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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背景下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的探索

时间: 2013-09-30 14:20:56 来源: 金融时报  网友评论 0
  • 自2003年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CEPA(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伴随着其内容的不断扩充和丰富,金融合作成为粤港澳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拓展金融结算合作,推动跨境结算系统在粤港澳地区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

  自2003年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CEPA(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伴随着其内容的不断扩充和丰富,金融合作成为粤港澳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港澳金融合作为扩大区域货物、服务贸易和相互投资提供了便利,促进了货物、资本、人员在广东与港澳地区之间的流动,开创了粤港澳经济融合发展的新局面。在CEPA签署十周年之际,粤港澳金融合作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未来如何向深层次拓展值得深思。

  CEPA背景下粤港澳金融合作取得的进展

  (一)金融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经过人民银行的授权,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分别于2002年3月、2004年4月与澳门金管局、香港金管局建立粤澳、粤港金融合作联络机制,搭建起三地金融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平台。截至2013年5月,共举办了粤澳金融合作例会15届、粤港金融合作例会7届。与此同时,广东省政府分别于2009年、2011年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建立金融合作专责小组机制,推动区域金融合作,实现互惠双赢。截至2013年7月,共举办了粤港金融合作专责小组会议5次、粤澳金融合作专责小组会议2次。

  (二)金融机构跨境互设趋于自由化。一方面,港资银行的经营网络不断扩大。截至2013年6月末,广东共有港资银行营业机构170家,其中法人机构4家、分行27家、支行139家;5家港资银行的12家在粤分行在广东共计设立45家异地支行。引进港澳证券机构取得突破性进展。2012年8月,广州广证恒生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正式开业,成为内地首家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另一方面,广东金融机构以港澳地区为桥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招商银行在香港开设了分行,并收购了永隆银行,永隆银行在澳门设立分行,形成了涵盖粤港澳三地的经营网络;广发银行在澳门设立分行,并在香港设有代表处;平安银行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走出去”战略也初见成效。目前,广东有11家证券业机构、1家保险(放心保)机构在香港开设了子公司。此外,粤财控股在香港开设了全资子公司,越秀集团在香港设立了越秀证券控股公司。

  (三)跨境人民币业务全面开展。2009年4月,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市率先在全国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港澳地区成为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试点区域。跨境支付结算合作不断加强。粤港票据联合结算系统、粤港外币实时支付系统业务量持续增加。2012年,粤港票据联合结算系统处理港元票据业务金额225.1亿港元,是2003年的4倍。粤港电子消费卡互通稳步推进。2012年,“岭南通·八达通”卡和“互通行”卡先后推出,均可在广东省内部分城市和香港的公交、地铁、小额消费等应用领域使用,实现了一卡跨境消费。

  进一步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的思路

  (一)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域的合作,强化粤港澳区域作为人民币 “走出去”和“流回来”主要枢纽的作用。一是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力争使人民币成为广东和港澳地区之间跨境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正在加强与省内有关部门、企业的沟通,协调推动广东向港澳供应农产品、供水、供电等项目以人民币结算。二是扩大人民币在粤港澳经贸往来计价中的运用,为强化人民币作为国际价值尺度的职能作出贡献。推动广东与港澳经贸活动的行政审核、数据统计、信息公布以人民币标价;引导驻港澳窗口企业的广东母公司与港澳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使用人民币计价。三是推动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的发展,强化人民币在岸与离岸市场的互动联系。要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支持,允许广东和港澳地区金融机构联合开展跨境人民币银团贷款业务,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大平台建设;推动在广东设立可持续运作的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为省内企业海外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

  (二)推动金融机构合作,注重利用港澳地区作为广东金融业“走出去”的“练兵场”。一方面,广东要用足用好CEPA现有政策,尽快制定、落实合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履行CEPA有关金融服务市场开放的承诺,在增加金融机构“引进来”的类型上谋求新突破,为深化粤港澳合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后续动力。另一方面,要完善CEPA,引导和推动广东金融机构以港澳地区为桥梁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广东金融机构赴港澳开设分支机构、拓展境外业务,增强国际竞争力;鼓励广东金融机构和港澳华资、海外侨资合资组建银行,增强广东金融机构拓展海外市场的能力。

  (三)强化金融市场对接,促进粤港澳地区金融资源的便利流动和优化配置。一是促进广东与港澳信贷市场的对接。探索港澳银行为在广东的港澳资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二是积极推动广东企业到香港资本市场融资。大力推动广东企业和驻港窗口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双币双股”股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广东企业“走出去”的平台作用。三是进一步推动广东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在广州、深圳开展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试点,为广东投资者进入港澳资本市场提供便利;允许港澳居民在一定额度内购买设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提高港澳投资者进入内地资本市场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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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李思敏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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