任王红认为,金融创新能够满足实体经济的现实需求,而要练好金融创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术”,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比如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公开数据显示全国P2P网贷平台大概有3800家左右,其中1500余家存在问题,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活动,我发现,虽然相当多的平台存在问题,但有一些好的平台规模反而扩大了,这也在提醒我们,对创新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观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放在发展中进行妥善解决。”


李克穆表示,金融创新与反欺诈应同步推进。他说:“当一个行业迅速成长起来时,需要考虑在其成长过程中是否会伴随着欺诈问题的产生。同时,我们要注意到欺诈永远是双向的,机构可能会欺诈消费者,社会上的某些消费者也有可能欺诈机构,因此我们在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时就要充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出防范风险以及反欺诈的相关措施。总之,要有总体的考虑和规划,不能哪出问题补哪。”同时,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李克穆认为,庞大的金融业不可能都是现场监管,一定要通过信息技术来进一步强化非现场监管。


创新平台如何把握边界


谈及互联网金融时,刘克崮认为主要是界定“存”,看“资金池”;界定“贷”,看资本金,同时控制平台业务跨地域问题。此外,要加强监管。


“任何一个新兴行业想要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有三个基本框架需要先搭建起来:一是信息披露框架;二是资金托管制度;三是不承诺收益。”谢卫说。他表示,公募基金的成长历程就是这三大框架最好的见证,比如信息披露,公募基金每季度都有非常详细的运行报告,从买卖股票的数量到投资策略都做详尽披露;比如资金托管制度,基金托管业务现在已经是银行业较为重要的中间业务之一;再比如收益,我们只做披露而不做承诺,但现在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变相承诺收益,其实这并不符合我们长期遵循的行业准则。


对此,创新平台从业者道口贷董事长兼CEO罗川表示认同,他说,除了监管与自律之外,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最大限度进行信息披露,是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最有效的手段,也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为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信息传播效率,让信息披露的价值被几何倍放大。信息透明实际是将企业的融资过程置于社会网络的监督体系之下,可以设想,即使是总负债万分之一的金额发生逾期,都将产生对企业和其控制人极为不利的信用和信誉危机,这个成本无疑是非常高的。当然,符合信息公开披露要求的企业,往往也是相对更为优质的借款人,也需要更低的融资成本。”


“我们坚持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功能及定位,坚持合规经营,绝不碰触任何监管红线,并对金融业务时刻怀有一颗敬畏之心。”爱钱进CEO杨帆说,行业需要监管并且希望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底线监管,越过底线的平台要严惩不贷,在底线之内的平台则应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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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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