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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巨震!国家出手,涉及10万亿资金的“最严新规”公布

时间: 2017-09-01 22:41:47 来源:   网友评论 0
  • 近日,金融监管是一轮接着一轮,一波盖过一波。

来源:财富管理圈综合自财经韬略(ID:tttmoney8) 财经锐眼(xdbc68) 、中国基金报(chinafundnews)


近日,金融监管是一轮接着一轮,一波盖过一波。


国家再次出手,而这次被瞄准的是有着10万亿规模的私募!


私募业如临大敌,监管严厉程度前所未见


8月30日晚21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这份文件对整个私募行业,甚至对整个资本市场影响都非常之大。


不管是从监管范围、私募管理人、私募托管人、募集行为、还是投资运作,其严厉程度也是前所未见。


主要如下:


“新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


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的;

2、最近3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税收、海关等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

3、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的;

4、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负债达到净资本的50%就不能成为基金管理人及合伙人。


正常情况下,对于资本运作的大鳄来说,买套房1000万,首付300万,如果没有其它资产,就等于没有资格了。

“新规”还规定,至少有以下三种情况,会被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1、登记后6个月内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的;

2、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盘后,12个月内未备案私募基金的;

3、因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重大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以往,因为私募行业放养,导致很多私募皮包公司出现,挂着私募的牌照,实际上呢? 一支产品都没有。


而有些私募公司呢?发过产品,但产品清盘之后就再也没有继续再发。


以后,这两种情况将大幅降低,基金管理人登记将被注销。


“新规”还再次重申: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


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不得以虚假、片面、夸大等方式宣传推介;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承诺收益或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


私募乱象由来已久,金融监管正当时


那么问题来了。国家为什么出台这么严厉的“私募新规”,是不是意味着这个行业的发展将受到严厉的限制?


国家出台私募新规,这当然跟当前私募的种种乱象有关。


跟这几年野蛮生长的P2P一样,私募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


在2006年的时候,私募基金的规模仅仅才超过1万亿,但到了2016年底,私募基金的规模不仅超过了10万亿元,更是超过了同期公募基金的规模。


十年规模扩大十倍,用野蛮生长形容私募行业的发展,真的一点也不为过。


野蛮生长的行业往往会出现众多的骗子,前几年爆出的“吉林私募基金骗局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这个骗局,就是一个打着“私募股权投资”的名义,承诺月息4%,然后诈骗跑路的典型案件。


我真为此事的受骗者感到悲哀,因为私募最最根本的一个原则,就是不得承诺收益,无论是投资于二级市场的私募基金也好,投资于一级市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罢,凡是带有“私募”字样的东西,只要承诺有固定收益,都是非法的!


但就是这样一个最最基础的知识,居然有好多人都不懂,或者懂却侥幸,因此被骗。


最常见的还有,私募基金明明只能向那些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推介。


但事实上,很多资产规模和投资经验都不达标的“小白”也被一些私募骗入了这个行业。


这些人没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出现较大亏损,就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只要有以下五点,就是非法

如果你遇到的私募出现下列情况,那么必然是非法的、是骗子,切记切记!


1.承诺收益。


无论是证券私募基金也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罢,它们投资的标的物,都是股票、股权等高风险产品,虽然可能有高收益,但时刻与高风险伴随。因此,凡是有私募承诺收益,不管是高收益还是低收益,皆为骗子。


2.起投点不到人民币100万元。


如果有人给你兜售私募产品,说几十万甚至是几万块钱就能买他们家私募,那么这人不是骗子就是骗子。


私募基金虽然有很多是草根开的,但它的起投点却很高。投资者投资单一的私募基金,除了起投至少100万之外,还要有“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人民币的证明”。


3.向不特定的对象推广宣传。


如果你在网上看到私募基金的广告,遇到陌生人给你打电话推销私募产品,这些也都是骗子。


因为私募基金的法律明文规定了私募基金不得向不特定的对象宣传和推介。


4.没有在协会备案。


管理私募基金的地方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所以一个私募是不是合法的,都可以通过这个协会的网站查到。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和私募产品在协会官网上都能查到的私募,才是合法的私募,否则肯定是非法的。


5.客户的钱打入私募公司或个人账户。


购买私募基金,钱打入的是托管人的募集账户,也就是托管私募资金的商业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的账户,而不是私募公司的账户。


如果对方让你直接给个人的银行账户转账,或者是让你转给一些支付宝、微信账户,那么这些毫无疑问就更不是私募了,而是赤裸裸的非法集资。


以上五点,是我总结的私募五条高压线,凡是触及这五条高压线的私募,必是骗子无疑。


平心而论,私募行业已经乱了很多年,如果乱象再继续下去,那么行业信任度、正规机构的经营、投资者的资金安全都会受到全方位的、越来越严重的伤害。


随着IPO的加速发行,目前中国已经进入到了“印股票”的时代,未来的私募市场的规模毫无疑问会急剧扩大。


在这种背景下,只有严厉监管、正本清源,才能还行业一个干干净净的发展空间,只有将骗子们驱逐出这个行业,才能让投资者、正规从业者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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