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中国银行业的走势与制度选择

时间: 08-03-30 11:49:07 来源: 金融与保险 
  • 随着中国入世日趋明朗化,关于“入世”与中国银行业的话题频频见诸于报端。业内人士对中国银行的未来心存疑虑,银行的广大客户则期待着其想象中的优良服务。所有这些话题和关注有其合理面,但有一点必须注意,在银行业开放研究方面,无论是规范还是实证研究,均不能做到言之凿凿。

  三、中国银行业的制度选择

  从系统性金融风险来看,特别是在中国目前微观经济基础和政策取向条件下,造成中国银行业困难多多以及与国际银行业趋势相冲突的主要根源是制度性因素。我国的银行业,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至今仍承担着一部分《商业银行法》以外的“社会责任”。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对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产权结构方面的改造,唯有如此,才能从政府制约转为出资人制约,用釜底抽薪的办法割断传统体制因素与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内在联系,进而从根本上解决经济转型期的“信贷软约束”问题“入世”对中国银行业制度路径选择的压力是前所未有的,

  1.优质资产股份制改造与不良资产处置同步进行

  中国银行业的产权结构改革有三条路可循:一是上市;二是向国内非国有部门出售股权;三是国有商业银行部分股份制改造。就第一条路径而言,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任何一家的资产均很大,我国的股票市场规模小,不能承受如此大规模金融企业的上市要求,同时目前银行低盈利性等条件并不能保证银行能顺利地发行股票。因此,在国内上市并一次将其改造为公众公司基本上没有现实可操作性。就第二条路径而言,中国非国有部门目前还不具备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股权在短期内进行收购的经济实力,它们担负不起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产权重构的责任。显然,第三条路径才较为可行。

    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思路,我认为应跳出将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作为切入点的传统思路,而应引入另一种机制,即优质资产股份制改造与不良资产处置同步进行。这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不良资产的正确处理可节省大量资金,同时为优质资产股份制改造创造了条件,但必须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不良资产处置并不能起到从制度本身消除不良资产产生根源的作用。而优质资产股份制改造恰恰能在一个全新的界面上重塑政府、银行和企业间的关系。

  第二,从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大部分不良资产的历史客观性来理解。就大部分不良资产的成团来看,多数不良资产源于财政的负担,是体制的代价之一,它不能完全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来承受这一体制成本。仅仅以不良资产处置为手段改造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则有失公允,因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不能从制度上得到保证。

  对于目前以处置不良资产为主要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可从民营化的角度进行安排。可以考虑让民营资金以实收资本的形式进入资产管理公司;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给民营资产管理公司以较大的业务范围和适当的政策优惠;以市场化的思路重构目前的资产管理公司,建立相应的制度与规则。

  2.中国银行业制度选择的外部条件及配合

  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制度选择是一项艰苦而长久的工程,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整体改制的条件和环境尚不具备。目前可以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部分股份制改造。但从长远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股份制改造是生、然的制度路径选择。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股份制改造有赖于其他条件的配合。

  首先,按市场规律培育中国的资本市场,将资本市场培育成真正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工具,以资本市场支持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股份制改造,为中国银行业的制度选择提供融投资场所,拓展融投资空间。

  其次,中国金融界近年来推行的分业管理制度限制了银行业的业务空间,虽然此举便于银行内部管理,也有利于货币当局的外部监管,可从总体上提升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的营运质量,但是,实践表明,在现有的融投资体系下,由于商业银行只能在狭小的空间内主要面对效益低下的国有企业从事基本的业务,近年来系统性风险至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选择混业经营的模式,金融监管可以跳出目前央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分立的监管模式,走一同模式的道路。

  最后,提高金融运营的透明度,重建社会信用基础。在没有外部竞争的条件下,只要各类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能维持,不高的金融运行的透明度会掩盖许多矛盾,但它们在金融开放到一定程度时会暴露出来。因此,透明度是银行业自由化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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