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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车险市场仍有乱相

时间: 2009-03-17 15:25:0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网友评论 0
  • 尽管设置了“7折上限”的监管红线,但车险市场价格恶性竞争、手续费高企等问题仍屡见不鲜。而“见费出单”的出现,也并没有让“先出保单再缴费”的现象销声匿迹。 

        

   “见费出单”是保费全额入到保险公司帐户确认后,才能出具保单给投保人。此前,无论是否收到钱,保险公司都可以先出具保单。去年下半年,保监会建议各地推广使用 “见费出单”以加强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管理防范风险和违法违规支付手续费等行为。

    出单后中介先垫交保费

    北京等地区的财险公司去年就已经实施了“见费出单”制度,2月10日,山西省也开始全面推行“见费出单”的工作。不过,“见费出单”在实践的过程中不免出现“灵活变通”。

    “一般情况下,保单出来后,代理公司先帮客户垫付保费,把保单先给客户。真正见费出单的比较少。”北京某保险中介业务员告诉记者。

    该业务员称,客户基本不用去保险公司。因为代理商快递保单或者让送单员把保单给客户,客户电话确认保单无误后就会交费给代理商。

    在其看来,中介自掏腰包给客户垫费的情况,有市场竞争的因素。

    不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院保险系张小红认为,代理人垫付保费,使得保险公司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代理人。而中介短时间垫付资金一方面也是赢得了部分客户不能现场刷卡的市场,提供了客户需要的服务。另外,中介垫付也是对客户有足够了解后才垫付。

    “在监管层车险管控的众多政策里,最到位的还是见费出单。这个制度应该说完全解决了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的问题。”张小红认为,虽然刷卡交费需要支付给银行手续费,但保险公司通过支付固定成本解决了原本不定的应收保费风险,他们也愿意这么做。

    值得一提的是,据张小红分析,“见费出单”虽然化解了应收保费呆坏账风险,但同时也导致了财险公司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发生变化,因为如果应收保费几乎不存在的话,财险公司的会计原则也将变成和寿险公司一样。

    此外,“见费出单”对于使用支票缴费的企业客户而言有不方便的地方。因为支票先交到保险公司报账后要等几天才能拿到保单,这对财务制度严格的企业存在不方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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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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