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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所董事长李仁杰:互联网金融行业长久发展有三大关键

时间: 2016-10-05 22:21:51 来源: 陆金所  网友评论 0
  • 9月9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建设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开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陆金所、蚂蚁金服等17家会员单位集中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

来源:陆金所


9月9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建设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正式开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陆金所、蚂蚁金服等17家会员单位集中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在签约仪式上,陆金所董事长李仁杰表示,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如何建立秩序有三大关键点。


“首先,如何做到自律,防范行业信用风险、防止恶意欺诈的行为,推进互联网金融诚信体系建设;其次,如何做到探索与创新,让制度更加完善,适应业态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着各种跨行业合作,唯有把握创新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点,才能在创新的同时建立规范。最后是形成良好的竞争关系。希望协会能够推动行业内部团结一致,避免互相攻击的行为。大家拧成一股绳,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进行良性竞争。才能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长久地发展。”李仁杰表示。

 

李仁杰认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形成与发展是大趋势,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是非常必要且紧迫的。近两年互联网金融风险频发,究其原因,除了国内现阶段金融基础设施及诚信体系不健全外,更多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信用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的缺失。我们希望在协会的帮助下形成良好的行业秩序,共谋发展。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协会履行自律管理职责的新探索,也是业界共促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新举措。


李东荣认为,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首先有利于建设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有序纳入信用信息,不仅能够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信用体系,还能够与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行业信用数据库的现有数据形成互补,进一步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基础。


其次有利于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体系。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能够打通不同机构间的“信息孤岛”,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整合和充分运用,提升行业整体风险治理水平。


第三有利于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体系。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助于督促会员机构在现有法律和规则框架下使用数据,履行法定义务,保护客户隐私信息,提高信用信息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自律体系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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