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银监会,2018让套利者无利可图!重点整治8大领域(附2017政策集合)

时间: 2018-01-10 22:58:24 来源: 21世纪  网友评论 0
  • 前言:“放弃幻想,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一位股份行同业业务负责人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交流时表示。“原来想的是,以往的同业擦边球业务是不是监管整顿过后还会有机会做。现在看不可能了。”

文章转自:21世纪丨王晓


前言:“放弃幻想,回归本源,服务实体。”一位股份行同业业务负责人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交流时表示。“原来想的是,以往的同业擦边球业务是不是监管整顿过后还会有机会做。现在看不可能了。”


刚刚过去的2017年,强监管成为银监会工作的关键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强监管态势将在2018年得到延续,银监会将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公司治理不健全

违反宏观调控政策

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

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违法违规展业

案件与操作风险

行业廉洁风险等


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已跃居全球第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247万亿元。


在中国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风险点有所积聚,突出表现在部分银行体系资金空转、层层嵌套规避监管投向限制性行业和领域,跨市场、跨业务交叉风险隐患较高。在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同时,提升银行业发展质量成为监管更重要的任务。


针对银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在2015年开展“两加强,两遏制”的基础上,银监会在2017年初陆续开展“三三四十”等专项治理行动。


“三违反”指违法、违规、违章;

“三套利”指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

“四不当”指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


“十乱象”指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廉洁风险、监管履职、内外勾结违法、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等十个方面市场乱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三三四十”专项治理收官,各级监管机构发现问题5.97万个,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同时,银监会行政处罚金额及责任人均创下历史纪录:2017年银监系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3452件,罚没29.3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547名,270名相关责任人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银行从业和高管任职资格。


同业资产负债“缩表”


“过去写年终总结的时候开篇都是写资产规模增加多少,十几年都没变过。今年开篇先谈内控治理,真的不一样了。”1月8日,一位银行业机构办公室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经过专项治理,银行业的发展理念正在发生转变。不过在“三三四十”初期并不容易。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坦言,在开展专项检查之初,市场担忧政策叠加会加剧市场调整,监管部门也有不小的压力。


2017年5月,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监管工作通气会上表示,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充分考虑了对市场和对银行业机构的影响,将坚定不移按照既定监管思路和方向开展监管行动,也会充分考虑风险实际科学把握力度和节奏,稳妥有序推进。


“整治很有必要。”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1月8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年来银行业发展速度很快,资产规模膨胀厉害,但也乱象丛生。不可否认以表外、同业和理财为代表的所谓创新业务有一定效果,但的确带来一定程度上资金空转,风险隐患在加大,服务实体的效率降低等问题,要对矛盾突出的领域进行规范。


但这并不容易。“三三四十”专项治理也被市场人士称为“拆弹行动”,因为其复杂且有风险。


曾刚表示,“三三四十”专项治理一方面面临跨市场、跨机构业务的穿透难点,另一方面要防止在处置风险中引爆“炸弹”,将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目前来看,这个政策节奏和力度把握是比较好的。”


针对结构嵌套、资金空转、规避监管较为突出的表外、同业和理财领域,经过整顿,其不规范行为得到初步遏制。银行间相互购买、代持理财产品现象得到缓解,银监会披露,截至2017年11月末,理财产品特别是同业理财累计净减3万亿元,理财中的委外投资较年初减少5888亿元。表外业务逐渐回归表内,“影子银行”行为有所遏制,委托贷款中的“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同比少增889亿元,表外业务增速由过去的50%以上降到19%。商业银行同业资产负债自2010年来首次收缩,余额分别比年初减少2.8万亿元和8306亿元。另一方面,2017年前11个月,银行业新增贷款13.3万亿元,贷款增速自2015年以来首次超过同期资产增速。制造业贷款增速较2016年同期上升1.7个百分点,小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行业信贷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


回归“监管姓监”定位本源


2017年年末,在农行票据案、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理财案千万级罚单之后,银监会对广发银行“侨兴案”中暴露出的系列违规担保行为进行处罚,对广发银行单家罚没金额达到7.22亿元。


“一整个业务条线的利润都没了。”一位银行机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市场震惊之余,银监会又对其中的通道机构罚款515万元,出资机构罚没13.41亿元,仅该案涉案罚没总金额达到20.68亿元,占全年罚没金额的七成。

“合规是金融机构最基本的要求,即便短期可能还未出现系统性风险,但经营混乱之下,长此以往会出现大问题。如果金融机构连基本的合规经营都没做好的话,还谈何创新?广发案只是严处罚的一个开头,如果再出现基本经营问题的话,监管部门会继续重罚。”郭田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让套利者无利可图,让违法违规者得到应有惩处。才能让银行树‘立合规创造效益’的理念。”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表示。“过去监管部门考虑行业发展较多,当下发展质量的要求超过规模的需要,监管部门也在回归‘监管姓监’的本来定位。”

银监会在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在全系统真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


在刚刚过去的周末,银监会连发三大文件,剑指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委托贷款和大额风险暴露,进一步补齐监管制度短板。


郭田勇还表示,监管不能缺位,但也不能仅依靠高压政策,让监管取代经营,要让金融机构树立经营合规的理念,调动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和支持实体的积极性,构建金融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监管部门权威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未来将增强监管之间的协调性、稳定性,不仅有一行三会的协调,还有与财政部、审计署等机构的协调;更加突出全面监管、行为监管以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加强对网络技术、云技术的监管,同时向科技要监管能力。



附注:2017“史上最严”监管年:银监会发布了哪些监管令?


