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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发文规范影子银行 互联网金融被纳入

时间: 2014-01-07 14:13:04 来源: 腾讯科技  网友评论 0
  • 腾讯科技讯(乐天)1月7日消息,近日有消息称国办的“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已下发,主要内容包括严禁过桥、通道、代持等绕8号文监管业务模式,严禁非信贷科目放款,严禁账外杠杆。

传监管层发文规范影子银行 互联网金融被纳入

  腾讯科技讯(乐天)1月7日消息,近日有消息称国办的“107号文”《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已下发,主要内容包括严禁过桥、通道、代持等绕8号文监管业务模式,严禁非信贷科目放款,严禁账外杠杆。目前市场火热的互联网金融也进入监管视线。

  “107号文”认为,我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107号文”确定一些原则性东西,如监管范围和监管机构的职责。“107号文”要求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中央与地方统分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职责明晰、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

  按照划分,银行业机构的理财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机构的理财业务及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险机构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和第三方业务由央行负责监管协调。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107号文”也有提及。“107号文”还要求,对于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的,需抓紧进行研究。其中,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

  “107号文”要求金融机构借助网络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要限定业务范围,不得因为技术手段的改进而超范围经营。网络支付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网络信用平台等机构不得利用互联网技术违规从事金融业务。

  腾讯科技查阅官方网站,并未见“107号文”文本,不过,目前多位行业人士均证实有“107号文”存在,并认为此举对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尤其是P2P发展具有规范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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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乐天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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