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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快递加盟门槛 使行业规范明显改善。

时间: 2011-05-23 10:44:23 来源: 苏州日报  网友评论 0
  • 5月起,由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施行。新施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从特许人具备的条件、被特许人具备的条件、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多方面,规范了快递企业的加盟行为。

  5月起,由国家邮政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施行。苏州工商局相关业内人士认为,这将通过大幅提高快递业的加盟门槛,使行业规范得到明显改善。

  据介绍,长期以来,导致快递业问题重重的一大症结,是一些民营快递的加盟模式。因缺乏资金实力,这些民营快递公司为尽快向全国扩张服务网点,常常采用将分公司承包给加盟者,分公司再将站点承包给个体户等方式。这一模式的最大弊端是从业人员复杂,管理困难,易导致低价竞争。

  新施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从特许人具备的条件、被特许人具备的条件、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多方面,规范了快递企业的加盟行为。如要求开展加盟的快递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或两家以上从事快递服务一年以上的直营店;而加盟商必须是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同时,加盟方应当按照加盟授权方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未经授权方同意,加盟方不得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等。

  不过,目前该合同文本还没有要求在行业内强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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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苏州日报 作者:苏菁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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