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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成物流企业眼中“香饽饽”

时间: 2014-09-07 21:49:41 来源: 中国贸易金融网  网友评论 0
  •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物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有两种:一是通过收购银行来完成,即由供应链上的物流企业收购银行,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各类物流金融服务。
 目前在物流企业企业行业利润普遍走低,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转战利润率远超行业平均水平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物流企业探索新利润源业务,增强自身竞争力,谋求更大发展的契机。但面对全新的业务领域,物流企业如何把握机遇、控制风险?

 

业务特点

 

随着物流业的发展,物流服务价值链逐渐延伸,如提供采购、销售、电子商务、金融等衍生服务。物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就是物流衍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流与资金流结合的产物。目前,物流业供应链金融在中国快速发展,使其成为物流企业和金融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领域,也使“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结合”从概念变成了现实。

 

供应链金融,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即把资金作为供应链的一种溶剂,增加其流动性。一般来说,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包括原材料采购,到制成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在这个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因其强势地位,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要求苛刻,从而给这些企业造成巨大压力。而上下游配套企业恰恰大多是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融资,造成资金链十分紧张,整个供应链出现失衡。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有效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势在必行。

 

由此可见:(1)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管理的是供应链的资金往来;(2)在整条供应链的信用评估中,核心企业的信用被赋予很大的权重,也就是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是供应链整体信用风险的主要来源;(3)供应链核心企业与链中其他企业间的交易需要被监督,以确保不会向虚假业务融资;(4)供应链金融是一种财务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的抵押物不是固定资产,而是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

 

6月初,青岛港被曝部分不法贸易商利用重复质押等形式骗贷,风险敞口逾10亿元;7月份又爆出中远物流某项目经理受贿7000万元帮助他人骗贷20亿元的案件。近期笔者了解到不少经营有色金属期现货的物流企业业务均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金融风险

 

尽管供应链金融在结构设计上具有较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但由于供应链金融具有参与主体多、契约设计复杂和融资模式灵活的特征,因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多重风险。

 

运营风险

 

供应链金融不同于传统的金融业务,其自成系统,专业化程度较高,从业务准入评级到审批、贷后管理,商业银行需要依据供应链的具体信息,协调各参与主体在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设计多元化的契约,为供应链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因此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不仅要熟悉核心企业、供应链运行特点,而且需要了解供应链上企业所在的行业特征、竞争模式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因此存在较高的营运风险。

 

监管风险

 

在物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为发挥监管的专业优势,降低抵押贷款成本,增加业务便利性,银行往往将质押监管外包给物流企业,代为实施监管。但如此将削弱银行对质押物所有权、质量及交易信息的动态了解掌控,存在个别企业串通仓储人员伪造入库单据骗贷或未经银行授权擅自提取抵押物的风险。

 

物流企业缺乏有效内控管理风险

 

在物流业供应链金融中,物流企业是链接核心企业、中小企业和商业银行等多方参与主体的纽带,承担对订单需求信息、质押物的监管、担保的金融服务等层层传递的职责。如果物流企业缺乏有效的内控管理,供应链金融的货押监管可能转化为一个新的风险隐患,影响供应链金融的有序循环,严重时将使整个供应链金融中断或者崩溃。此外,物流企业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管理层决策错误和运营操作不规范等,都将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产生风险,青岛港和中远物流的案例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质押物风险

 

供应链金融操作过程中的质押物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质押物所有权的法律风险、监管风险、产品市场风险和变现风险等。质押物所有权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该业务多方参与主体的特点,质押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流动,可能会在所有权问题和合同的条款规定上产生纠纷;质押物监管风险是指由于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低、质押物出入库的风险控制不力而导致的风险;质押物产品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质押商品的品牌或质量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等因素,导致质押物难以销售的风险;质押物变现风险是指银行在处置质押物时,可能出现质押物变现价值低于银行授信敞口余额,或者质押物无法变现的风险。如2012年钢贸企业的大规模破产,并进而导致物流企业的大量坏账,就与这些企业未能有效控制抵押品风险有关。

 

应对措施

 

强化内部控制,构建标准化作业体系,降低运营风险

强化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运作过程中的内控机制建设,遵循内控的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独立性原则,严格操作。首先,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操作过程中,可设立独立的负责授信支持的稽核部门,通过客户经理和授信支持的稽核部门人员的双重核查机制,规范业务流程,降低人员操作风险。第二,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流程,通过标准化作业降低操作风险。第三,加强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人员专业知识、风险管理、金融学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和客户评估体系,慎重选择客户

供应链金融要求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具有较紧密的业务关系。如果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业务联系较松散,主要依靠市场确定采购、销售等交易行为,交易对象的随机性较大,往往不适合采取供应链金融模式解决融资和金融服务问题。因此应建立科学的准入制度,要求物流企业对上下游企业有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要加强客户资信管理和动态跟踪,确保企业的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加强物流企业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要加强对新业务的学习,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参与到供应链金融的开发和实践,将事后审计转变为业务开展初期的咨询服务和事前审计,以及项目的跟踪审计。

 

加强物权担保风险管理

对物权担保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有:第一,完善相关物权担保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加强对风险的事前控制;第二,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和价格波动,物流企业必须深入了解市场信息、产品升级、市场容量和价格变动等情况,通过征求专家意见、行业专业人士调研、统计资料分析、参照现价和销售价等方法,科学合理地评估质押货物的价值;第三,通过控制质押贷款比例、贷款期限、设立风险保证金等方法,尽量避免质押物市场价值贬值的风险;最后,要建立抵押物价格实时追踪制度,完善逐日盯市操作和跌价补偿机制,依据各商品信贷条件设置价格波动警戒线。参考期货交易模式,一旦价格跌至警戒线以下,及时通知经销商存入保证金或补货。同时要建立对授信主体销售情况、经营变化趋势的监控机制。

 

打造供应链金融信息系统平台

面对日趋壮大的供应链模式和日趋复杂的供应链结构,借助供应链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管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各节点企业通过系统平台增加信息交流与共享,也将有助于企业发展。所以,信息系统是供应链成功的关键因素。

 

建立预警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对上下游企业资信、销售情况和质押物价格变化趋势的监控机制,及时获得真实资料,对突发事件有充分准备。对于一些偶发但破坏性大的事件,必须预先制订应变措施,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流程。建立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当其中一项以上的指标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某一临界值时,发出预警信号,应急系统及时对紧急、突发的事件进行处理,以避免给物流企业带来严重后果。

 

建立一支专业风控队伍。 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将损失降到最低,建立物流风险预警系统。

 

后记总结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物流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有两种:一是通过收购银行来完成,即由供应链上的物流企业收购银行,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各类物流金融服务。典型例子是UPS 2001年5月并购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金融部门。在此基础上开展全方位的物流金融服务,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等。通过收购金融企业可使物流企业获得金融业完善的内控风险体系,较快适应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二是银行主导的物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的环节中仅承担监管、物流、代收代付和代采购等业务职能,获取的利润率偏低,风险相对也较低。

 

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是:物流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内控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急于将自己定位于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从事物流金融业务,导致风险敞口太大,遇到突发事件及行业整体风险爆发时,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导致企业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希望通过对物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粗浅研究,给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必要的参考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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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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