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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销售“黑名单”震慑失信企业

时间: 2010-01-26 12:09:00 来源: 国际商报  网友评论 0
  • 商务部通过建立“信用销售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是我国商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政府据此掌握一手信息,便于制定未来相关政策。
2010年1月19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第一批信用销售重点联系企业名单。商务部官员透露,政府将对这些重点联系企业在融资担保、信用保险等补贴政策上优先给予支持,信用销售投保人将获得50%的政府补贴。专家指出,商务部通过建立“信用销售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是我国商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政府据此掌握一手信息,便于制定未来相关政策。

商务部官员透露,政府“大方向已经确定”,将一步步探索企业信用交易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汇集和分析客户的应收账款等交易数据和相关信用信息。另据专家分析,这些重点联系企业必须履行向商务部通报企业信用销售信息的义务,商务部据此将建立企业应收账款登记系统,屡次不还款、长期无理拖欠账款者可能将进入 “黑名单”。虽然公布此类信息必须经过相关法律程序,但此系统对保障债权人利益、执行对债务人的监督,震慑失信企业,建立国内信用体系意义重大。

信用销售企业包括信用销售企业和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两类,第一批重点联系企业中包括天津的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上海的梅兰日兰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浙江的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及一批资信评估、商账管理、信用担保等类型的企业。

2009年3月,商务部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共同发布《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今年1月6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信用销售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重点联系企业在当地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和影响力,在信用销售和信用中介服务方面要有特色和代表性,有探索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联系企业的数量,原则上信用销售企业不超过20家,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不超过10家。

对信用销售重点联系人制度的建立,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处主任韩家平称“非常看好”。他说,政府引导加上资金支持,对鼓励企业建立内部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有非常好的正面引导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国信用服务业的发展。

他介绍说,国内目前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小,真正使用信用服务、购买信用报告的多为外资企业或国内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如联想和中化集团。它们企业内部建立有信用管理体系、有独立于财务和销售的企业信用管理部门,每年采购大量的信用报告。但国内中小企业使用信用服务的很少,原因一是信用风险管理意识不到位,内部管理体系或业务流程中很少涉及信用管理;其次是费用比较高。政府将通过此项制度拉动引导市场需求,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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