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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国有大行陷6亿理财基金黑幕:正副行长合谋庞氏骗局

时间: 2015-12-02 09:20:27 来源:   网友评论 0
  • 来源:经济观察报

来源:经济观察报

庭审间歇,一位被骗300万元的周姓女士表示:“如果不是因为某国有行的客户经理和主任再三保证,在该行销售的这款理财产品没有问题,我们也不会投入这么多,而且被骗得这么惨。”


11月24日下午13点,一起由某国有行成都滨江支行(文中简称滨江支行)代销的,涉案金额达到6.7亿元的华融川镁矿业基金理财案件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审。法院门口聚集了100多名受害者前来旁听。


尽管滨江支行方面目前已经有包括副行长李慧在内的五名管理人员被捕,以及个金科科长陈红在逃,至于滨江支行是否在这起6.7亿元的理财案件负有相应的责任,由于滨江支行被捕人员尚未起诉,官方还没有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结论。


庭审直击


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到,这些受害者均为某国有行成都滨江支行的高净值客户,受骗过程基本一致:


2012年开始,由某国有行成都滨江支行的下设20余个网点的客户经理推荐购买华融昕正矿业基金、华融川镁矿业基金、衡纬富强矿业投资基金等三款基金理财产品,门槛100万元起,最多的投入4800余万元,客户经理承诺到期了,实际控制人秦秀川会以18.45%的溢价回购,也就是说,年利高达18%。


到了2014年,川镁矿业基金、衡纬富强矿业投资基金爆发兑付危机,110多名受害最终涉及金额超过4亿元。警方的逮捕行动显示,这起案件中,某国有行成都行与基金发售方内外勾结,最终坑损储户利益,银行的风险管控形容虚设。


11月24日,设计了川镁矿业基金等三只投资基金理财产品骗局的嫌疑人秦秀川、张朝晖、蒋纬奇三人同堂共审,公诉人的起诉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起诉书显示:2011年9月,被告人秦秀山、张朝晖注册成立了深圳市昕正华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正华宇公司”),由张朝晖出任法人代表;2011年11月,被告人蒋纬奇在成都注册了昕正华宇公司成都分公司,随后,三人通过招聘雇佣员工,开始陆续发行“华融昕正矿业基金1、2期”,“华融川镁矿业基金1、2期”、“衡纬富强矿业投资基金1期”等基金理财产品,投资人以入股合伙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股权,一年后期满溢价18.45%,投资人股权及溢价由呼和浩特市衡纬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秦秀山)负责回购。


张朝晖负责基金产品的设计、策划、包装,蒋纬奇负责基金产品的销售,募集的资金由秦秀山负责支配。蒋纬奇联系了某国有行成都滨江支行管理层,将这个实际上没有任何第三方担保的投资基金产品,以高息理财产品的面目,通过某国有行客户经理在滨江支行的各个网点进行销售,并与投资人签订《投资意向书》、《入伙协议》、《合伙协议》、《股权溢价收购协议书》、《风险声明书》等文件,上述基金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7亿元,到期后,由于无法兑付,一共有4亿元无法收回。


经济观察报记者参加了本次庭审旁听,在法庭讯问蒋纬奇的过程中,蒋纬奇交代了如何与某国有行成都滨江支行管理层勾结的细节。蒋纬奇的妻子为滨江支行下某网点工作人员,蒋纬奇遂通过其妻将昕正华宇公司的张朝晖与滨江支行行长李勤、副行长李慧等人搭上线。


双方熟识之后,张朝晖几乎每周都要飞来一趟成都,此后,昕正华宇的基金产品便顺利的由滨江支行承销,双方商定的代销费用(案中也称渠道费用)为3.5%。经济观察报记者看到的证据显示,滨江支行也通过内部邮件系统,下达了大力推广销售的通知。


在庭审中,张朝晖还向法官承认自己因为合同诈骗,2000年初被判处过十年有期徒刑。


庭审间歇,一位被骗300万元的周姓女士表示:“如果不是因为某国有行的客户经理和主任再三保证,在该行销售的这款理财产品没有问题,我们也不会投入这么多,而且被骗得这么惨。”


案情回放


11月24日下午13点半开始的庭审,已经是第三次改期,由于听审的受害者太多,锦江区人民法院不得不组织此案在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开庭之前,记者采访了受害者群体,他们自述称,自己是某国有行滨江支行忠实客户,长期在该行办理储蓄活期、定期、通知存款等业务。出于对国家银行和政府金融机构信任,在滨江支行及其工作人员推荐和指导下,多年来先后多次购买了滨江支行发行和出售的理财产品、保险、信托等,一直相安无事,相处甚悦。


