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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私售P2P 老年人成庞氏骗局主攻市场

时间: 2014-08-11 17:10:49 来源: 东方网  网友评论 0
  • 据《劳动报》报道,面对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态势,上海坐不住了。在另一份“帕拉迪集团有限公司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书”中,作为母公司的帕拉迪集团同意为子公司帕拉迪(上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千万美元。经过核查,近20位被骗投资者中,16位在业务员的鼓动下进行退保转而将资金投给帕拉迪。

  背景

  P2P经历“僧多粥少”

  投资人旺盛优质项目稀缺

  P2P平台在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后,真有充足的优质项目来维持资金链的正常运作吗?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参与P2P投资的人数是44.26万人,通过P2P借款的人数则仅为18.9万人,不足投资人数的二分之一。

  “整个P2P行业都在经历供需比例不均的状况,”新新贷相关负责人朱捷告诉记者,相对理财投资人来说,优质贷款人的获取难度要大得多。就目前各家平台的借款人与投资人占比,多数集中在1:2至1:7之间,“而有的平台的这一比例能达到1:100。”

  他举例,在二三月交单淡季时,刚放出的标的一分钟内就会被抢投满标。而一般情况下,平均单笔借款额度15万的标的,业内在十分钟内满标。

  今年3月中旬,P2P公司中成立较早、规模也较大的人人贷发布公告表示暂停发布优选计划(贷款项目打包而成),称“由于春节后贷款量恢复较慢,广大用户们的投资热情和投资需求又非常高涨,形成了显著的供求不平衡情形”。同一时间,开鑫贷、有利网、积木盒子、新新贷等在内的十余家平台网站,也无一例外都属于项目全部满额的状态。

  既然投资者选择余地处于紧缺状态,受高收益刺激,他们便容易忽略平台项目的质量从而选择一些不规范、少人气的平台。对此,周汉提醒道,理论上来说,一些小规模纯民营P2P平台,承接大多为高风险项目,“譬如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类贷款,又譬如借款人有信用瑕疵,或曾有借款逾期的不良记录等。”

  眼下,为解决项目问题,不少P2P平台都在谋求加深与小贷公司等机构的合作。沪上一家具有九年小贷公司经验的P2P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受融资杠杆限制,资金紧缺是小贷公司普遍面临的问题。获得更多的客户,发挥自身项目资源的优势,目前不少小贷公司或转型做P2P或与之合作,以寻求新的融资渠道。”

  然而在该模式下,尽管表面上P2P平台仅承担中介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它仍面临潜在的声誉、兑付等风险。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不少P2P借贷平台的投资人而言,他们并不清楚所投标的来自哪一家小贷公司,他一旦出现兑付问题,投资人首先想到的还是找平台。

  焦点

  有担保不意味真安全央行银监会表态现分歧

  目前,P2P平台的收益范围差距非常大。周汉向记者介绍,银行系P2P的年化收益一般在6-8%;有国有担保公司担保的P2P平台则在10-12%左右;纯民营平台的收益则在15-20%,甚至更高。“不论P2P平台使用何种担保,‘收益越高风险越高’是投资界的铁律,投资者需要全方位考察平台的实际运营情况,切勿被‘高风险’、‘担保’所蒙骗。”他说。

  三种担保方式各有风险

  “对于投资者来说,不要迷信担保,所谓担保也存在一定风险。”目前,P2P网贷平台的担保机制粗略分为三种。一种是由平台自身提供担保,资金来自平台的自有资金,而按照银监会规定,平台自身提供担保已经踩了“红线”。

  信而富CEO王征宇告诉记者,P2P平台上借、贷两端流动的资金实际上远远大于平台的自有资金,使得平台自己的资金事实上根本无法为出资人资金提供担保,所谓“平台担保”的说法只是诱人的噱头。在实际作业中,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会引入第二种担保方式,即第三方担保公司,从而继续向出资人提供所谓保本保息的承诺,这实际上使出资人蒙上了双眼,失去对于实际风险的判断。

  “一些第三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跑路概率,或许比P2P平台更高。”在新新贷相关负责人朱捷看来,一家担保公司也许资产上亿,但是这些资产是否合格、是否为次贷,以及担保公司的实际资质等,投资者根本无从分辨。

  此外,还有一种较为普遍的担保方式,则是由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但与普通担保概念不尽相同的是,风险准备金是由平台向贷款方收取而得,占交易金额的1%到3%不等,可以说是由借款人出资给投资者一定的保护。那么,当还款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覆盖全部坏账时,出现坏账又将如何?据了解,一般P2P平台采取的原则是“超出不补”。即如果坏账1000万元,还款风险金只剩500万元,那所有债权人按照同比例接受余下的500万元坏账,而尚未被还款风险金覆盖的坏账部分,债权人也要承受一定风险。

  监管部门产生分歧

  自P2P网贷于中国诞生起,就一直面临央行、银监、保监三不管的监管真空。不过,银监会副主席日前也表示,银监会正研究P2P监管细则,将尽快推出。

  而就P2P担保一事争论早有,央行官员和银监会的认识似乎也不太一样。今年4月,银监会为P2P划定四条底线,其一便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去年出台的网贷行业全国首个自律标准《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中也明确规定,平台机构自身不得提供担保,不以平台名义向出借人承诺保本保息。

  然而此后,央行征信中心某官员则在公开表示,“如果P2P平台一点信用风险都不承担的话,如何确保这样一个机制中长期有效?”

  央行与银监会不一样的表态,给投资人带来了更大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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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栋 刘阳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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