2017年被金融业称为“史上最严”监管年:一行三会等监管机构针对资管行业、银行、公募、保险等出台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同时不断开出大额罚单。为引领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重磅监管政策至少有26条。有分析认为,2018年,金融业将继续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放在首位,监管将更加严格,标准更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将会加大。2018年元旦之际,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官微,为您梳理2017年的银监令,以资回顾与展望。(大部分政策发布时间以银监会网站时间为准)


  ●2017年1月5日,银监会印发《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民营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坚持审慎监管与创新发展并重,全程监管、创新监管和协同监管相统一,统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相结合,试点经验和常态化设立相衔接等原则。


  ●2017年1月25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企业走出去提出了明确战略定位、加强重点领域服务、丰富金融服务方式、加强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鼓励良性竞争、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保障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


  ●2017年2月23日,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应遵循的基本规则和实施标准,鼓励网贷机构与商业银行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


  ●2017年3月1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华外资银行可以与母行集团开展内部业务协作,为“走出去”的企业在境外发债、上市、并购、融资等活动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发挥外资银行的全球化综合服务优势。按照中外一致原则,在华外资法人银行可依法投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2017年4月7日,银监会印发了《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改革、积极创新、回归本源、突出主业,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2017年4月10日,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17年4月12日,银监会印发《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通知》主要针对监管部门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提出一系列具体监管要求。


  ●2017年4月21日,中国银行(601988,诊股)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乱象,防范和化解校园贷风险。


  ●2017年4月25日,银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要点,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并对扶贫小额信贷差异化监管和尽职免责制度等方面做了说明。


  ●2017年4月26日,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规定,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2017年5月8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指引》强调商业银行应遵循合法性、有效性、审慎性、从属性原则,完善押品管理的组织架构,加强押品分类、押品估值、抵质押率设定等重点环节的风险管理,规范押品调查评估、抵质押设立、存续期管理、押品返还处置等业务流程。


  ●2017年5月26日,银监会印发《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重点要求大中型商业银行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专门的综合服务、统计核算、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和考核评价等机制。通过逐步建立完善事业部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


  ●2017年6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银税互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力度,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共享效应,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知主要从完善银税合作机制、加大银税信息交流力度、推动银税合作积极创新、加强配套机制建设4方面提出了10项具体措施。


  ●2017年6月26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整顿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公款存款行为。《通知》共5条13款,在强化廉洁从业、严禁利益输送、防范道德风险、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017年7月2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合并支行“筹建”和“开业”审批程序;整合“中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的“准出”、“准入”程序;优化中资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内法人金融机构以及募集发行债务、资本补充工具的条件;简化高管资格核准程序,对于同质同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平级调动或改任较低职务的,取消事前核准改为备案制;明确境内外资银行入股中资商业银行条件。


  ●2017年7月26日,银监会、民政部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慈善信托规制体系基本建立。《办法》共9章、65条,涵盖了总则、慈善信托的设立、慈善信托的备案、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慈善信托的变更和终止、促进措施、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法律责任、附则等九个方面的内容。


  ●2017年8月16日,银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要点,要求各地在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过程中要坚持精准扶贫,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发展生产,切实提高贫困户脱贫内生发展动力。


  ●2017年8月23日,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专区“双录”以技术手段增强了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行为的硬性约束,强化了其信息披露义务,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销售行为。


  ●2017年8月28日,为深化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弥补监管制度短板,银监会起草了《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月15日,两个《办法》正式发布。


  ●2017年8月30日,银监会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办法》主要规定了信托登记的定义及流程、信托受益权账户管理及信托登记信息管理、监管要求等,构建了我国信托业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办法》规定,信托登记公司以提供信托业基础服务为主要职能,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免收信托登记费。


  ●2017年9月15日,为深化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弥补监管制度短板,银监会制定了《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开发银行立足职能定位,强调和推进其依法合规经营,审慎稳健发展。11月15日,《办法》正式发布。


  ●2017年11月16日,为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监管,规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弥补监管短板,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确立“三位一体”的商业银行股权穿透监管框架。


  ●2017年11月16日,为推动商业银行提升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水平,弥补监管制度短板,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规范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治理架构和风险管理政策流程,明确风险计量、利率冲击情景和客户行为假设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系统、模型和数据管理要求,引导银行加强计量结果应用,强化监管评估等方面。


  ●2017年12月6日,银监会对现行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后的《流动性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定性要求,根据商业银行特点设定了差异化的定量监管标准,并提出了统一的多维度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工具,构建了较完备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


  ●2017年12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对银信类业务进行规范。《通知》共10条,分别从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双方规范银信类业务,并提出了加强银信类业务监管的要求。


  ●2017年12月28日,银监会形成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修改后的《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全面体现了进一步扩大开放、简政放权以及加强审慎监管的理念。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