但是,从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某国有行滨江支行及其下属分理处等银行网点,其工作人员(主要是各行长、客户经理)多次推荐衡纬富强矿业投资基金、华融川镁矿业1期、华融川镁矿业2期股权等投资理财产品。


同时,告诉储户这些投资理财产品,是滨江支行费了很大周折和很多功夫,从上级分行争取到的独家发行权,只在滨江支行及其下属网点销售,也只针对滨江支行长期客户发售;某国有行滨江支行在推介这些理财产品时,强调该理财产品,是由行长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考察团,经实地考察该理财产品所投项目后,认定该理财产品安全、可靠,投资回报率高,回报周期短;同时,滨江支行及下属机构工作人员也承诺,某国有行对该理财产品,内部也有严格风控措施和防范手段,保证客户投资理财的本金及收益能如期收回,而且举例称该行内部员工也都在购买。


为此,滨江支行向储户发放了印有滨江支行作为托管银行的投资说明书。为了销售该基金系列理财产品,滨江支行在香格里拉酒店等多地点,多次举办该理财产品推介会,滨江支行领导和该行客户经理均出席。正是基于对滨江支行多年信任、长期合作和滨江支行的承诺与保证,受害者购买了滨江支行发行的该理财产品。


办理该具体业务时,在滨江支行行长李勤及客户经理引导、带领和指导下,储户分别在滨江支行各营业部和网点,完成了投资理财协议签订和在银行柜台付款事宜,有关协议等资料也均是滨江支行工作人员,用某国有行专用资料袋封装后交给储户的。


当约定投资本金和收益兑付期限临近时,受害者们纷纷接到滨江支行的电话,告知由滨江支行办理兑付手续,不过会稍延迟兑付,请储户理解和支持,这之后则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并让他们绝对放心等待。


2014年7月左右,受害者得知成都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盺正华宇刑事调查。此时滨江支行突然改变态度,事不关己,从此前推销、出售产品时的殷勤变成推诿,并要求我们储户直接向基金公司追讨。这时,储户才突然意识到,这是一起精心策划和实施的联合理财骗局,储户们先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司法机关帮助。


追责银行


2015年5月,某国有行成都滨江支行副行长李慧、个金科科长陈红(在逃)、栖霞路分理处主任孔筱倩、员工吴晓康、吴聪、韦莉等6人,均被成都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名追捕,其中到案五人,在逃一人。


经济观察报记者尝试着联系已经被调离的原滨江支行行长李勤,试图询问案件相关的情况,但李勤始终没有回复。


在这起巨额理财骗局案件中,被告人张朝晖的庭审口述还透露出一个新的细节:即使当“华融川镁1、2期理财产品”无法兑付时候,某行虽然已经意识到风险,非但没有中止销售,却仍然大力帮助秦秀川三人推荐新的“衡纬富强矿业投资基金1期产品”,销售金额7000余万元,全部用于兑付此前产生的危机。


由此可见,李慧等滨江支行高层,试图类似于“庞氏骗局”的方式,与张朝晖等人合谋将此理财基金销售维持下去,直到案发。


关于此案,以及被抓的员工,某国有行成都分行始终保持沉默,未向外界做出任何回应。某国有行成都滨江支行是该市最大的一个区级支行,坐落于繁华闹市锦江区。


在三名案犯的庭审供述中,秦秀川的镁矿、金矿、铁矿都是骗局,警方赴内蒙古调查后告诉受害者称,秦秀川只获得勘探权而无采矿权;张朝晖拥有合同诈骗的犯罪前科,因此设计了一些法律上看似没有什么破绽的投资协议;而滨江支行李慧等人,最终在张朝晖等人的糖衣炮弹下,把这个实际上没有第三方担保的理财产品大力推荐给储户。


受害者聘请的律师周姗姗也参加了11月24日的庭审旁听,她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她们也是来听审并搜集此案的证据,以便对某国有行成都滨江支行追责。


川镁矿业基金案通报:工行四人被拘一人潜逃


时隔四个月后,旷日持久的华融川镁矿业基金兑付危机案再次召开案情通报会。


经济观察网记者独家获悉,成都警方的抓捕行动还在继续,又逮捕了四名工行涉案嫌疑人:李慧、孔筱倩、吴晓康和吴聪,以上四人皆为工行员工。


据了解,成都警方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四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目前,成都公安锦江分局正在进行相关取证工作。


