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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资管“一对多”即将放开

时间: 2013-12-12 14:00:06 来源: 黑龙江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 蹒跚一年的期货资管业务终于迎来一线曙光。近日,相关部门下发《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在业务范围上放宽限制,受限“一对一”的期货资管业务或将“松绑”。

  □上海证券报记者 董铮铮

  蹒跚一年的期货资管业务终于迎来一线曙光。近日,相关部门下发《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在业务范围上放宽限制,受限“一对一”的期货资管业务或将“松绑”。

  据了解,目前《办法》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部分期货公司尚未反馈征求意见。知情人士透露,年底前第一次反馈结果或将“出炉”。不过,由于新的《办法》涉及到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的管理办法出台或仍有一段时间。

  公开数据显示,期货资管“一对一”资金规模仅10亿元。业内人士预计,若放开“一对多”,整个市场规模将有较大提升。“可能达到几百亿的规模”,一位市场人士称。

  国泰君安期货资产管理部高级总监金士星认为,在“一对一”模式下,资管业务规模无法扩大。同时,人员投入过高、涉及与客户商议条款等因素,也增加了期货公司的运营成本。若放开“一对多”后,通过自有营业部发行标准化的产品比“非标”产品更为便利,还能降低运营成本。

  同时,《办法》规定,期货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参与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具有杠杆属性的衍生金融工具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30%。

  业内人士认为,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可以分享投资收益,风险收益共担。“自有资金投资如果可以实现,期货公司可以成立一只种子基金,期货公司作为劣后方出资,发行结构化的产品,为创新产品开发提供操作空间”,金士星表示。

  不过,记者发现,对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是否可以发行结构化产品,《办法》并未明确,“这可能还需要相关部门征求各方意见再做决定”,上述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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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作者:董铮铮 (责任编辑:lixue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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