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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企业向银行重复抵押货物,骗取2.7亿元贷款后无法归还,造成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巨大损失。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该起案件了二审判决。
判决书显示,朱建华先后成立江苏利华铜业、利华电子、华英物资公司,经营铜杆铜丝、废有色金属等。三家公司经营和办公在同一地点,朱建华担任法定代表人,汪亚英担任总经理负责三家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人事管理及参与重大事务决策等。
伪造资料多次骗取贷款
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三家公司各类铜及含铜材料、车间产品、半产品等库存总量1000吨至1600吨之间。此后,为筹集经营资金,被告人朱建华、汪亚英通过虚报抵押物数量、重复提供同一批抵押物,伪造购销合同、审计报告等手段,多次取得南京银行浦口支行、工商银行丹阳支行、丹阳农商银行后巷支行等六家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合计人民2.71亿元,均逾期未能偿还。
利华铜业原财务经理证实,公司自2010年亏损,申请贷款所需购销合同、发票、报表等材料均是通过电脑伪造而成。根据统计,在六家受害银行中,南京银行受到损失金额最大。
2014年2月至3月间,朱建华、汪亚英以利华铜业向华英物资采购事由,虚报铜库存总量4044吨,先后报给南京银行浦口支行进行质押,同年2月20日、3月10日、3月11日取得承兑汇票1亿元(交纳保证金5000万元)、1亿元(交纳保证金5000万元)、4000万元(交纳保证金2000万元),逾期未能偿还银行贷款1.2亿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江苏利华铜业、利华电子、华英物资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均造成银行特别重大损失,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
法院判决对三家公司合计罚款110万元,并判处朱建华、汪亚英有期徒刑5年。已扣押的308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单位,尚未退出的赃款继续向三家被告单位追缴后按比例发还被害单位。
企业骗贷主要手段
(一)注册空壳公司,建造空壳厂房
企业在没有规定资金的情况下,只要花些钱就可以请中介公司注册一家空壳公司。空壳公司诞生后,不法者就开始以这个空壳公司的名义向银行骗贷。而另有一些人,为了骗贷,就花些小钱建造一个空壳厂房,然后拿这个空壳厂房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有的企业注册多家空壳企业,租用办公场所甚至根本没有办公场所,以无关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用于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虚构供销合同和资金转移便利,规避银行集团客户管理要求;有的采购和销售在境外的外资企业主对投资新设公司的实际投入极少,或利用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由政府返还土地使用费,或以设备、技术作为资本金,更有甚者将注册资金抽逃,获得银行贷款后,再利用“高进低出”掏空企业利润。
(二)虚增利润,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等利用虚假申贷材料骗贷
当前此类骗贷情形相对较多,有的企业私刻公章,自行伪造交易合同,变造增值税发票;有的企业则与贸易商、工程公司或关联公司串通,在无真实贸易或工程情况下,签订形式上真实的销售、采购、工程合同以及真实增值税发票;有的企业虚构项目,篡改发改委批复文件,擅自扩大项目规模、总投资等内容,伪造整套项目立项材料;有的企业向银行提交虚假财务报表;还有的企业通过虚构住房买卖交易、购车交易或以虚假的借款主体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按揭贷款挪作他用。
许多企业为了能虚增利润,以便最后能出具虚假繁荣的会计报表来骗取银行信用,骗取银行贷款,就会通过许多复杂的会计操作来达到这一目的。
(三)用虚假资产评估来骗贷
中国资产评估业的现状不容乐观,资产评估体制不完善,评估人员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薄弱,行业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搞关联交易、给回扣的现象在评估业内已经半公开化,评估业存在着巨大的评估黑洞。现在评估机构之间竞争激烈,评估机构为了拉拢客户,采用降低收费标准,甚至迎合委托人的特定要求的方法来招揽业务。有的评估机构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手段,弄虚作假人为造成评估价值的虚增或虚减,造成评估结果严重失真。因此,骗贷企业就利用评估业这一弊病,用虚假评估的手段来骗贷。用资产评估来骗贷比一些会计操作更保险更隐蔽。
(四)利用贸易融资产品套现
