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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根据《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编制,主要概括和总结了“十一五”期间上海保险业发展的情况和成果,分析了“十二五”期间上海保险业发展面临的环境,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上海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并提出了“十二五”期间上海保险业的发展措施和任务。
一、“十一五”期间上海保险业发展的概括
“十一五”期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上海保险业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关于贯彻国务院精神大力推进本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的要求,保持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1、市场规模不断增大。
2010年上海保险业保费收入883.86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6.57%,五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21.51%,其中,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五年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7.05%,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五年间年复合增长率为23.00%。2010年产寿险公司市场份额之比为22:78,中外资保险机构市场份额之比为82:18.2010年上海保险业共承担108万亿元的风险责任,其中产险新增保险金额92万亿元,寿险期末有效保险金额16万亿元。2010年上海市保险密度达到3,838元/人,保险深度达到5.15%[1],位居全国前列,比“十五”末期分别增加了1,961元/人和1.5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末,上海地区各保险分支机构总资产为2,391亿元,上海保险业的资产规模达到8,514亿元,比“十五”期末增长了287%。截至2010年底上海共有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占全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8.25%。
2、市场主体平稳增加。
“十一五”期间,上海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总部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截至2010年末,全市共有分公司以上级保险机构115家,比“十五”期末增加了45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49家,人寿保险公司42家,养老险公司7家,健康险公司6家,再保险公司5家,保险集团公司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截至2010年末,在沪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43家,比十五期末减少了6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302家,比十五期末增加了145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45家,保险公估机构63家,保险经纪公司94家。保险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2010年底接近6.47万人,其中保险营销员4.31万人。上海保险市场已逐步形成了数量众多,功能齐全,资本结构多元化的市场体系。
3、业务结构不断优化。
“十一五”时期,上海保险业着力调整业务结构,围绕效益优先的原则,不断优化险种结构,利润水平逐步改善,保险业整体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财产险方面,大力发展包括责任险、工程险、意外险等非车险业务,非车险业务比重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身险方面,更加注重长期稳健发展和内含价值的提高,寿险十年以上新单期缴业务保费稳定增长;企业年金、健康险等保险产品不断创新和升级。
4、保险服务创新能力得到提升。
积极参加了特奥会赛前的风险排查,以及赛后的保险理赔,为特奥会的成功举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抓住世博契机推动保险事业发展,围绕“聚焦风险、聚焦服务、聚焦发展”,积极细化落实世博保险各项计划措施,打造世博保险服务金牌工程,本届世博会规定保险及商业保险签单保费共计人民币3.14亿元。累计受理世博赔案1336件,实现世博保险零投诉,世博保险的全面实施为上海世博会的平稳运行和成功举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农业灾害防御体系中的作用,开发了面向农村居民的价格低廉、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在国内首创了蔬菜价格保险。积极扩大保险业服务范围和保障覆盖面,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危险化学品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环境责任保险、物业责任保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农民工子女学校责任保险等各类与公共安全相关的责任保险得到较好发展,社区综合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科技保险、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特种设备安全保险等有序进入研究、试点和实施阶段,航运保险实质性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在即。网络销售、电话直销等多种新渠道销售模式不断进入上海保险市场,信息化提高了保险行业的承保、理赔、客户服务能力。
5、保险监管不断完善。
推动保险公司业务实行计算机出单、联网管理,完善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并推动开展行业自律。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和其他非法保险交易活动。不断完善和扩展“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实施了有示范意义的“见费出单”、车险理赔服务系统和上海商业车险及附加险进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人身险综合信息平台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中。配合保监会开发了稽查软件,建设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系统,加强政务公开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建立了对投资型产品风险的防范机制,设立行业准入标准开展保险营销员分类考试试点。研究并推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销售模式。推进收付费管理工作,有效降低了保险代理人侵吞保费风险。推动同业公会建立实行保险服务承诺机制。
6、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建立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开辟“局长信箱”,接受群众网上信访;建立了上海保险营销员诚信体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用评级系统,巩固和发展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7、行业组织建设稳步推进。
行业组织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有所提高。推进车险自律、银保手续费自律,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印发投保手册,指导消费者明白消费。推行了保险营销员电子化考试,加强对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的管理与维护,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车险集中理赔服务中心的建设,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三假”保险诈骗行为。发挥宣传作用,大力推动保险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课堂。积极组织行业研究,结合商业健康险、银行保险、税延型养老保险、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等开展了一系列专题研究。
8、理论研究再上台阶。
立足于保险市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引领行业开展理论研究和创新,支持和推动上海市保险学会和上海市保险发展规划项目研究室开展工作,产学研政一体化的研究平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组织完成了包括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体制论证、世博会保险方案研究、航运保险、保单转让市场、离岸再保险市场等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举办了上海保险国际展览会暨国际保险论坛,保险理论创新成果对促进上海保险业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五年来上海保险业的发展充分证明,必须坚持把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作为转变上海保险发展方式的坚实基础,必须坚持把创新发展作为转变上海保险发展方式的不竭动力,必须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转变上海保险发展方式的根本保障,必须坚持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海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已经较好地完成。同时,上海保险业积极参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保险业地位不断提升。2009年陆家嘴论坛,中国保监会和上海市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提出要把上海建成中国保险业的“两个中心、一个试验区、一个基地”[2].
但是,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上海保险业自身发展转型的严峻考验,上海保险行业自身的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和制约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一是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四个中心”战略要求有差距。上海保险机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要求相比,上海航运保险发展相对滞后,再保险市场建设进展缓慢,保险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保险业粗放经营尚未根本改变。主要通过机构扩张,高成本、高投入、高消耗谋求保费规模增长,经营效益下滑,盈利能力不强。产品和渠道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差异化经营策略。不正当价格竞争和不正当营销渠道竞争增大了企业经营风险。三是保险行业形象尚未根本好转。销售误导、理赔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四是监管队伍不适应。职责划分边界不清,监管队伍人员少,经验不足,手段落后,与快速发展的市场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