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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龙头国企金铬矿业破产6年一直开采

时间: 2009-03-29 14:41:33 来源: 中国经营报  网友评论 0
  •  枯竭矿山又复活 新疆龙头国企破产真相

  3月20日,一股寒流到达了新疆克拉玛依市托里县哈图矿区,茫茫的戈壁滩上,只有拉矿车来回穿梭。

  这里出产黄金,由一家叫做金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铬矿业)的企业开采,从属于新疆有色集团,三座矿井——采一、采二和采三正在紧张地作业。这里是闻名全国的优质金矿产地,也是新疆地区规模最大的金矿产地。“采一和采二一直出矿挺好的,采三稍微差点。”刚刚从井里上来的张治国(化名)说。

  但张不知道,其实“采一”和“采二”早在6年前就应该“枯竭”了,因为当时的所有者新疆克拉玛依金矿正是以此为由申请了破产。但蹊跷的是,后来金铬矿业接手后,这两个矿井不但没有封闭,而且直到现在仍在开采,“采二井平均每天可以出800多吨的金矿石,365天可以连续开采。”张说。

  这种出矿量已经属于大型的矿井,根据当地的矿石品质,折合人民币是每天80万元。正是出于这样的结果,在克拉玛依金矿破产6年后,被质疑为“假破产”,质疑者是“中国人民银行掌舵”的中国第五大资产管理公司——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汇达托管)。他们认为新疆有色集团有利用国家政策搞“假破产、真逃债”的嫌疑。遂将其告上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但2009年1月被驳回起诉要求,2月初汇达托管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双方正在等待通知。

  “我们一定要将官司打到底,不遗余力!”这是汇达托管一位高管的慷慨发言。

  无法核销的“坏账”

  这件尘封6年的公案涉及到中国人民银行一笔核销不了的1.06亿元坏账。

  2003年12月10日,新疆有色集团下属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金矿(下称克拉玛依金矿)在这一天被新疆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为政策性破产,根据裁定,克拉玛依金矿的部分呆坏账依法不再清收,可向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核销。

  记者了解到,国有企业在被批准实施政策性破产后,所欠债务将不再被追究,除此之外还会获取一笔国家财政无偿拨付的职工安置费。

  当时克拉玛依金矿共有2亿多债务,主要债权人为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中心支行,所欠其贷款加利息总计1.06亿元。(人民银行对克拉玛依金矿发放的贷款属于黄金专项贷款,这是央行对金矿的一种专项贷款,但需要金矿将生产的黄金再卖给央行。)

  随后,克拉玛依中心支行将1.06亿元坏账向上级申报核销,但是,核销一直未被批准。“人民银行在审查这笔不良资产时,发现了一些问题,人行曾派人实地考察,发现已经破产的矿还在继续生产,并没有关门走人,而且效益很好。”汇达托管公司的代理律师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张元欣律师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按照相关规定,只有破产企业真正做到停产关闭(取消法人资格)、土地使用权及企业财产被拍卖变现、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的,其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损失,方可从银行提取的呆、坏账准备金中核销。

  新疆黄金局一位姓黄的领导对记者透露说,矿产企业因资源枯竭破产后,应该关门走人,并出一份填坑报告,封闭原有的矿井。但记者在采访中,未听说克拉玛依矿井曾被封闭,也没有在其注销资料中看到闭坑的报告。

  张元欣认为这是这1.06亿元没有顺利核销的主要原因。

  时隔4年后,200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将这笔不良资产划转给了汇达资产托管责任有限公司,汇达托管被称为继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后的中国第5大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置人民银行不良贷款和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接到这笔不良资产后,经过调查我们第一反应就是怀疑‘克拉玛依金矿’有假破产的嫌疑。”汇达托管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说。“这些年,一些地方国企利用国家政策性破产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事件是有的。” 汇达托管监事宋炎录对记者表示。

  几番调查后,汇达公司将新疆有色集团董事长袁泽作为第一被告,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金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二被告,以财产损害赔偿为诉求起诉到新疆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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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周丽敏 (责任编辑:huang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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