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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整治电视购物

时间: 2013-12-12 13:48:03 来源: 东方早报  网友评论 0
  • 12月11日,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通知指出,电视购物领域有的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售后服务虚假承诺等问题突出。

  早报记者 闫鹏飞

  12月11日,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电视购物领域有的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售后服务虚假承诺等问题突出。

  电视购物业界知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昨日,广电部门针对《通知》对部分经营电视购物活动企业召开了通气会,会上提到,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重点是购买电视某一广告时段而播出的电视购物短片;希望广电背景的电视购物频道在商品类型、宣传方式上能与通过电视购物短片企业的经营活动相区别,能形成自己的品牌,以便让受众能将二者区分。

  业内普遍将电视购物分为卫视购物和家庭购物两种,卫视购物以电视购物短片等节目形式出现,其经营要购买卫视的广告时段,七星购物和橡果国际就是采用这种形式,但除了一些知名企业比较正规,多数经营者资质和经营手段都有问题。家庭购物则在某一频道滚动播出,运营企业有快乐购、东方CJ等,运营者多拥有广电系统背景。

  上述电视购物界人士说,重大虚假、欺诈行为更多都是在电视购物短片中出现,产品类型主要为保健品、工艺品等,而因为广电部门对电视购物频道可以更好地管控,购物频道的问题少得多,商品都是合格的,不过在宣传时,描述可能稍显夸张了些。而现在广电部门对电视购物短片的思路是采取限制、压缩播出的方法。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网站显示,其已经对电视购物中所出现问题进行了21次通报。

  最近的一次通报为今年11月,所提及的电视购物均来自电视购物短片。如,贵州卫视、陕西卫视、新疆卫视、深圳卫视、江西卫视继续发布8件金首饰两颗南非钻399元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纯属商业欺诈行为。

  实际上,对于电视购物短片的管理政策已经有过数次。

  今年10月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称,自2014年起,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而其他时段播出时,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

  前述电视购物界人士称,广电部门的措施有一些成效,比如2009年广电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一线卫视频道的电视购物短片就基本绝迹了,而二三线卫视的播出量和播出时段上也有改善。不过一些小的经营者在受到一些影响后,又改头换面出现。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重点部署了5方面整治任务:一是严厉打击电视购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格监管电视购物经营行为;三是加强电视购物频道诚信服务建设;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五是建立健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治期间,商务部等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前述电视购物界人士说,广电部门只能从播出机构上进行监管,而对于具体的经营者却无法查处,这是近年来首次有多个部门的联合行动。不过,所提的措施都不新,而且面临一些实际问题,如上海的消费者看到了其他地区卫视播放的购物短片而上当受骗,经营者的注册地又在第三地,那么该由哪个地方的部门来处理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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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闫鹏飞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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