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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大案超百亿 银监会通报检查结果

时间: 2016-08-26 22:32:00 来源: 澎湃新闻  网友评论 0
  • 澎湃新闻独家获悉,银监会办公厅日前内部通报了近期对于同业票据业务的检查结果,点名存在五大问题:违规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分支机构违规对外签署合同、违规保管实物票据、违规开立同业账户、违规进行资金划付。
澎湃新闻独家获悉,银监会办公厅日前内部通报了近期对于同业票据业务的检查结果,点名存在五大问题:违规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分支机构违规对外签署合同、违规保管实物票据、违规开立同业账户、违规进行资金划付。


原标题:票据大案为何频发?银监会通报同业票据业务存在五大问题
来源: 澎湃新闻 记者 李莹莹
Bank资管(ID:yinhangziguan)编辑整理

澎湃新闻独家获悉,银监会办公厅日前内部通报了近期对于同业票据业务的检查结果,点名存在五大问题:违规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分支机构违规对外签署合同、违规保管实物票据、违规开立同业账户、违规进行资金划付。

该通报称,2016年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票据业务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案件主要反映出部分机构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改革不到位、同业票据业务风险管理薄弱。

同业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而同业票据业务是指银行间的票据转贴现业务。今年以来爆发的票据案件大多发生在同业环节,而非企业和银行之间的票据直贴业务,所以这份文件专门针对同业票据业务进行通报。

据公开资料,今年爆发的票据案件涉及的银行包括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天津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等。今年以来,央行、银监会就多次就票据业务问题要求展开自查或排查。

根据通报,银监会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问题一,违规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

对不能通过金融交易市场进行电子化交易的同业业务,总行专营部门违规进行转授权,委托分支机构代理开展非操作性事项。

2014年5月,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即银监办发[2014]140号,下称“140号文”),要求银行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业务权限上收至总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

在2016年4月18日下发的《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沪银监办通[2016]90号,下称“沪90号文”)中,更是对同业业务和分支机构的违规转授权进行具体规定。具体而言,某银行在沪分行,除接受总行同业专营部门委托,代理其市场营销和询价、项目发起和客户关系维护等操作性事项之外,不得开展任何同业业务项下的相关活动,也不得与总行在沪非持牌机构等非本机构管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二,分支机构违规对外签署合同。

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开展业务时,使用分支机构公章、以分支机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由分支机构承担法律主体责任。

该问题同问题一,也是严格落实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度,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

问题三,违规保管实物票据。

银监会发现:未严格执行票据实物清点交接登记、出入库制度、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双方未在交易一方营业场所内逐张办理票据审验和交接,导致票据提前出库,票据资金同时悬空。

2016年5月3日,央行在其官网公布了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下称“126号文”)也强调了上述问题。沪90号文中更是要求上海各银行要对所有票据开包检查,严禁通过中介等非交易对手人员送票、取票。

未对票据进行审验也是导致年初多起爆发的“一票多卖”的原因。据公开资料,今年爆发的农业银行39亿元票据案、中信银行9.69亿票据案以及天津银行7.86亿票据案可能就是这样的问题。

大致过程是,比如,A银行以卖出回购方式与B银行(买入反售)做了一笔1个月的纸质票据转贴现业务。按理来说A银行应将票据交给B银行保管1个月。但A银行为了获取更多资金,没有把票交给A银行或者提前取出,将同一批票据卖出回购给C银行(买入反售)2个星期。那么,如果交易到期后,A银行未能及时回款赎回票据,就会发生违约导致案发。

一位业内人士向澎湃新闻解释,2015年上半年股市行情较好,许多票据中介铤而走险,通过一票多卖的方式获取更多短期资金流入股市,但是随着股市下跌,这些钱无法回本,资金链断裂,导致案发。

问题四,违规开立同业账户。

开户银行未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进行核实,导致不法分子冒充银行人员,利用虚假资料,开立虚假账户进行同业业务往来。
因为许多中小银行没有能力开发系统接入央行的电票系统,所以使用大银行提供的央行电票代理接入系统,但是因为开立同业户核实不严,导致了虚假账户的同业往来。

近期爆发的首起电票大案,据业内人士分析,就存在同业户开立审核不严的问题。

问题五,违规进行资金划付。

票据转入行未将资金划入票据转出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准备金账户或转出行在本行开立的账户,导致资金流入由票据中介掌控的票据转出行在第三方银行开立的账户。

126号文中与沪90号文都对曾提到严格要求资金划付。

该通报文件要求严格落实“140号文”,“126号文”中要求,银行要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中自查同业票据业务,各地银监局也要加大检查和督查工作。

延伸阅读——
上半年票据大案超百亿 部分银行暂停纸票业务
来源:法治周末 记者 汲东野

“现在很多银行在票据业务上已经暂停了和中介的合作。”长期从事票务中介工作的王敏(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为今年上半年票据市场价格(贴现利率)的波动太大,我们公司现在也持观望态度,不再大力营销或开展票据业务。”


近半年来,票据大案集中爆发,多家银行相继被曝出涉及票据案件,且案件被指多与票据中介或银行内部监管不严有关。银监会等监管部门为此已展开了一波又一波的业务风险排查行动。


8月初,据媒体报道,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于7月下发《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开展金融机构自查与监管检查。