此类骗贷手段更为隐蔽,真实贸易背景下的融资产品(如远期信用证)被沦为公司的融资工具,融资款被挪用于投资房地产项目或民间高息借贷市场等高风险领域。此类业务多选用具有市场风险较高、标准化、易变现等特点的大宗商品,如棕榈油、PTA等,有的企业在市场价格暴跌、商品一到港便出现大幅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大批进口开证,有的企业急于变现,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甚至商品采购价格销售。
(五)利用同一项目或同一抵押物重复贷款
有的企业利用同一项目向项目所在地及母公司所在地不同银行重复申请贷款;有的企业混淆子项目与项目整体的概念,以整体项目贷款后,又以其中一个子项目向另一家银行贷款;有的企业利用第三方仓储方的监管漏洞和银行之间质押信息的不互通,以同一份大宗商品仓单在多家银行重复融资,或者借调别家货物放到第三方仓库里空单质押。
查处企业骗贷的审计方法
(一)审计方法
1、分析性测试法
(1)比率分析
将银行五级分类贷款,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余额分别与全部贷款余额作比较,审查各类贷款的风险权重及其分布。
(2)比较分析
a、同期比较分析。审查贷款质量变化趋势,若贷款质量变化趋势与同期经济变化大体一致,则属正常;反之,要做进一步分析。
b、同业比较分析。对同一组经营规模类似、性质相同的银行贷款质量进行比较分析,看其经营业绩差距是否过大,若差距大,则分析成因。
(3)不良贷款结构分析
从定量的角度揭示银行不良贷款集中区,从而发现银行信贷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高风险区域。
a、行业投向分析,揭示不良贷款行业分布。
b、贷款品种构成分析。如对商业贷款、建筑贷款等贷款的分析,可发现不良贷款在各类贷款中的分布,进而确定贷款的高风险区。
2、实质性测试法
(1)编制贷款汇总表,反映贷款全貌,指引对贷款的实质性测试。
(2)核对有关账目,审查贷款的真实性。
(3)运用判断抽样技术,确认贷款真实价值。
3、以计算机审计为突破口,创新审计技术,实现审计手段现代化。
(二)审计重点
1.在审计正常贷款获取并审阅其余额积数表时,审计人员应关注重复出现的借款人及相关联的借款人
2.重点关注损失贷款的金额、结构以及形成的原因和责任
3.重点关注不良贷款,在查清不良贷款数量的基础上,查清次级、可疑类不良贷款在各行业的分布结构及其所占比重
4.重点关注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的金额和原因
总而言之,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审计,是整个商业银行审计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充分掌握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特点和发展方向,通过各种手段的对外延伸和印证,来发现和查处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大案要案线索,以实现揭露问题、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促进改革的目的,同时审计中应不断改进审计方式和方法,充分利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的优势,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企业骗贷银行防范对策
1、加强贷款三查,落实岗位职责,落实规定动作,对重点企业现场核查、延伸调查。贷款真实性核查应贯穿信贷业务全流程,尤其应发挥贷后跟踪管理及时甄别骗贷行为的作用。各家银行的目标客户定位应突出本行特色,避免各家银行目标客户定位雷同、盲目垒大户。银行应鼓励和引导企业以打造百年企业为目标,诚信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实现银企双赢。
2、银行职员应树立合规经营意识,提高信贷反欺诈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各类违规放贷行为与违法放贷罪表现形态之间的边界并不明显,许多信贷业务领域一般违规行为转化为违法放贷案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清醒认识外部形势的复杂性和外部欺诈风险的严峻性,从保护自己职业生涯考虑,下大力气了解客户,加强学习提高信贷反欺诈技能。
3、加强外部监督,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银行同业间增加信息共享,促进良性竞争。建立实时动态更新的黑名单库,对企业造假信息与同业共享,对造假企业形成震慑;同业之间建立信贷风险核查配合机制,加强对关联企业的识别,切实防范重复融资。
4、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改善金融机构和企业间的融资环境。我国中小企业因为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财务透明度不高等方面的制约,面临着融资难、资产质量低的困境。通过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发展物流金融等方式,使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得到满足,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