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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前做足功课理赔少遇纠纷

时间: 2014-04-08 10:39:27 来源: 城市晚报  网友评论 0
  • 许多消费者都曾因理赔遇到困难而对保险公司产生不满,而想要避免事后纠纷,在事前就应将准备工作做足,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消除误解,才能降低理赔发生纠纷的概率。在签署保单、抄录投保提示书语录时,一定要在自己已经了解清楚保单内容的基础上再落笔。

  栏目主持:唐晓琳

  许多消费者都曾因理赔遇到困难而对保险公司产生不满,而想要避免事后纠纷,在事前就应将准备工作做足,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消除误解,才能降低理赔发生纠纷的概率。

  首先,签定保险合同时,由于其中专业术语很多,内容复杂,许多人并不仔细阅读,其实,在保险合同中,类似“除外”、“或者”、“等”、“及”等的限制性词语非常多,这部分往往也是在销售前端、投保过程中,销售员不会强调的内容。而作为消费者,要尽量抓住此类要点,看清保险责任、免赔范围、特殊名词定义等主要信息。

  其次,在销售过程中,不乏一些销售员“避实就虚”,例如,在销售银保产品时,销售员称“每年只要存6000元,保险期限为十年,存满3年就可以取本金”,但当投保人三年后想要取回本金时,保险公司则称现在退保将损失6000元。其实,销售员之前所说的存满三年可以取本金并不意味着可以取回全部本金,因此,对于“退保后能拿回多少钱”等问题一定要询问清楚。

  再次,《人身险投保提示书》上最后一句“本人已知晓以上注意事项和所有风险”,意味着遇到合同中所述情况时,保险公司是免责的,若发生纠纷,投保人一方则处于被动。因此,在签署保单、抄录投保提示书语录时,一定要在自己已经了解清楚保单内容的基础上再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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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城市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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