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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剖析快递行业三大乱象

时间: 2013-11-19 13:55:26 来源: 法制日报  网友评论 0
  • 郑佳宁:从法律的意义上讲是的,快递的投递时间是从电商将货物交付给快递企业之时起算,而不是普遍认为的从下单成交时起算。记者:现在很多快递行业的问题被指根源在加盟模式,很多人认为应该改变这种门槛低、管理乱的现状。

  对话人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郑佳宁

  《法制日报》记者范传贵

  对话动机

  随着快递行业的迅速发展,管理混乱、法律缺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接连浮出水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郑佳宁,长期关注和研究我国物流与快递行业,对其中的法律问题有着独到专业的见解。如何给乱象频生的快递行业下一剂“良方”?《法制日报》记者与郑佳宁展开了对话。

  “快递变慢递”:

  并非单一快递原因

  记者:我们谈论快递行业出现的各种问题,要从厘清这个行业的本质开始。快递行业是由邮政法进行规范的,从法律角度,它和我们通常所说的邮政服务有什么区别?

  郑佳宁:根据邮政法的规定,寄递活动分成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服务两种,其中邮政普遍服务涉及的是公共服务领域,是邮政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的社会义务;而快递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营利性商业活动,快递企业与用户之间是合同关系,属于市场经济调节的范畴。

  记者:众所周知,近年来快递行业的迅速兴起,归功于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从业务流程上,快递企业是网购商品的承运方。那么从法律上说,购买者和电商、快递分别是什么关系?

  郑佳宁:这里有两重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用户在网络上购物,只是与电商(如淘宝商户等)签订了合同,这是一重买卖关系;电商找到快递企业进行寄递,这是一重运输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两者不能混淆,用户与电商的约定不能约束作为合同以外第三人的快递企业。快递企业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缔约自由,可以决定是否与电商签订寄递合同,以什么样的价格、时效成交。

  记者:我们注意到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今年“双11”快件单日最高业务量出现在11月13日,就是在消费者下单两天以后。这是不是意味着广受质疑的“快递变慢递”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并非快递企业单方面的原因?

  郑佳宁:从法律的意义上讲是的,快递的投递时间是从电商将货物交付给快递企业之时起算,而不是普遍认为的从下单成交时起算。

  记者:如今网购的高低峰差异就像春运期间的客流一样,几乎是无法改变的现状,这也是导致快递延误的客观原因之一。快递行业要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

  郑佳宁:其实,快递企业也希望能跟上网络商家的促销脚步,但这里有个成本——效益的计算问题,促销是偶发性事件,如果按照促销时业务量进行人员、运力的日常配备,必然会造成大量的资源闲置和浪费,导致企业的亏损,不利于快递行业的发展。

  我觉得还是应该采取市场手段进行调节,比如价格的调控、时效延误保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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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郑佳宁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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