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险为中小企业走出国门保驾护航

时间: 08-05-02 15:53:50 来源: 中国贸易金融网 
  •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既是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又是世界性的一大共同难题。由于中小企业是一国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成分,因而世界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及融资问题非常重视。为了鼓励中小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既是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又是世界性的一大共同难题。由于中小企业是一国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成分,因而世界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及融资问题非常重视。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尝试采取以下途径来解决其融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规,使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二是设立财政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及援助的专门机构,等等。 

  1958年9月,日本政府颁布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并依法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各都道府县均成立了信用保证协会,从而创设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美国对中小企业进行管理的部门是联邦小企业管理局(SBA),在各州设有派出机构,作用是为小企业争取平等的竞争条件,服务于小企业这一经济群体。

  对我国来讲,当前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原因,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也有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此外还有金融体系尤其是银行体系的问题。从我国中小企业目前的融资状况看,显然,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是中小企业的经营透明度比较低,从而导致较高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较高,以及商业银行在贷款上的风险偏好,决定了贷款形式的融资难以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的高风险融资以及长期性的资金需求。并且,我国的银行体系高度集中、缺乏适合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中小银行,因而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就显得尤为突出。而由政府出钱成立财政专项基金,或者成立专门的担保机构,以鼓励中小企业发展,这种途径确实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比如,政府的财政资金如果想支持哪个行业、哪一类企业,可以用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或是以贴息的方式来分担一部分金融风险。这体现了财政杠杆对金融杠杆的促进。然而,政府出资的途径虽然有效,却是无法普及的。假如全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都要靠政府来出资担保的话,那么,风险显然都会集中于政府一身。不言而喻,这与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相背离的。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不可能只靠政府或者要求商业银行在亏损的条件下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来看,只有走商业化的道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在笔者看来,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保险就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新路径。

  所谓信用保险是企业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于因买方破产或拖欠造成的坏账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承担经济赔偿的险种;它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规避和转嫁贸易信用风险、降低高额坏账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债务人或买方信用的保险,属于信用保险。也就是说,保证保险是以投保人自己的信用风险为保险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业务;而信用保险是以他人的信用风险为保险责任的财产保险业务。在国际贸易中,银行与保险公司在信用保险项下进行合作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理念。目前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就是由政府部门、银行、保险联合建立的“企业———保险———银行”三位一体的信用保险体系。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是一种在买卖双方开展赊销业务中,用以保障卖方因买方破产或拖欠贸易货款而造成损失的险种,它在规避和转嫁贸易信用风险、降低应收账款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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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贸易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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