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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暂停“外资三法”离TPP更近一步

时间: 2013-08-28 16:37:36 来源: 每经网  网友评论 0
  • 8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内暂时停止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草案说明。

  未来扩容至北仑港等地?

  根据草案,在试验区内,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3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暂时停止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取消自贸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11项行政审批,允许外商投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时间为期3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于2013年7月3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引发多方猜想。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以及产业政策方面将有较大尺度的开放。《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方证实,这些猜想基本属实,比如试验区内企业所得税为15%、允许人民币自由兑换、利率市场化、开放增值电信领域等。

  一位江苏省某开发区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们非常关注上海自贸区的动向。早些年,中国和新加坡两国联合建立的苏州工业园区,就想要争取类似的自由贸易港,但未被通过。“现在,上海得了先机。”他说,对外资领域扩大开放、改审批制为备案制,将为上海赢得巨大的引资优势。“起码在电信增值业务上,上海的服务外包产业将与周边的江浙开发区外包产业拉开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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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每经网 作者:周洲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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