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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家村镇银行生存现状

时间: 2016-10-25 14:09:03 来源: 《农村金融时报》  网友评论 0
  • 截至2015年末,村镇银行资产规模首次破万亿,全国有306家村镇银行资产规模在10亿元以上,其中91家超过20亿元,13家超过50亿元。截至2016年3月末,全国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0061亿元。

截至2015年末,村镇银行资产规模首次破万亿,全国有306家村镇银行资产规模在10亿元以上,其中91家超过20亿元,13家超过50亿元。截至2016年3月末,全国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0061亿元。

原标题:村镇银行发展得怎么样,这份《报告》告诉你!
来源: 《农村金融时报》(ID:ncjrnews) 作者|张缘成

本期执行主编|苏竞翔 责任编辑|戴蔚珑

编辑:Bank资管


今日,由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等联合主办的第九届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在鄂尔多斯召开。论坛上发布了《中国村镇银行发展报告(2016)》(下称《报告》)。

该《报告》由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组委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相关学者以及部分商业银行的领导共同成立的“全国村镇银行综合业务发展情况课题研究小组”调研完成。《报告》由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情况、经营管理绩效、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政策建议等部分构成,下面是小编从中整理出的我国村镇银行目前的发展情况,以及《报告》提出的相关政策建议。

发展现状

1.数量及分布

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412家(开业1371家,筹建41家),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256个县(市、旗),县域覆盖面达67.2%。其中湖北、辽宁、江苏、吉林、海南、重庆、宁波、青岛、上海、天津等10省市已实现县域全覆盖。

在村镇银行的地区分布上,按东中西部划分,截至2016年2月,在全国已开业的1328家村镇银行中,东部成立481家,中部成立482家,西部365家。其中,设在国家级贫困县的有193家,占14.53%。

2.主发起行类型情况

在村镇银行其主发起行的类型上,截至2016年2月,全国共有279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了村镇银行,其中农村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银行)占半壁江山,城市商业银行占三分之一,农村信用社占十分之一,其余机构总和不到10%。

3.资产规模

截至2015年末,村镇银行资产规模首次破万亿,全国有306家村镇银行资产规模在10亿元以上,其中91家超过20亿元,13家超过50亿元。截至2016年3月末,全国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0061亿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5年底,村镇银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当中占比不到1%,相对来说,城商行总资产占比为11.7%,农商行占比为7.8%。可见,村镇银行资产规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是比较小的。

4.盈利能力

在盈利能力上,《报告》指出,在2014年前村镇银行盈利能力确实在不断改善,盈利面已经接近90%,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率润也逐渐提高。但2015年较2014年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下降0.2和0.7个百分点。而进入2016年,盈利仍在继续下滑。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村镇银行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为1.11%和8.32%,均低于商业银行1.19%和15.96%的平均水平。

2015年全年,全国254家村镇银行经营亏损,亏损面接近20%,其中31家机构净亏损在1000万元以上,开业三年以上的110家机构净亏损合计达到8.5亿元。对此,《报告》指出目前村镇银行盈利能力有待提高。

政策建议

1.改进支农支小再贷款的使用方式,增加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缓解农村地区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首先,应该改革支农再贷款的拨付办法,可以考虑支农再贷款的申请与拨付的无缝对接,例如,第二期再贷款可以在第一期清偿之前申请、审批和拨付,把第一期再贷款的偿还情况作为能否得到第三期再贷款的影响因素。这样,可以使两期相连的贷款无缝对接,解决再贷款使用期限与实际需要错配的问题。此外,也可以考虑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周期实际、现代农业发展特点,适当延长支农再贷款的期限,合理满足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需求。

其次,可以适当提高支农再贷款利率的上浮空间,从目前3%提高到5%,提高村镇银行使用支农再贷款的积极性。

第三,改变支农再贷款的额度管理方式,由按资本金的比例改为按涉农贷款规模的比例进行限额。

最后,可以参照支农再贷款条件,适度简化支小再贷款的相关手续。

2.在坚持主发起行制度的同时,着力培育村镇银行的自主发展能力

主发起行应尊重村镇银行独立法人地位,以股东身份参与村镇银行公司治理,按照市场化原则处理好业务往来关系,这样才能更加处理好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稳定和提高村镇银行管理队伍及其能力,推动村镇银行健康发展。根据村镇银行发展情况,可适时考虑调整主发起行的“兜底”要求,依照公司法由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3.适当延长财政奖补政策期限,增加奖补范围,改进奖补方式方法

首先,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适当延长财政奖补政策期限,以支持村镇银行健康发展。其次,增加对扩展基础金融服务的补贴,例如,对在村庄设立分支机构、便民金融服务点或布设电子服务机具给予适当的一次性财政补助,促进村镇银行加快深入农村布局,扩大服务覆盖面。

最后,可以考虑改进财政奖补资金的拨付方法,加强现有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简化流程,使各县财税补贴能够快速、及时、精准地下发至各村镇银行。

4.对村镇银行进行分级差别监管

首先,对于支农和支小成效显著、评级优秀的村镇银行,可以适当放开业务限制,例如,对于设立分支机构3家以上、具备3-5年分支机构管理经验、监管评级3级及以上(或者达到审慎监管标准要求)村镇银行,如果其信贷品种多样,且内部管理基本规范,能对理财和票据业务的相关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与核算的村镇银行,可适当开展票据、理财、信用卡等业务。同时,可采取规模控制与风险敞口控制进行限额管理。

其次,对于经营管理状况优秀的村镇银行尽快落实“一行多县”政策,允许其在同一地市范围内其它区县设分支机构,在为村镇银行自身发展提供更大市场空间的同时,提升区域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第三,对村镇银行实施差别化的监管。在诸如公司治理、监管指标等方面能够对村镇银行适度放宽,为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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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作者:张缘成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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