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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中人民银行主要负责五方面工作

时间: 2009-08-25 11:30:50 来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网友评论 0
  • 2009年8月24日15时,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李波、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商务部财务司副司长徐加爱、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李伟、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王振华和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一个沙发]请问: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中分别承担什么职责?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李波]根据国务院决定,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在座相关部门一起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我体会在这期间人民银行的主要工作是五个方面:一是会同在座五部委审核地方推荐的试点企业名单;二是建立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对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三是对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试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法情况的依法进行处罚;四是与香港金融监管局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清算业务监管合作机制;五是对总量的调控,人民银行要会同在座部委对试点情况进行不断的总结、分析,对试点的总规模进行总量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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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责任编辑:alexm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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