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 资讯中心 | | | 贸金人物 | | | 政策法规 | | | 考试培训 | | | 供求信息 | | | 会议展览 | | | 汽车金融 | | | O2O实践 | | | CFO商学院 | | | 纺织服装 | | | 轻工工艺 | | | 五矿化工 | ||
贸易 |
| | 贸易税政 | | | 供 应 链 | | | 通关质检 | | | 物流金融 | | | 标准认证 | | | 贸易风险 | | | 贸金百科 | | | 贸易知识 | | | 中小企业 | | | 食品土畜 | | | 机械电子 | | | 医药保健 | ||
金融 |
| | 银行产品 | | | 贸易融资 | | | 财资管理 | | | 国际结算 | | | 外汇金融 | | | 信用保险 | | | 期货金融 | | | 信托投资 | | | 股票理财 | | | 承包劳务 | | | 外商投资 | | | 综合行业 | ||
推荐 |
| | 财资管理 | | | 交易银行 | | | 汽车金融 | | | 贸易投资 | | | 消费金融 | | | 自贸区通讯社 | | | 电子杂志 | | | 电子周刊 |
6、人身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
2.5%预定利率坚冰终被打破
2013年8月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新的费率政策将从8月5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即前端的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
据了解,本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二是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约束,防范经营风险。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点评: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是继我国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及上市之后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它标志着我国人身保险业第一次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费率形成机制,使我国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市场监管与国际接轨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而这也意味着,在实施14年之久后,2.5%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终被打破,保险行业市场化改革进入深水区。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是人身保险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重大改革,是引领行业完善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人身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第一,费率政策改革是保监会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第二,费率政策改革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第三,费率政策改革为保险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重要契机。第四,综合性的改革举措将充分调动市场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寿险生产力。第五,费率政策改革将激励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向市场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真实需求。第六,费率政策改革将同时倒逼保险企业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我国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保险监管与国际接轨,推动人身保险市场良性发展。第七,费率政策改革将助推风险保障业务发展,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缓解人民群众养老和看病压力,服务国家民生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大灾补偿机制有望完善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随后保监会传出信息,将制订巨灾保险具体方案,通过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点评:
如果说坚持保险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发展目标,是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要实现好、满足好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必须把保险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中发挥作用,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提供支撑,在完善农业保障体系中贡献力量,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中发挥优势,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中有所作为,努力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保监会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的建立,不仅要求保险公司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滚存积累以应对大灾,而且要求保险公司合理足额安排再保险以提高风险转移分散能力,同时建立重大赔案应急处置机制以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此外,保监会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的多层次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要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就要制订巨灾保险的具体方案,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加强制度建设和保险产品服务创新,不断提升保险业风险管理能力,通过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目前,保监会正积极推动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相关规定。未来,保监会将积极稳妥地推动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农业保险新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