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年会活动: 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 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 中国保理年会 中国消费金融年会 第三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

企业债预审权下放 地方铁路投融资渠道拓宽

时间: 2013-08-30 15:29:3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网友评论 0
  • 国家发改委8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下放权限,强化责任,地方企业发债申请预审工作委托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发债的预审权下放到地方发改委之后,既可以缩短发债审批的时间,简化手续,又能够不严格受金融市场规则的限制。

  省级铁路投资公司发行企业债或将更加便利。这受益于国家发改委近期发布的一份文件,该文件将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预审权由国家发改委下放至省级发改委,并对预审和终审时间做了明确的规定。

  自2012年以来原铁道部将城际铁路、资源性铁路、支线铁路等地方铁路的修建和筹资事宜下放给地方政府之后,地方部门虽积极地做出了大量规划,但一直苦于囊中羞涩,掏不出真金实银来将规划付诸实施。事实上,至今尚有大量的城际铁路,其建设资金依然是由原铁道部在拨付。

  此次发改委下放地方企业债的预审权,将使省级铁投公司有更大的兴趣和动力发行企业债,从而为其筹集资金拓展渠道。

  权力下放难免地方投资冲动?

  国家发改委8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下放权限,强化责任,地方企业发债申请预审工作委托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不过,下放也是有条件的,通知规定,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预审工作后,应建立企业债券综合信用承诺制度,签署企业债券工作信用承诺书,该承诺书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后加盖公章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北交大经管学院教授赵坚担心,企业债预审权下放之后,由于地方发改委听命于地方一把手,而基础设施建设一向是最能体现地方领导政绩的工程,因此铁投公司、高速公路公司这些地方国资委旗下的地方国企将优先获得企业债的发行权,从而导致地方基建有“大干快上”的趋势。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孙春芳 (责任编辑:lixuezhen)
  •  验证码:
热点文章
中国贸易金融网,最大最专业的中文贸易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