此前,成都警方已将华融川镁矿业幕后的真正老板秦秀山、华融川镁矿业投资基金发行方、昕正华宇法人代表张朝晖、昕正华宇成都分公司负责人蒋伟奇逮捕。


据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记者独家透露,“警方已经对秦秀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冻结、扣押,这其中也包括关联公司的相关资产等,一切只等法院最终判决”。


此外,在警方的抓捕中,原工行成都滨江支行个金科科长陈红意外逃脱,上述消息人士称,警方曾传唤陈红,但陈红谎称因病住院,随后“失联”。目前警方已经发布通缉令。


2014年6月,华融川镁矿业投资基金兑付危机爆发,华融川镁矿业基金I期和II期在约定期限到期后,仍无法兑付,此后出现了严重的对付延期。承兑期更是从2013年12月1日、到2014年的1月底、3月31日、5月31日、7月10日、8月底,再到9月底。


如今又过去了大半年,相关到期基金仍无法兑付,据了解,该基金到期承兑金额为3.4亿,共涉及受害人超过100人,其中90多人选择报案。


值得注意的是,就该事件是员工个人行为还是工行地方分行的公司行为,投资人与工行方面意见不一。“如果不是工行作为一个主要的推销角色,大家都不可能去买,因为大家都是平时投资很谨慎的人。”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投资人孙可(化名)显得有些气愤。


孙可向经济观察网记者称,“这款基金产品是通过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售卖的,而工行滨江支行底下所有的分理处都在销售这个产品,”她觉得“这是工行从上到下的一个有组织的行为。”


但该指责遭到工行方面否认。工行四川分行的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这并不是工行公司的行为,案件已经交给警方处理,工行四川分行没有新消息可以发布”。


值得关注的是,在兑付危机爆发后,该基金的承发方深圳市昕正华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层直接否认此事与工行有关,称“工行四川分行除了有监管资金用途等责任外,跟产品兑付危机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此事是否与工行有关,是否为工行的公司的行为,警方拒绝发表评论。有办案警方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等开庭的时候一切都清楚了”。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成都警方获悉,目前工行已有个别客户经理开始退款,“但是退得不多,大概现在只有200万元。”而在此之前,警方追回的资金也只有不到1600万。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兑付危机发生之后,华融资产、中邮证券等多家金融机构纷纷撇清与华融川镁矿业基金的合作关系。去年6月,昕正华宇发布的澄清公告中也表示,由于中邮证券有限公司并不具备矿业收购的资质和经营范围,因此主动放弃与中邮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该项业务的回购合作,并于2012年10月,与知名矿业公司——中川国际矿业有限公司签署《收购合同》。


在对该基金的全部关联文件的公示中,其中就有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向委托监管协议》。协议显示,监管授权华融资产深圳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专项资金监管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行监管。


根据经济观察网此前的报道,川镁矿业和中川国际矿业有股权合作,按照公开信息披露,“在基金发售方面,为控制风险,深圳市世银联融资担保集团对该基金产品提供担保”。在投资人提供的合同上,“华融资产、中邮证券以及中川国际三家公司均有公司盖章,提供担保等多项业务的支持”。但该文件的真实性遭到上述几家公司的一致否认。


据一位投资者代表称,目前上述几家公司均否认参与其中,投资者们正在等待警方的调查进展。在投资者们看来,华融资产、中邮证券以及中川国际都在合同上盖有公章,因此,他们应该付相应的责任:“之前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他们以公章造假、公章偷盖为由不承认自己参与其中。”


此前,有业内人士称,“一般来讲,华融或者中邮证券是不可能提供担保的。华融只是作为基金监管方,监管资金用途”。“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投资者误以为该基金是华融发行的,这样比较好卖。”该人士表示。


对此,在案情通报会上,办案警方也予以证实:“深圳的世银联是承认担保了的,还专门出了个东西,中川国际、中邮证券、华尊都不承认参与,说公章是假的。”他同时表示,下一步该如何追责,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对于债权人关注的办案时间,办案警方表示:“案件在公安机关的法定时间不超过九个月时间,然后必须要移交到检察院,再过一个半月,认为证据充分就起诉到法院,如果法院认为复杂,还可以继续羁押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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