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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合约 为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

时间: 2013-09-13 16:13:23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网友评论 0
  • 2012年5月,李女士因视神经脊髓炎向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经平安人寿审核后认定,客户的病情尚未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标准。随后,平安人寿迅速出台解决方案,理赔人员主动协助客户补交了保费,指导客户准备理赔申请材料,并帮助客户提交立案。

  2012年5月,李女士因视神经脊髓炎向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经平安人寿审核后认定,客户的病情尚未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赔付标准。随后,理赔人员在对理赔结果进行复核的过程中发现,客户曾因住院治疗报案,但未申请住院费用理赔。通过进一步核实,发现客户住院费用保险的保费仅缴至2007年4月。

  本着“为客户寻找理赔理由”的服务理念,平安人寿理赔人员了解到原来客户在2006年曾因胃炎等就诊并提交过理赔申请,平安人寿在2007年对其保单进行续保核保时对相关疾病做了核保除外决定,但客户误以为该保险合同已终止,所以没有缴费也未申请住院费用险的理赔。

  随后,平安人寿迅速出台解决方案,理赔人员主动协助客户补交了保费,指导客户准备理赔申请材料,并帮助客户提交立案。仅两天,就完成了案件审核,李女士获得住院费用理赔款近一万元。

  据悉,平安人寿于2009年提出“为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主动帮助客户寻找获得赔付的事实及依据,努力解决“理赔难”“理赔周期长”等常见问题,得到客户的好评。

  近几年,平安人寿在理赔服务上不断升级创新,今年又提出了“标准案件、资料齐全、2天赔付”的服务承诺。自2013年1月9日平安人寿推出该服务承诺以来标准案件件均结案时效已达1.19天。据了解,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在北京地区个险新单保费市场份额稳居第一,2013年1-6月,中国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2.6亿元,累计赔款和给付支出共计1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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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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