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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美丽: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

时间: 2013-01-28 14:16:27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网友评论 0
  • 在中国备受关注却步伐缓慢的存款保险制度,开始露出了“冰山一角”。尽管中国并没有经历过金融风险的集中和大规模爆发,但近年来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危机乃至存款挤兑事件仍时有发生。

  ■侯美丽
  在中国备受关注却步伐缓慢的存款保险制度,开始露出了“冰山一角”。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安启雷在深圳参加论坛时透露,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上将会参考当年解决南方证券破产风波时的模式,“利息全免、本金打折、有限收购”,而不是由国家百分之百的买单。在1月11日举行的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也提出,存款保险制度将是今年三项改革重点内容之一,并争取在年内正式实行,以填补中国在此方面的空白。
  作为当时全国最大的证券公司——南方证券的破产清算意义深远。 2004年1月2日,南方证券因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接管。一年后,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 2005年2月,央行为其提供87亿元再贷款以助南方证券偿付保证金。同年4月29日,南方证券进入清算阶段,其经纪投行业务被剥离出来独立营运,并整体打包进行招标重组,并最终确定建银投资为重组方。当时债券投资人的资金全部由央行埋单,财政并没有拿一分钱。在央行制定的债券收购办法中,采用国际通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高息不予承认,而偿还的本金打了九折。 2013年1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透露,南方证券破产案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这或许为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推进提供了一个范本。
  现下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有三种组织形式,包括以美国、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由政府出面建设,以日本、比利时、荷兰为代表由政府与银行界共同建立,还有以德国为代表的在政府支持下由银行同业联合建立。业内预计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未来将实行由政府出面建设的形式,存款保险基金的参保主体是国内所有经法定许可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包括本国银行、总部设在我国的外资与合资银行等。
  但对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学术界并没有统一思想。
  尽管中国并没有经历过金融风险的集中和大规模爆发,但近年来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危机乃至存款挤兑事件仍时有发生。就目前而言,大量理财产品的盛行,房市、股市的低迷,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等都可能引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反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各金融机构吸纳的存款余额为94.29万亿元。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显得极为必要。
  但还有一部分学者坚持中国没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比如在1929年大萧条的特殊背景下接受了存款保险制度的美国,早期的辉煌之后,其弊端也在20世纪80年代的银行危机中充分暴露,加之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再度引发了对其金融体系的反思与重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任首席经济学家拉詹 (Raghuram G Rajan)也曾提出应 “逐步淘汰存款保险制度”的主张。因此,对于像中国这样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后发国家,很多学者也认为现在去建立是在走一条弯路。
  坚持与反思,孰是孰非,还有待时间检验。但笔者认为,对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废与立,也不必要存着“小马过河”的忐忑心理,毕竟道路的曲或直,或许也要走过才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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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侯美丽 (责任编辑: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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