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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100%,货主罚款5万起步,20万封顶?交通厅回应来了

时间: 2019-10-23 12:04:22 来源:   网友评论 0
  • 10月14日,一则在深圳货车司机微信群中盛传的消息称,无锡垮桥事件后,广东开始“严厉处罚货车超载”。上游新闻联系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双方均证实,此信息系谣言。

10月14日,一则在深圳货车司机微信群中盛传的消息称,无锡垮桥事件后,广东开始“严厉处罚货车超载”。上游新闻联系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双方均证实,此信息系谣言。



该微信图片显示,落款单位“广东省委交通局”于10月13日发文。


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后,双方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表示,广东并无“广东省委交通局”这个部门存在,此信息系谣言。


尽管不了解具体怎么罚款,罚多少,但广东省确实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百吨王”专项行动,要联合周边地市开展市(县)际联合行动,形成执法“一张网”,治理“一盘棋”的打击高压态势。 


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快在辖区内普通公路的非现场执法监控点的布设,对途径货运车辆特别是六轴、高护栏、厚钢板、高护栏、满载等重点车辆的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完善非现场执法网络,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因上不了高速而绕道普通公路,全方位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01
江苏:严重超限超载车辆,顶格处罚

10月12日,记者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我省将对"两客一危"车辆、货运车辆、港口船舶等进行专项整治,严管严控,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稳定。


对过往车辆,尤其是外省籍"两客一危"车辆、旅游车辆实施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营运、站外带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在专项整治期间对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


对严重超载超限车辆运用《安全生产法》实施顶格处罚,做到现场处罚到位、卸驳载到位、"一超四罚"到位,绝不手软。


重点货运场站、港口码头,不仅要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对货运源头企业也要实施严格处罚,落实源头企业的主体责任。


02
甘肃嘉峪关:非法改装恢复原状,超载30%以上记6分

10月11日,嘉峪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整治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非法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上道路行驶。
二、本通告所称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具体认定标准为:
(一)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
(二)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双联轴按照两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三)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
(四)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
(五)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
(六)未超过上述对应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装载质量的。
三、运载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非法改装车辆的企业和所有人要自行拆除,恢复车辆原状。

自2019年10月26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路行驶的货运车辆存在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拦板、加钢板以及装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等非法改装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恢复车辆原状。
五、对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在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状态的同时,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超载车辆驾驶人予以计分:
  • 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计6分;

  • 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计3分;

  •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计1分。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积超过12分的驾驶人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03
河南:全面围剿“百吨王”,坚持露头就打


1、濮阳市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9辆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开展交通公安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要求,9月23日至26日,濮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联合安阳市、鹤壁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在清丰县组织开展了豫北三市跨区域联合执法“天网行动”。



全面围剿“百吨王”、超限率在50%以上的违规车辆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


此次行动累计检测车辆150余辆,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49辆,其中“百吨王”16辆,违法车辆正在有序地接受相关处罚;处理暴力抗法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  


2、郑州市:查扣超载货车26辆


10月13日晚上20:00到次日早上8:00,航空港区交管巡防大队,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航空港大队、经开区交通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


重点对重、中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严重超载、非法拼装改装、涉牌涉证、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高压态势“露头就打”。


本次联合行动,共查扣26辆超载货车,其中24台车货总量超百吨。


04
广东省:紧盯六轴、满载货车,杜绝超载车绕路


1、联合周边地区联合治超


各地要以超限检测站、流动治超巡查路段为主阵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结合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行规律,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百吨王”专项行动。


各地不仅要进行部门联合整治,也要联合周边地市开展市(县)际联合行动,形成执法“一张网”,治理“一盘棋”的打击高压态势。 


2、紧盯六轴、满载货车,杜绝超载车绕路


各地要加快在辖区内普通公路的非现场执法监控点的布设,对途径货运车辆特别是六轴、高护栏、厚钢板、高护栏、满载等重点车辆的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完善非现场执法网络,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因上不了高速而绕道普通公路,全方位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3、落实一超四罚


落实“一超四罚”,对符合条件的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 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 


05
海南:严禁超限超载车上路过桥,违者顶格处罚

13日,记者从海南省治超办获悉,省治超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源头治理,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1、对超限超载企业及个人,顶格处罚


加强源头治理,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各市县要加强对矿山、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沙场、石场、港口、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货物集散地,及钢材、沙石堆放点和装卸现场、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源头的监管工作,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对货运源头单位全面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源头单位全面履行源头治超义务,切实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站、矿)上路,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顶格处罚


2、重点路段设检查站,禁止超限车进入主干公路


通知指出,各市县治超办要组织开展全面规范联合执法工作,在重点路段以及南港和秀英港等设置临时检查站,禁止超限超载等违法车辆进入主干公路行驶;


3、值守重点路段桥梁,防止超限车上路过桥


在超限货车必经路口、重要路段、重要桥梁,采取驻点值守、流动稽查和错时交叉相结合等形式进行执法,坚决防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


06
湖南省:督察组深入督查治超工作,严禁超载车上路


日前,湖南省治超办率督查组一行深入株洲、衡阳、郴州三市督查公路治超工作,抽查了四家源头企业。



在攸县湖南远大水泥公司,督查组发现有十余台低速自卸货车正在装载水泥,限载1.49吨的货车,实载近14吨,当即要求卸货整改,严禁上路,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督查组强调,要全面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严查非法改装行为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所属企业,狠抓车辆、货物源头治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要实行记分处理;加强对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


要稳步推进科技治超和治超非现场执法,充分运用科技治超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实现精准治超。


07
上海市:货车超限,当场卸货接受处理


10月11日,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与交警部门在S20徐浦大桥、洋桥、枫泾等处,对过往货运车开展例行检查。


货运车一旦超限,就将当场卸货接受处理。”至记者截稿时,在上午的整治行动中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6辆。



为了治超,上海形成了“路警联动”的固定机制,还加强了与邻近省市的合作,建立了长三角交通联动执法机制——今天上午,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就与江苏交通执法部门在洋桥等省市交接处联动执法。


现场执法的同时,上海交通执法部门也借助高科技技术,采取了非现场治超形式,在多个点位对过往货运车自动称重、抓拍、查处——根据已取得的明显效果,类似点位将进一步增加。



而对于违法违规的货运车,交通执法部门例行查处的同时,还会对其营运主体“上户检查”。


08
福建省:紧盯高速入口、重点路段,对超载零容忍


10月11日上午,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线出动开展严查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


加大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以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高速公路入口、流动治超巡查路段为主阵地,紧盯辖区内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治超站引导设施、电子抓拍系统、高速公路“黑名单”禁入机制等科技手段,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超限超载。


(本文由海运网综合上游新闻、卡友地带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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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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