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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风控架构新目标:对银行有激励机制

时间: 2010-09-27 13:02:20 来源: 《新世纪》周刊  网友评论 0
  • 银监会希望建立一个对银行有激励机制的风险管控架构,如果内部风险控制能力好,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以相应下降  中秋假期刚过,中国银监会即将召开新资本协议项目组(扩大)会议。银监会正在讨论推出新的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流动性要求等。

  银监会希望建立一个对银行有激励机制的风险管控架构,如果内部风险控制能力好,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以相应下降

  中秋假期刚过,中国银监会即将召开新资本协议项目组(扩大)会议。之前,银监会刚刚就国际资本监管改革的内容向媒体吹风。

  对于这次国际资本监管改革的成果,国际社会多有批评,认为过于妥协,但当下中国监管当局正在酝酿的改革,比国际资本监管改革的内容更有力度和超前。

  “既然要改革,就不应该把达标时间拖得太长。否则会有损改革的公信力。”银监会国际部常务副主任范文仲表示。

  银监会正在讨论推出新的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流动性要求等。其中,资本要求里提出了超额资本的概念,对于最低资本和拨备的期限都要求在2012年底达标(参见本刊2010年第38期“银监资本新政”)。

  “按照(新协议)第二支柱要求,银行未来资本充足率在不计提超额准备的情况下,可能会还要提高2个-3个百分点。这对银行是一个较大挑战。”一名大行人士表示,“银监会讨论稿中把第二支柱达标时间放在了2016年,可能出于这个考虑。”即使如此,这也比国际资本监管改革设定的2018年达标提前了两年。

  “不能简单认为,当前的不良贷款水平较低就等同于信用风险水平低。”一位银监会高层针对银行业内的微词表示。他指出,一些银行最大十家客户集中于同一行业,对持有借款人短期融资券、中期债和企业项目债不合并计算大额风险集中度等,都需要实施整改。

  前述银监会内部人士坦承,关键想建立一个对银行有激励机制的风险管控架构,如果内部风险控制能力好,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也可以下降一些;风险管控能力差,资本充足率就要高一些,“不是要一竿子限制死,而是通过有激励性质的调控手段,让银行自我完善风险管控才是最终目的。”

  轻重缓急

  据一位参与研讨的大行人士透露,近期来看,国内银行监管现在还是会将主要精力放在第一支柱上,即传统风险防控上。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金融危机中的大量实例表明,即使银行拥有了充足的资本和流动性,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和风险控制文化,目前的危机依然有可能再次发生,所以第二支柱的修订也相当重要。

  一位资深监管人士表示,以往银行关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但是银行面临的风险还包括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等,这都在银行资本监管新协议第二支柱中得以体现。

  从银监会的讨论稿来看,目前,五大系统性重要银行(工、农、中、建、交)第二支柱的依据是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但涵盖了大部分股份制银行的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要根据监管评估而定。这意味着,对股份制银行的压力将更大。

  2004年巴塞尔Ⅱ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为:最低资本要求(第一支柱);监管检查程序(第二支柱);市场约束(第三支柱)。第一支柱是资本协议的重点。该部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有关的最低总资本要求。第二支柱,是监管机构为了确保各银行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内部评估程序进行的监督检查,主要覆盖了第一支柱以外的主要风险,如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第三支柱则侧重于信息披露。

  “理想状态下,三大支柱应该同时推行,但具体执行起来肯定要有轻重缓急,第二支柱相对是长期压力。”前述大行人士表示,近期来看,国内现在还是主要精力放在第一支柱上,现在经常说的内部评级法都主要针对第一支柱下的操作、信用和市场风险。今年底,国内五家银行(国开行、工行、建行、中行、招行)将率先执行内部评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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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世纪》周刊 作者: (责任编辑:红星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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