《通知》显示,银监会要求重点排查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高发的存款、信贷、票据、同业、理财和代销等业务领域。涉及的金融机构除银行外,还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针对票据业务,银监会提出要“重点检查开票、承兑、贴现等环节中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授信调查和统一授信管理是否到位;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环节中,是否存在为他行‘做通道’‘消规模’等行为;是否与‘票据中介’‘资金掮客’等开展票据交易”。


有17年银行业观察分析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黄安(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票据大案频发,和两级监管的滞后有关。外部监管,即银监会的监管滞后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政策和制度的制定都是相对较宏观的。但是,银行总行的监管,即相关审计、风险管控部门的工作出现了漏洞,其监管能力和监管认知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商业银行总行的监管部门对于信用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宏观系统风险等,会更加熟悉,但是,他们对于微观的业务性操作可能并不太熟悉,尤其涉及一些复杂的同业和投行业务时,会产生的操作性风险,也就是‘人祸’,这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硬伤。”黄安说。


“回头看”看什么


《通知》指出,“本次‘回头看’的工作,是针对当前金融领域存在规则漏洞、管理涣散、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大案要案多发等问题开展的一次全面体检。”

银监会要求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在于存款、信贷、票据、同业、理财和代销等各类重点业务中是否存在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重点业务环节的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情况。


以及,银监会要求重点排查除银行以外,所涉金融机构还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比如,在存款业务方面,银监会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存款失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客户资金、存款虚存、存款不入账和异地大额存款等;


在理财业务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银行业机构员工私售“飞单”,签订“阴阳合同”或抽屉协议等为非保本理财提供保本承诺等;


在代销业务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为代销产品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者隐性担保,包括承诺本金或者收益保障等;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要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债权人委员会决议”“是否存在对产业过剩行业‘一刀切’式的信贷退出,存在抽贷,停贷等行为……”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问责和整改工作;监管检查则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纷纷开始对此次“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近日的媒体报道,交通银行江西分行、邮储银行安徽分行等部分银行,已经在全行范围内开展或部署“加强监管、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的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银行将进一步强化对违规经营和案件风险的防控能力,加强合规文化、风险文化、责任文化建设。


近期,银监会曾多次强调银行业需促进合规经营,加强对内部风险的防控。


7月14日,银监会召开2016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会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上半年,银监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银行也呈现出稳健运行的态势。


会议还强调,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挑战和压力,对银行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提出更高要求。下半年,仍将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突出的位置,有力维护金融稳定。


会议指出,下半年,将以全面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为抓手,促进合规经营,要重点严查十种行为:包括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融资负担的行为;热衷当通道、做过桥、加链条,资金“脱实向虚”的行为;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签订抽屉协议、贷款“三查”执行不力等行为;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行为等。


票据、同业类大案频发


近半年多以来,同业类票据大案频发,暴露出诸多银行内部问题。


仅今年上半年所曝出的票据案件,涉及资金已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票据行业的灰色地带,逐渐暴露。


这几次票据案件的发生,多与票据中介的违规操作有关。“某些票据中介出现了道德问题,再加上监管单位对票据中介的监管确实几乎空白。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银行也存在监守自盗的问题,正是因为没有守住监管的底线,才会被不良意图的中介联手盗取银行资产。”王敏说。


“这些票据中介多与银行有着‘信任和长期合作’的关系,票据中介有机会可以将票据资金放入股市或其他投资渠道,赚笔‘快钱’,就出来。然而,去年股市波动,票据资金就收不回来了。”


“潮退的时候,才能看到谁在裸泳。”王敏说,“出了问题的票贩子多自律性不足,道德约束力也不强。”


黄安将这帮“底层票贩子”称为“搏命的群体,很难监管”。


与此同时,因为已经曝光的票据案,都是使用操作风险较高的纸票,一些银行已暂停了纸票业务,仅支持更为透明且更易受到监管的电票业务。央行近年来也一直大力推广电票,以期从根本上堵住票据市场的风险。


“票据风险大多出现在转贴的环节,多是操作性风险。”王敏分析说,“使用电子票据,不仅可以使交易流程更加透明,账务往来清晰,参与方也很清晰,便于接受监管,减少票据业务风险。”


然而,我国首例电子票据造假案还是出现了。8月11日前后,有媒体报道,工商银行也被指发生了票据风险事件,涉及金额高达10多亿元,这是我国首例电子票据造假案,目前,该案还在继续调查中。


近期工行最新回应称,工行与目前媒体所述的票据无任何交易关系,既未承兑,也未出票,未参与该批票据的任何流转环节。


据媒体报道,此案与票据的造假有关。有骗子用伪造河南焦作中旅银行的证明文件、公章等在工商银行河北廊坊分行设立同业账户,通过工行电票系统代理接入,开出1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并以高于市场利率转贴现至恒丰银行。


尽管该案仍在调查中,亦有媒体提出质疑,既然在工行开设了同业账户,那么工行是否对开户材料进行过事实性审核?


王敏认为,“票据市场的规则其实很明确,本本分分依规做事本也不会出问题;但是票据市场可以被钻的漏洞太多了,想钻这些漏洞也太容易了。比如银行票据业务的管理权本就在几个人手中,如果一起串谋,风险就发生了;再者,本应是公章不离柜,但前些年,人都可以带着公章出去。”


这些已爆发的票据风险案件只是冰山一角,《通知》的自查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发布,与当前票据业务风险的高发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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