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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老百姓买理财产品都是闭着眼睛买,政府兜底的风险处置方式实质上是害了老百姓。”7月1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吴晓灵在“中欧陆家嘴金融消费者保护基金”成立仪式上说,“每一个消费者必须有自我保护意识,风险处置时一定要坚持风险自担原则。”
吴晓灵认为,当前,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存在三大问题,首先,在法律法规层面缺乏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明确规定。中国金融消费者至少应该有六方面的权利: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损害赔偿权、受教育权。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落实不力。”吴晓灵结合近期银行理财产品热卖分析,一行三会均成立了消费者保护局及金融法律法规中对消费者权益有规定和要求。但是在现实中风险信息披露不充分,误导消费者,霸王条款,理赔程序烦琐,上市公司侵犯投资者权益的情况屡屡发生。
以理财产品市场为例,很多理财产品的购买者并不是购买一个独立承担风险的理财产品,而是购买银行信用;而银行在这个问题上又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宣誓。吴晓灵指出,尽管监管当局多年以来都多次的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有所指引,要求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但仍不尽如人意。
“近期,银行纷纷推出高收益理财产品。需要提醒的是,保本的理财产品是一种结构性存款,银行承担风险理所应当,这类产品的主要目的是要把产品移出表外,减少对资本金的占用。但是,近期推出的大多是不保本的理财产品,银行销售时显然对它的风险没有充分揭示。此外,银行还会代销一些信托产品和基金产品,这时候对消费者的风险揭示就更少了。”吴晓灵说。
此外,我国金融消费者教育不到位,消费者保护意识不强。吴晓灵告诉记者,“多年来,政府兜底的风险处置方式削弱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投资者都是闭着眼睛买产品,挣了钱是自己的,出了事找政府。这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也使得中国不可能存在真正的金融市场,只有财政,没有金融。”
因此,在吴晓灵看来:“我们一定要坚持风险自担原则。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是严格地进行投资风险和投资权益教育。”为此,昨日,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和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设立“中欧陆家嘴金融消费者保护基金”。
记者了解到,这项基金的使用有严格的管理和目标,将仅用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相关研究、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学术论坛、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最佳案例评选和其他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事宜。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决定基金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