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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物流的金融服务创新

时间: 2008-04-24 00:06:37 来源: 中国贸易金融网  网友评论 0
  • 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经济运行过程总是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统一。从物流的角度来看,物流活动不仅伴随着资金流动,而且受资金流制约。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资金流不仅决定着物流活动状况,而且决定着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

    质押模式

    仓单质押贷款,是企业把商品、原料存储在物流企业仓库中,物流企业向银行开具仓单,银行根据仓单向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物流企业代为监管商品,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放贷安全,又能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可谓 “ 一举三得 ” 。

    首先,对于企业而言,利用仓单质押向银行贷款,可以解决企业经营融资问题,争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周转,达到实现经营规模扩大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其次,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可以增加放贷机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又因为有了仓单所代表的货物作为抵押,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

    最后,对于物流企业而言,一方面可以利用能够为货主企业办理仓单质押贷款的优势,吸引更多的货主企业进驻,保有稳定的货物存储数量,提高仓库空间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又会促进仓储企业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服务,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现有存货质押贷款、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买方信贷等。现有存货质押贷款是指货主企业把质押品存储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这一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监管和储存质押品;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是在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上,对地理位置的一种拓展。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客户不同,或利用遍布全国的仓储网络,或整合社会仓库资源,甚至是客户自身的仓库,就近进行质押监管,极大降低了客户的质押成本;买方信贷或称保兑仓,它相对于企业仓单质押业务模式的特点是先票后货,即银行在买方客户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收票人为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按银行指定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这一过程中,生产企业承担回购义务。另外,围绕国际货代、仓储保管、分销等业务还可细分不同操作方式。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监管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 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帐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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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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